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7-18 |
实施中 |
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 |
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7000 |
CNY |
34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拟向天津飞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飞旋”)转让其所持有的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昇(天津)”)34%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宝鼎科技不再持有亿昇(天津)股权。 |
| 2 |
2017-12-19 |
实施中 |
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972.5611 |
CNY |
—— |
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榆(张家港)”)。复榆(张家港)为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榆”)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榆为宝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宝鼎科技将通过向上海复榆现金增资以及上海复榆向复榆(张家港)进行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 |
| 3 |
2016-04-30 |
董事会预案 |
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1408.83726 |
CNY |
8.9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8.9%股权并按原始比例转让予其他股东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参股公司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昇科技”、“目标公司”)申请提前安排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退出出资,由本公司执行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目标公司8.9%股权义务,并将回购的上述8.9%股权按亿昇科技设立时原股东(不含国开基金)的股权结构和比例再次转让分配予其他原股东。为维持目标公司发起设立时原股东(不含国开基金)的出资比例,在公司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目标公司8.9%股权后,将该8.9%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1400万元)中的36%(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204%,对应的出资额为504万元)以原价转让予茂化实华,并应将该8.9%股权中的30%(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67%,对应的出资额为420万元)以原价转让予天津飞旋,公司留存该8.9%股权中的34%(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26%,对应的出资额为476万元)。 |
| 4 |
2016-04-30 |
董事会预案 |
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天津飞旋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22.65118 |
CNY |
2.67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8.9%股权并按原始比例转让予其他股东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参股公司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昇科技”、“目标公司”)申请提前安排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退出出资,由本公司执行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目标公司8.9%股权义务,并将回购的上述8.9%股权按亿昇科技设立时原股东(不含国开基金)的股权结构和比例再次转让分配予其他原股东。为维持目标公司发起设立时原股东(不含国开基金)的出资比例,在公司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目标公司8.9%股权后,将该8.9%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1400万元)中的36%(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204%,对应的出资额为504万元)以原价转让予茂化实华,并应将该8.9%股权中的30%(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67%,对应的出资额为420万元)以原价转让予天津飞旋,公司留存该8.9%股权中的34%(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26%,对应的出资额为476万元)。 |
| 5 |
2016-04-30 |
董事会预案 |
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7.18141 |
CNY |
3.204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8.9%股权并按原始比例转让予其他股东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参股公司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昇科技”、“目标公司”)申请提前安排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退出出资,由本公司执行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目标公司8.9%股权义务,并将回购的上述8.9%股权按亿昇科技设立时原股东(不含国开基金)的股权结构和比例再次转让分配予其他原股东。为维持目标公司发起设立时原股东(不含国开基金)的出资比例,在公司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目标公司8.9%股权后,将该8.9%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1400万元)中的36%(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204%,对应的出资额为504万元)以原价转让予茂化实华,并应将该8.9%股权中的30%(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67%,对应的出资额为420万元)以原价转让予天津飞旋,公司留存该8.9%股权中的34%(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26%,对应的出资额为476万元)。 |
| 6 |
2015-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韩国茹 |
—— |
—— |
—— |
宝鼎重工拟以现金收购上海复榆100%股权, 收购价格约为36,000万元人民币。 |
| 7 |
2015-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喻融 |
—— |
—— |
—— |
宝鼎重工拟以现金收购上海复榆100%股权, 收购价格约为36,000万元人民币。 |
| 8 |
2015-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栾丽 |
—— |
—— |
—— |
宝鼎重工拟以现金收购上海复榆100%股权, 收购价格约为36,000万元人民币。 |
| 9 |
2015-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赵毅 |
—— |
—— |
—— |
宝鼎重工拟以现金收购上海复榆100%股权, 收购价格约为36,000万元人民币。 |
| 10 |
2015-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龙英才 |
—— |
—— |
—— |
宝鼎重工拟以现金收购上海复榆100%股权, 收购价格约为36,000万元人民币。 |
| 11 |
2015-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陈伟 |
—— |
—— |
—— |
宝鼎重工拟以现金收购上海复榆100%股权, 收购价格约为36,000万元人民币。 |
| 12 |
2015-03-21 |
实施完成 |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钱玉英 |
朱宝松 |
5203 |
CNY |
3.67 |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鼎重工”)于2015年2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宝松、朱丽霞父女的通知,朱宝松、朱丽霞父女(以下称“出让方”)于2015年2月28日与钱玉英(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1、转让标的:朱宝松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宝鼎重工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股份转让给钱玉英女士;朱丽霞女士将其直接持有的宝鼎重工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67%)股份转让给钱玉英女士。 |
| 13 |
2015-03-21 |
实施完成 |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钱玉英 |
朱丽霞 |
15136 |
CNY |
10.67 |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鼎重工”)于2015年2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宝松、朱丽霞父女的通知,朱宝松、朱丽霞父女(以下称“出让方”)于2015年2月28日与钱玉英(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1、转让标的:朱宝松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宝鼎重工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股份转让给钱玉英女士;朱丽霞女士将其直接持有的宝鼎重工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67%)股份转让给钱玉英女士。 |
| 14 |
2013-07-17 |
实施完成 |
编号为“余政工出【2013】17号”的土地使用权 |
—— |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
673 |
CNY |
—— |
1、公司于2013年5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1500万元范围内以自有资金参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编号为“余政工出【2013】17号”的土地使用权。详见公司2013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2、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参与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事宜,成功竞得该块土地使用权,已于2013年6月13日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1102013A21028.3、本次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