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7-11-01 |
实施完成 |
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 |
—— |
集安市益仁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益仁同心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2917.5 |
CNY |
25.1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参化妆”)股东益仁同心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仁同心”)、集安卓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投资”),拟将其持有的汉参化妆25.1%、14.5%股权分别转让给集安市益仁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仁投资”)、集安市汇智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通”)。 |
| 2 |
2017-11-01 |
实施完成 |
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 |
—— |
集安市汇智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集安卓信投资有限公司 |
1677 |
CNY |
14.5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参化妆”)股东益仁同心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仁同心”)、集安卓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投资”),拟将其持有的汉参化妆25.1%、14.5%股权分别转让给集安市益仁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仁投资”)、集安市汇智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通”)。 |
| 3 |
2016-07-14 |
实施完成 |
益盛汉参(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赵斌 |
李杰 |
—— |
—— |
4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盛汉参(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参生物”)是由公司与夏俊波、赵斌、甄宝锐、李杰等四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股比例为51%;夏俊波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赵斌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甄宝锐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为5%;李杰出资80万元,持股比例为4%。近日,经汉参生物股东会审议,同意自然人股东李杰将其持有的汉参生物股权全部转让给汉参生物股东赵斌,转让后赵斌所持汉参生物股份比例增加至24%。该股权转让事项已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4 |
2016-04-18 |
实施完成 |
吉林省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 |
——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 |
4955.5 |
CNY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汉参化妆增资4,955.5万元 |
| 5 |
2015-09-26 |
签署协议 |
吉林省中韩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韩国韩参株式会社 |
50 |
CNY |
2.44 |
2015年9月25日,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盛药业”)与韩国韩参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韩国韩参”)在吉林省集安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万元收购韩国韩参持有的吉林省中韩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参化妆”)2.44%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汉参化妆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6 |
2015-09-01 |
签署协议 |
宗地编号为【2015】02号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 |
——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集安市国土资源局 |
4525 |
CNY |
——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满足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建设需求,拟参与竞买集安市国土资源局宗地编号为【2015】02号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由于近几年工业用地价格的上涨,公司本次用于竞买项目用地需使用的资金将高于原估算金额,但预计不超过4525万元。3、本次交易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7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张辉 |
2433.33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8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邢英楠 |
20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9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蔡娜 |
1612.08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10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李虹 |
1825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11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 |
1460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12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张玉良 |
35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13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张洪生 |
6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14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力钢 |
365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15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贺海珍 |
5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16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李红薇 |
10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17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赵英明 |
4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18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林友鹏 |
5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19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杨惠 |
365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20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李亚嘉 |
20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21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陶勤海 |
10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22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张丽芳 |
20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23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24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崔迪 |
5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
| 25 |
2014-10-25 |
停止实施 |
长白山皇封参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管英玲 |
100 |
CNY |
—— |
拟向北京中科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杨惠、王力钢、张辉、李虹、蔡娜、李亚嘉、张丽芳、邢英楠、陶勤海、管英玲、李红薇、张洪生、贺海珍、林友鹏、崔迪、赵英明、张玉良等17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皇封参业100%股权(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预估值为36,5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5.58%,金额为27,587.92万元,对应发行股份19,131,69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4.42%,金额为8,912.0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