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002623)

公司并购事件(亚玛顿)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7-14 实施中 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36696 CNY 10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内容约定,由天津富欢受让亚玛顿持有的南京竞弘100%股权,且以承债方式偿还项目公司就光伏电站项目融资租赁所发生的债务,从而实现间接拥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其项目公司拥有的普安光伏发电项目的资产。本次交易的交易总价为366,960,000元。
2 2018-06-14 实施中 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9575 CNY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下属电站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转让普安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因涉及到相关债务处理事宜,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竞弘”)增资19,575万元,南京竞弘上述增资完成后以自有资金向及下属电站项目公司—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安中弘”)增资9,575万元。
3 2018-06-14 实施中 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 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9575 CNY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下属电站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转让普安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因涉及到相关债务处理事宜,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竞弘”)增资19,575万元,南京竞弘上述增资完成后以自有资金向及下属电站项目公司—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安中弘”)增资9,575万元。
4 2018-05-11 实施中 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0 CNY 10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0元转让给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亚玛顿将不再持有南京晴昶阳股权,南京晴昶阳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江苏中弘为公司参股公司SolarMaxTechnology,INC的全资孙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 2018-03-22 实施中 亚玛顿欧洲公司 —— 亚玛顿欧洲公司 亚玛顿欧洲公司 2.5 EUR 10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欧洲区域营运管理资源进行整合,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亚玛顿欧洲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詹金斯·菲利普先生,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注册资本2.5万欧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亚玛顿欧洲公司的股权。
6 2018-01-17 实施完成 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3867.792971 CNY 100 天津富欢受让公司持有的南京益典弘100%股权,且以承债方式偿还项目公司就光伏电站项目融资租赁所发生的债务,从而实现间接拥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其项目公司拥有的兴义市清水河光伏发电项目的资产。
7 2018-01-17 实施完成 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3867.792971 CNY 100 天津富欢受让公司持有的南京益典弘100%股权,且以承债方式偿还项目公司就光伏电站项目融资租赁所发生的债务,从而实现间接拥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其项目公司拥有的兴义市清水河光伏发电项目的资产。
8 2017-12-16 股东大会通过 常州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 1350 CNY 60 为完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超薄双玻组件产品的产业链,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减少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拟以自筹资金1,350万元收购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科技”)持有的常州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新材料”或“委托方”)60%的股权,以900万元收购陈芝浓等6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安迪新材料40%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被亚玛顿科技占用资金以及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
9 2017-12-16 股东大会通过 常州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陈芝浓等 6 位自然人 900 CNY 40 为完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超薄双玻组件产品的产业链,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减少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拟以自筹资金1,350万元收购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科技”)持有的常州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新材料”或“委托方”)60%的股权,以900万元收购陈芝浓等6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安迪新材料40%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被亚玛顿科技占用资金以及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
10 2017-08-03 实施完成 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0 CNY 10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公司”或“受让方”)与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弘”、“出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亚玛顿决定以自有资金0元人民币收购江苏中弘持有的南京晴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晴昶阳”)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亚玛顿将持有南京晴昶阳100%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成为其唯一股东。南京晴昶阳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1 2017-07-20 实施中 南通弘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保税区弘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3500 CNY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保税区弘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弘信”)拟以自有资金3,500万元在南通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设立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南通弘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 2017-05-19 实施中 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 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 CNY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义龙试验区设立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13 2017-05-13 股东大会通过 上海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徐州信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5.5707 CNY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或“公司”、“甲方”)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上海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亚玛顿”)100%的股权转让给徐州信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信诺”或“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5,707.38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亚玛顿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4 2017-04-22 实施中 丰县耀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丰县耀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9600 CNY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公司的太阳能电站项目的发展,扩大业务规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共计9,600万元对公司全资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丰县耀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县耀辉”)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丰县耀辉投资总额由500万元增加至10,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5 2017-04-22 董事会预案 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 资本市场服务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24000 CNY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60%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2.4亿元人民币收购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信托”或“甲方”)持有的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宁波亚玛顿”)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变更为:公司持有宁波亚玛顿99.9%股权,上海亚玛顿持有宁波亚玛顿0.1%的股权。宁波亚玛顿将由公司及子公司实现直接控制。本次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到债权债务转移以及债务重组事项。
16 2017-03-17 实施中 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9000 CNY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公司的太阳能电站项目的发展,扩大业务规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共计9,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安中弘”)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普安中弘投资总额由1,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7 2017-03-14 实施完成 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CNY ——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的需要,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在贵安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18 2017-02-28 实施完成 雷州市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上海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 CNY 100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以自有资金500万元在雷州市雷城镇设立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雷州市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州亚玛顿”)。2.投资必需的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内,只需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19 2016-12-27 董事会预案 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_ 货币金融服务 上海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波保税区弘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 CNY 0.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0.1%股权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亚玛顿”或“乙方”)决定以自有资金40万元人民币收购宁波保税区弘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石投资”或“甲方”)持有的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宁波亚玛顿”)0.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变更为:万向信托持有宁波亚玛顿60%股权,公司持有宁波亚玛顿39.9%股权,上海亚玛顿持有宁波亚玛顿0.1%的股权。同时,宁波亚玛顿将由原来公司与弘石投资共同控制变为公司及子公司实现直接控制。本次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到债权债务转移以及债务重组事项。
20 2016-12-27 董事会预案 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 CNY 10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公司”或“乙方”)与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弘”“交易对方”或“甲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亚玛顿拟以自有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中弘持有的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竞弘”)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亚玛顿将持有南京竞弘100%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成为其唯一股东。南京竞弘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1 2016-07-29 达成意向 常州瑞麟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常州维添盈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 —— 100 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0元人民币收购常州维添盈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州瑞麟电站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22 2016-06-27 董事会预案 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9900 CNY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发展,扩大业务规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共计19,9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益典弘”)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南京益典弘投资总额由1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3 2016-06-27 董事会预案 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 CNY 10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公司”或“乙方”)与江苏中弘光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弘”“交易对方”或“甲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亚玛顿拟以自有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中弘持有的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益典弘”)100%股权。
24 2016-04-30 董事会预案 亚玛顿欧洲公司 批发业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亚玛顿欧洲公司 400 USD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发展,扩大业务规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共计400万美元对全资子公司亚玛顿欧洲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亚玛顿欧洲公司投资总额由100万美元增加至5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5 2016-04-06 董事会预案 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金融业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8000 CNY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发展,保证公司太阳能电站项目建设有足够的运营资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共计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电力”)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亚玛顿电力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公司仍将持有其100%股权。
26 2014-01-23 实施完成 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华阳路东侧、竹林北路北侧,宗地编号GZX2013018地块的使用权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4618.5 CNY ——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加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发出的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以挂牌方 式出让的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华阳路东侧、竹林北路北侧,宗地编号GZX2013018地块的使用权公开竞买,并授权董 事长林金锡先生签署该宗地竞买的相关文件。该地块的面积为61,580平方米,竞买的价格将不超过5,000万元。竞 买的款项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次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的需要,不 会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和投资。
27 2013-10-28 签署协议 美国SolarMax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David Hsu 1000 USD —— 买方: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美国SolarMax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美国SolarMax科技有限公司增发的3,571,428股股权2013年10月,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美国SolarMa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订了《认购意向协议》。公司特此同意以1,000万美元($10,000,000)(简称“认购金额”)认购价认购标的公司增发的普通股本共3,571,428股(简称“股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8 2012-06-12 实施完成 编号为2012G010地块的使用权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3818.4 CNY —— 同意公司参加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4月23日发出的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以挂牌方式出让的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丁塘港西路西侧、规划道路南侧,宗地编号2012G010地块的使用权公开竞买,并授权董事长林金锡先生签署该宗地竞买的相关文件。该地块的面积为79,550平方米,竞买的价格将不超过4,000万元。竞买的款项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次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的需要,不会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