| 1 |
2018-05-03 |
实施完成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 |
CNY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卓投资”)与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润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拟设立苏州恒泰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由广州恒泰汇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作为管理人。基金总规模不超过2.5亿元,第一期规模1.5亿元,其中:华卓投资认缴6,000万元,苏润集团认缴5,000万元。2018年4月15日,华卓投资、苏润集团、恒泰汇金、金玉萍、江苏常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容投资”)签订《苏州恒泰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
| 2 |
2018-05-03 |
实施完成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 |
CNY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卓投资”)与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润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拟设立苏州恒泰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由广州恒泰汇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作为管理人。基金总规模不超过2.5亿元,第一期规模1.5亿元,其中:华卓投资认缴6,000万元,苏润集团认缴5,000万元。2018年4月15日,华卓投资、苏润集团、恒泰汇金、金玉萍、江苏常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容投资”)签订《苏州恒泰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
| 3 |
2018-05-03 |
实施完成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 |
CNY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卓投资”)与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润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拟设立苏州恒泰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由广州恒泰汇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作为管理人。基金总规模不超过2.5亿元,第一期规模1.5亿元,其中:华卓投资认缴6,000万元,苏润集团认缴5,000万元。2018年4月15日,华卓投资、苏润集团、恒泰汇金、金玉萍、江苏常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容投资”)签订《苏州恒泰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
| 4 |
2018-05-03 |
实施完成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 |
CNY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卓投资”)与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润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拟设立苏州恒泰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由广州恒泰汇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作为管理人。基金总规模不超过2.5亿元,第一期规模1.5亿元,其中:华卓投资认缴6,000万元,苏润集团认缴5,000万元。2018年4月15日,华卓投资、苏润集团、恒泰汇金、金玉萍、江苏常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容投资”)签订《苏州恒泰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
| 5 |
2018-05-03 |
实施完成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苏州恒信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CNY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卓投资”)与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润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拟设立苏州恒泰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由广州恒泰汇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作为管理人。基金总规模不超过2.5亿元,第一期规模1.5亿元,其中:华卓投资认缴6,000万元,苏润集团认缴5,000万元。2018年4月15日,华卓投资、苏润集团、恒泰汇金、金玉萍、江苏常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容投资”)签订《苏州恒泰华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
| 6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钱法明、曹建华 |
—— |
—— |
—— |
由于纳鑫重工原股东无法完成《投资协议书》约定的业绩承诺,协议各方就《投资协议书》中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详见<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17-038),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补充协议相关约定,现纳鑫重工原股东钱法明、曹建华已经将其持有纳鑫重工22.2%及17.8%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
| 7 |
2017-05-11 |
实施完成 |
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 |
潘连宏 |
491.4 |
CNY |
23.4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51%股权,其中:分别以人民币491.4万元、54.6万元收购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潘连宏和林毅分别持有的苏州尼隆23.4%、2.6%的股权。 |
| 8 |
2017-05-11 |
实施完成 |
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 |
林毅 |
54.6 |
CNY |
2.6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51%股权,其中:分别以人民币491.4万元、54.6万元收购苏州尼隆电梯部件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潘连宏和林毅分别持有的苏州尼隆23.4%、2.6%的股权。 |
| 9 |
2017-04-11 |
实施完成 |
苏州华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0 |
CNY |
—— |
1、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投资公司”),设立后,投资公司将作为公司投融资业务发展的主要平台。2、2017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10 |
2017-02-11 |
实施中 |
苏州华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海继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1、公司本次所签署的《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共同设立并购基金的意向书。框架协议达成后,协议各方将就开展并购基金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并签署正式的并购基金合伙协议。该并购基金的正式实施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协商谈判,尚存在不确定性。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2017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11 |
2017-02-11 |
实施中 |
苏州华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25 |
CNY |
—— |
1、公司本次所签署的《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共同设立并购基金的意向书。框架协议达成后,协议各方将就开展并购基金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并签署正式的并购基金合伙协议。该并购基金的正式实施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协商谈判,尚存在不确定性。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2017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12 |
2017-02-11 |
实施中 |
苏州华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苏州骏骐顺达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 |
1、公司本次所签署的《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共同设立并购基金的意向书。框架协议达成后,协议各方将就开展并购基金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并签署正式的并购基金合伙协议。该并购基金的正式实施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协商谈判,尚存在不确定性。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2017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13 |
2017-02-11 |
实施中 |
华睿天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1、公司本次所签署的《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共同设立并购基金的意向书。框架协议达成后,协议各方将就开展并购基金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并签署正式的并购基金合伙协议。该并购基金的正式实施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协商谈判,尚存在不确定性。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2017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14 |
2015-11-11 |
实施完成 |
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包丽娟 |
4434.5455 |
CNY |
5.45 |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周经成、周世杰、包丽娟、顾群、史爱华、苏海投资、辰融投资和嘉慧投资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的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华宏集团、郑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1,300.00万元。 |
| 15 |
2015-11-11 |
实施完成 |
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辰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695.4545 |
CNY |
4.55 |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周经成、周世杰、包丽娟、顾群、史爱华、苏海投资、辰融投资和嘉慧投资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的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华宏集团、郑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1,300.00万元。 |
| 16 |
2015-11-11 |
实施完成 |
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史爱华 |
1108.6364 |
CNY |
1.36 |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周经成、周世杰、包丽娟、顾群、史爱华、苏海投资、辰融投资和嘉慧投资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的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华宏集团、郑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1,300.00万元。 |
| 17 |
2015-11-11 |
实施完成 |
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95.4545 |
CNY |
4.55 |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周经成、周世杰、包丽娟、顾群、史爱华、苏海投资、辰融投资和嘉慧投资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的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华宏集团、郑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1,300.00万元。 |
| 18 |
2015-11-11 |
实施完成 |
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8869.0909 |
CNY |
10.91 |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周经成、周世杰、包丽娟、顾群、史爱华、苏海投资、辰融投资和嘉慧投资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的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华宏集团、郑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1,300.00万元。 |
| 19 |
2015-11-11 |
实施完成 |
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周经成 |
43606.3636 |
CNY |
53.64 |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周经成、周世杰、包丽娟、顾群、史爱华、苏海投资、辰融投资和嘉慧投资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的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华宏集团、郑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1,300.00万元。 |
| 20 |
2015-11-11 |
实施完成 |
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顾群 |
1108.6364 |
CNY |
1.36 |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周经成、周世杰、包丽娟、顾群、史爱华、苏海投资、辰融投资和嘉慧投资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的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华宏集团、郑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1,300.00万元。 |
| 21 |
2015-11-11 |
实施完成 |
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周世杰 |
14781.8182 |
CNY |
18.18 |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周经成、周世杰、包丽娟、顾群、史爱华、苏海投资、辰融投资和嘉慧投资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的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华宏集团、郑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达预期,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需求。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威尔曼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1,300.00万元。 |
| 22 |
2015-01-09 |
董事会预案 |
江阴市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阴市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3308.44 |
CNY |
60 |
公司将围绕海洋重工产业开展投资,拟使用3308.44万元向江阴市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鑫重工”)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纳鑫重工60%的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