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002594)

公司并购事件(比亚迪)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7-25 实施中 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100000 CNY ——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对新增募投项目“年产12吉瓦时动力锂电池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
2 2018-05-29 实施中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40000 CNY —— 根据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势新能源”)业务发展需求,2018年5月28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参股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对腾势新能源增资人民币4亿元。腾势新能源的另一股东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对腾势新能源增资人民币4亿元,双方股东增资后,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腾势新能源的股权比例保持为50%。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在腾势新能源担任董事,公司副总裁廉玉波先生在腾势新能源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2018-05-29 实施中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40000 CNY —— 根据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势新能源”)业务发展需求,2018年5月28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参股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对腾势新能源增资人民币4亿元。腾势新能源的另一股东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对腾势新能源增资人民币4亿元,双方股东增资后,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腾势新能源的股权比例保持为50%。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在腾势新能源担任董事,公司副总裁廉玉波先生在腾势新能源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 2017-12-06 实施中 比亚迪华睿信云轨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投管”)拟设立“比亚迪华睿信云轨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该基金的认购资金用于以股权和/或债权的方式投资于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的云轨项目的投资建设,基金对单个云轨项目公司股权投资金额占比不超过对其投资总金额(含股权投资金额和债权投资金额)的20%。该基金发行总规模为625,002万元人民币,根据认购/申购主体及风险不同,分A类基金份额(优先级)和B类基金份额(劣后级),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规模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部信托-浙商银行比亚迪云轨产业基金单一资金信托”)认购/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规模为125,002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认购/申购12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基金管理人之一的比亚迪投管认购/申购1万元人民币,另一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华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睿信”)认购/申购1万元人民币;该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基金的参与方拟共同签署《比亚迪华睿信云轨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2017-12-06 实施中 比亚迪华睿信云轨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 50000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投管”)拟设立“比亚迪华睿信云轨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该基金的认购资金用于以股权和/或债权的方式投资于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的云轨项目的投资建设,基金对单个云轨项目公司股权投资金额占比不超过对其投资总金额(含股权投资金额和债权投资金额)的20%。该基金发行总规模为625,002万元人民币,根据认购/申购主体及风险不同,分A类基金份额(优先级)和B类基金份额(劣后级),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规模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部信托-浙商银行比亚迪云轨产业基金单一资金信托”)认购/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规模为125,002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认购/申购12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基金管理人之一的比亚迪投管认购/申购1万元人民币,另一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华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睿信”)认购/申购1万元人民币;该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基金的参与方拟共同签署《比亚迪华睿信云轨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2017-12-06 实施中 比亚迪华睿信云轨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深圳市华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投管”)拟设立“比亚迪华睿信云轨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该基金的认购资金用于以股权和/或债权的方式投资于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的云轨项目的投资建设,基金对单个云轨项目公司股权投资金额占比不超过对其投资总金额(含股权投资金额和债权投资金额)的20%。该基金发行总规模为625,002万元人民币,根据认购/申购主体及风险不同,分A类基金份额(优先级)和B类基金份额(劣后级),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规模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部信托-浙商银行比亚迪云轨产业基金单一资金信托”)认购/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规模为125,002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认购/申购12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基金管理人之一的比亚迪投管认购/申购1万元人民币,另一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华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睿信”)认购/申购1万元人民币;该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基金的参与方拟共同签署《比亚迪华睿信云轨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2017-12-06 实施中 比亚迪华睿信云轨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12500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投管”)拟设立“比亚迪华睿信云轨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该基金的认购资金用于以股权和/或债权的方式投资于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的云轨项目的投资建设,基金对单个云轨项目公司股权投资金额占比不超过对其投资总金额(含股权投资金额和债权投资金额)的20%。该基金发行总规模为625,002万元人民币,根据认购/申购主体及风险不同,分A类基金份额(优先级)和B类基金份额(劣后级),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规模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部信托-浙商银行比亚迪云轨产业基金单一资金信托”)认购/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规模为125,002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认购/申购12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基金管理人之一的比亚迪投管认购/申购1万元人民币,另一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华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睿信”)认购/申购1万元人民币;该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基金的参与方拟共同签署《比亚迪华睿信云轨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 2017-11-01 实施中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5320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工业”)拟出资人民币2.28亿元与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AURECIA”)合资设立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签署《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7.6亿元,其中比亚迪工业应以现金方式投入人民币2.2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0%,FAURECIA应以现金方式投入人民币5.3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0%。
9 2017-11-01 实施中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280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工业”)拟出资人民币2.28亿元与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AURECIA”)合资设立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签署《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7.6亿元,其中比亚迪工业应以现金方式投入人民币2.2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0%,FAURECIA应以现金方式投入人民币5.3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0%。
10 2017-09-29 实施中 汕头市比亚迪云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9300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润信托金玲珑17号单一资金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拟共同设立汕头市比亚迪云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并签署《汕头市比亚迪云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投资基金可投资于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中山市、山东省济宁市、安徽省蚌埠市、广西省桂林市、陕西省西安市、吉林省吉林市、云南省玉溪市、江苏省淮安市、湖南省衡阳市等城市所设立的从事云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的公司的股权和债权投资等。该投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465,010万元,其中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93,000万元;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72,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2017-09-29 实施中 汕头市比亚迪云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润信托金玲珑17号单一资金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拟共同设立汕头市比亚迪云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并签署《汕头市比亚迪云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投资基金可投资于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中山市、山东省济宁市、安徽省蚌埠市、广西省桂林市、陕西省西安市、吉林省吉林市、云南省玉溪市、江苏省淮安市、湖南省衡阳市等城市所设立的从事云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的公司的股权和债权投资等。该投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465,010万元,其中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93,000万元;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72,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 2017-09-29 实施中 汕头市比亚迪云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37200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润信托金玲珑17号单一资金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拟共同设立汕头市比亚迪云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并签署《汕头市比亚迪云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投资基金可投资于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中山市、山东省济宁市、安徽省蚌埠市、广西省桂林市、陕西省西安市、吉林省吉林市、云南省玉溪市、江苏省淮安市、湖南省衡阳市等城市所设立的从事云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的公司的股权和债权投资等。该投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465,010万元,其中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93,000万元;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72,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 2017-08-09 实施完成 汕头市比亚迪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简称“国海证券”,代表其设立的“国海卓越500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拟共同成为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并签署《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14 2017-08-09 实施完成 汕头市比亚迪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700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简称“国海证券”,代表其设立的“国海卓越500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拟共同成为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并签署《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投资基金拟投资于汕头市云轨交通有限公司或合伙人会议同意的其他项目公司,并最终用于汕头市比亚迪跨座式单轨产业项目配套试验线项目或合伙人会议同意的其他项目的投资建设。该投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50,110万元,其中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2017-08-09 实施完成 汕头市比亚迪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润信托金玲珑7号单一资金信托” —— 2800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简称“国海证券”,代表其设立的“国海卓越500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拟共同成为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并签署《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投资基金拟投资于汕头市云轨交通有限公司或合伙人会议同意的其他项目公司,并最终用于汕头市比亚迪跨座式单轨产业项目配套试验线项目或合伙人会议同意的其他项目的投资建设。该投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50,110万元,其中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2017-06-26 实施中 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海卓越500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12000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简称“国海证券”,代表其设立的“国海卓越500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拟共同成为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并签署《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17 2017-06-26 实施中 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简称“国海证券”,代表其设立的“国海卓越500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拟共同成为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并签署《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18 2017-06-26 实施中 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简称“国海证券”,代表其设立的“国海卓越500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拟共同成为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并签署《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19 2017-06-26 实施中 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CNY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简称“国海证券”,代表其设立的“国海卓越500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拟共同成为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并签署《汕头市比亚迪云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 2017-03-29 实施完成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 —— —— 公司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以实物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增资将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相关事宜。公司对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的增资完成后,持有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0%。
21 2017-01-07 实施完成 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24500 CNY 4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乙方”)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卓域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经各方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成立新公司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24,500万元,合资公司专门从事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开发与加工、销售。
22 2017-01-07 实施完成 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深圳市卓域成投资有限公司 —— 750 CNY 1.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乙方”)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卓域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经各方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成立新公司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24,500万元,合资公司专门从事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开发与加工、销售。
23 2017-01-07 实施完成 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750 CNY 49.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乙方”)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卓域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经各方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成立新公司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24,500万元,合资公司专门从事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开发与加工、销售。
24 2016-07-29 董事会预案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600000 CNY ——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增资
25 2016-06-30 董事会预案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80000 CNY —— 考虑到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金融”)业务发展需求,2016年6月29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对比亚迪汽车金融增资人民币800,000,000元。比亚迪汽车金融的另一股东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银行”)同时对比亚迪汽车金融增资人民币200,000,000元,双方股东增资后,公司继续持有比亚迪汽车金融80%的股权。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吴经胜先生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总会计师周亚琳女士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6 2012-03-26 实施完成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新亚铝业不锈钢有限公司;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BYD(H.K.)CO.,LIMITED 8910 CNY 6 2011年12月2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BYD(H.K.)CO.,LIMITED(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分别与佛山市南海新亚铝业不锈钢有限公司和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比亚迪香港将其持有的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3%的股权以人民币4,4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亚,将其持有的佛山金辉另外3%的股权以人民币4,4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禅智慧,共转让佛山金辉6%的股权。 出售日:2011年12月26日
27 2012-03-26 实施完成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一百工业有限公司 BYD(H.K.)CO.,LIMITED 49561.875 CNY 33.375 2011年11月18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BYD(H.K.)CO.,LIMITED(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与一百工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比亚迪香港将其持有的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33.375%的股权以人民币49,561.8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一百工业。 出售日:2011年12月26日
28 2011-12-28 实施完成 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一百工业有限公司 BYD(H.K.)CO.,LIMITED 49561.875 CNY 33.38 2011年11月18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BYD(H.K.)CO.,LIMITED(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与一百工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比亚迪香港将其持有的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33.375%的股权以人民币49,561.8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一百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