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4-12 |
董事会预案 |
美国成立子公司 |
—— |
美国成立子公司 |
美国成立子公司 |
20 |
USD |
—— |
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更好的把握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充分利用电子商务销售模式,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与SeanCarbonell等合作在美国投资设立一家公司。该标的子公司首期出资100万美元,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占该标的公司股权比例80%,SeanCarbonell等出资20万元,占该标的公司股权比例20%,该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商销售业务。 |
| 2 |
2018-04-12 |
董事会预案 |
美国成立子公司 |
—— |
美国成立子公司 |
美国成立子公司 |
80 |
USD |
—— |
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更好的把握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充分利用电子商务销售模式,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与SeanCarbonell等合作在美国投资设立一家公司。该标的子公司首期出资100万美元,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占该标的公司股权比例80%,SeanCarbonell等出资20万元,占该标的公司股权比例20%,该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商销售业务。 |
| 3 |
2018-02-12 |
实施中 |
宁波博睿苏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宁波博睿苏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博睿苏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 |
CNY |
——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决定以人民币5,000万元认缴出资成为宁波博睿苏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睿苏菲”或“本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
| 4 |
2018-02-06 |
实施完成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500 |
CNY |
2.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5 |
2018-02-06 |
实施完成 |
DONG LI SCS |
—— |
DONG LI SCS |
DONG LI SCS |
52.5 |
USD |
—— |
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万美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ChinaMomentumFund,L.P.(中国动力基金),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基金的投资、协议的签署及指派相关人员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活动决策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和2015年8月出资250万美元和62.50万美元。2017年1月,美国永强根据协议出资16.20万美元。 |
| 6 |
2018-02-06 |
实施完成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2000 |
CNY |
10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7 |
2018-02-06 |
实施完成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500 |
CNY |
2.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8 |
2018-02-06 |
实施完成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3000 |
CNY |
1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9 |
2018-02-06 |
实施完成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2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10 |
2018-02-06 |
实施完成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3000 |
CNY |
1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11 |
2018-02-06 |
实施完成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500 |
CNY |
2.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12 |
2018-02-06 |
实施完成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5500 |
CNY |
27.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13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 |
CNY |
10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14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谢建强 |
—— |
500 |
CNY |
2.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15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李杰灵 |
—— |
3000 |
CNY |
1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16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谢建勇 |
—— |
500 |
CNY |
2.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17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 |
—— |
5500 |
CNY |
27.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18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施服斌 |
—— |
500 |
CNY |
2.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19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李杰华 |
—— |
3000 |
CNY |
1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20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谢建勇 |
—— |
500 |
CNY |
2.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21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郑琴清 |
—— |
5000 |
CNY |
2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22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李杰灵 |
—— |
3000 |
CNY |
1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23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李杰华 |
—— |
3000 |
CNY |
1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24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谢建强 |
—— |
500 |
CNY |
2.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25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 |
—— |
5500 |
CNY |
27.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26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施服斌 |
—— |
500 |
CNY |
2.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27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 |
CNY |
10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28 |
2018-01-09 |
实施中 |
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 |
郑琴清 |
—— |
5000 |
CNY |
25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强、郑琴清、施服斌、李杰华、李杰灵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鉴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谢建勇和谢建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琴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配偶、施服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29 |
2017-11-17 |
实施中 |
上海茶恬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上海茶恬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1900 |
CNY |
——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与关联方王洪阳先生共同投资上海茶恬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事项,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北京联拓股东会审议上述投资事项时投同意票,并授权北京联拓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
| 30 |
2017-11-17 |
实施中 |
上海茶恬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 |
王洪阳 |
上海茶恬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100 |
CNY |
—— |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与关联方王洪阳先生共同投资上海茶恬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事项,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北京联拓股东会审议上述投资事项时投同意票,并授权北京联拓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投资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及一切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
| 31 |
2017-10-17 |
实施中 |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 |
CNY |
——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信用”)定向发行的部分股票,并授权董事长在下列权限内与中证信用等协商确定具体认购份额并签署相关协议,本公司认购股数不超过10,000万股,每股价格不超过2.5元。 |
| 32 |
2016-12-29 |
达成意向 |
合肥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山水假日(北京)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 |
100 |
各方同意,在山水股份就本次定向增发事宜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且在2017年度1月至3月的51book平台交易额总计不低于人民币7.2亿元的情况下,山水股份将收购标的资产。①合肥联拓的100%的股权;②九州之旅的100%的股权;③联拓天际及其除合肥联拓、九州之旅之外的其他下属公司项下持有的与51book平台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域名 |
| 33 |
2016-12-29 |
达成意向 |
北京九州之旅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
—— |
山水假日(北京)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 |
100 |
各方同意,在山水股份就本次定向增发事宜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且在2017年度1月至3月的51book平台交易额总计不低于人民币7.2亿元的情况下,山水股份将收购标的资产。①合肥联拓的100%的股权;②九州之旅的100%的股权;③联拓天际及其除合肥联拓、九州之旅之外的其他下属公司项下持有的与51book平台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域名 |
| 34 |
2016-12-29 |
达成意向 |
北京联拓及其除合肥联拓、九州之旅之外的其他下属公司项下持有与51book平台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域名 |
—— |
山水假日(北京)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 |
—— |
各方同意,在山水股份就本次定向增发事宜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且在2017年度1月至3月的51book平台交易额总计不低于人民币7.2亿元的情况下,山水股份将收购标的资产。①合肥联拓的100%的股权;②九州之旅的100%的股权;③联拓天际及其除合肥联拓、九州之旅之外的其他下属公司项下持有的与51book平台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域名 |
| 35 |
2016-04-07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中航易购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谷杰 |
1333.34 |
CNY |
60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为完善机票代理上下游产业链,决定以2000万元对价收购北京中航易购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易购”)9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航易购将成为北京联拓的控股子公司。 |
| 36 |
2016-04-07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中航易购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田国杰 |
333.33 |
CNY |
15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为完善机票代理上下游产业链,决定以2000万元对价收购北京中航易购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易购”)9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航易购将成为北京联拓的控股子公司。 |
| 37 |
2016-04-07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中航易购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郭力 |
333.33 |
CNY |
15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为完善机票代理上下游产业链,决定以2000万元对价收购北京中航易购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易购”)9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航易购将成为北京联拓的控股子公司。 |
| 38 |
2015-12-18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博睿维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博睿维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CNY |
—— |
为提高证券投资效率取得更好的投资收益,经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决定以0价格受让孙羽薇在宁波博睿维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睿维森”)14.0351%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2亿元),并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认缴出资成为博睿维森之有限合伙人,并与博睿维森普通合伙人等签订了《宁波博睿维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等系列文件。 |
| 39 |
2015-12-18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博睿维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孙羽薇 |
0 |
CNY |
14.0351 |
为提高证券投资效率取得更好的投资收益,经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决定以0价格受让孙羽薇在宁波博睿维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睿维森”)14.0351%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2亿元),并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认缴出资成为博睿维森之有限合伙人,并与博睿维森普通合伙人等签订了《宁波博睿维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等系列文件。 |
| 40 |
2015-09-11 |
实施完成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3000 |
CNY |
—— |
公司以现金对价方式对北京联拓投资总计43,800万元,其中10,800万元用于收购北京联拓现有股东持有的北京联拓27%股权,33,000万元对北京联拓进行增资。增资款共计33,000万元,其中434.210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2,565.78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北京联拓60%的股权。 |
| 41 |
2015-09-11 |
实施完成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陈霄毅 |
2720 |
CNY |
—— |
公司以现金对价方式对北京联拓投资总计43,800万元,其中10,800万元用于收购北京联拓现有股东持有的北京联拓27%股权,33,000万元对北京联拓进行增资。增资款共计33,000万元,其中434.210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2,565.78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北京联拓60%的股权。 |
| 42 |
2015-09-11 |
实施完成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杨恒 |
1900 |
CNY |
—— |
公司以现金对价方式对北京联拓投资总计43,800万元,其中10,800万元用于收购北京联拓现有股东持有的北京联拓27%股权,33,000万元对北京联拓进行增资。增资款共计33,000万元,其中434.210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2,565.78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北京联拓60%的股权。 |
| 43 |
2015-09-11 |
实施完成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陈鹏 |
3100 |
CNY |
—— |
公司以现金对价方式对北京联拓投资总计43,800万元,其中10,800万元用于收购北京联拓现有股东持有的北京联拓27%股权,33,000万元对北京联拓进行增资。增资款共计33,000万元,其中434.210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2,565.78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北京联拓60%的股权。 |
| 44 |
2015-09-11 |
实施完成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众志成城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1080 |
CNY |
—— |
公司以现金对价方式对北京联拓投资总计43,800万元,其中10,800万元用于收购北京联拓现有股东持有的北京联拓27%股权,33,000万元对北京联拓进行增资。增资款共计33,000万元,其中434.210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2,565.78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北京联拓60%的股权。 |
| 45 |
2015-09-11 |
实施完成 |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居民服务业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禾益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00 |
CNY |
5 |
公司以现金对价方式对北京联拓投资总计43,800万元,其中10,800万元用于收购北京联拓现有股东持有的北京联拓27%股权,33,000万元对北京联拓进行增资。增资款共计33,000万元,其中434.210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2,565.78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北京联拓60%的股权。 |
| 46 |
2015-06-17 |
董事会预案 |
北京东方智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智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 |
CNY |
—— |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北京东方智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智科”)部分出资 |
| 47 |
2015-05-13 |
股东大会通过 |
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1.12 |
近日,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都节能”)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2201号),同意东都节能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 48 |
2014-11-11 |
签署协议 |
东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资本市场服务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绍兴盛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 |
CNY |
——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1亿元分别认缴东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出资、认缴东方智盛(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出资。经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决定继续利用自有资金1亿元投资上述合伙企业,并于2014年11月5日与有限合伙人之一绍兴盛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订了《出资额转让协议》,受让绍兴盛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上述有限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人民币各5,000万元。 |
| 49 |
2014-11-11 |
签署协议 |
东方智盛(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资本市场服务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绍兴盛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 |
CNY |
——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1亿元分别认缴东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出资、认缴东方智盛(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出资。经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决定继续利用自有资金1亿元投资上述合伙企业,并于2014年11月5日与有限合伙人之一绍兴盛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订了《出资额转让协议》,受让绍兴盛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上述有限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人民币各5,000万元。 |
| 50 |
2014-07-11 |
实施完成 |
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2169.6 |
CNY |
—— |
2014年7月10日公司完成了对东都节能的增资,实际出资2,169.6万元认购东都节能678万股,每股价格3.2元。目前公司持有东都节能股份678万股,占东都节能总股本的21.12% |
| 51 |
2014-05-05 |
实施完成 |
临海永金管业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陈祖国 |
2000 |
CNY |
100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陈祖国持有的临海永金管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