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8-01 |
证监会批准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10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2 |
2018-08-01 |
证监会批准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3630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3 |
2018-08-01 |
证监会批准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484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4 |
2018-08-01 |
证监会批准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726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5 |
2018-08-01 |
证监会批准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3630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6 |
2018-07-27 |
签署协议 |
合资公司 |
—— |
合资公司 |
合资公司 |
4000 |
CNY |
—— |
2018年7月26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金丰公社”)与正大汉鼎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正大汉鼎”)拟开展深度合作,鉴于金正大在肥料和种植产业方面的技术优势和销售能力,和正大集团在养殖行业的优势,双方同意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拟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机肥产业发展以及优质玉米、农作物的种植和采购等方面充分合作,共同发展,双方就合作事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
| 7 |
2018-07-27 |
签署协议 |
合资公司 |
—— |
合资公司 |
合资公司 |
4000 |
CNY |
—— |
2018年7月26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金丰公社”)与正大汉鼎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正大汉鼎”)拟开展深度合作,鉴于金正大在肥料和种植产业方面的技术优势和销售能力,和正大集团在养殖行业的优势,双方同意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拟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机肥产业发展以及优质玉米、农作物的种植和采购等方面充分合作,共同发展,双方就合作事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
| 8 |
2018-07-27 |
签署协议 |
合资公司 |
—— |
合资公司 |
合资公司 |
2000 |
CNY |
—— |
2018年7月26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金丰公社”)与正大汉鼎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正大汉鼎”)拟开展深度合作,鉴于金正大在肥料和种植产业方面的技术优势和销售能力,和正大集团在养殖行业的优势,双方同意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拟在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机肥产业发展以及优质玉米、农作物的种植和采购等方面充分合作,共同发展,双方就合作事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
| 9 |
2018-03-01 |
股东大会通过 |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 |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3000 |
USD |
—— |
2018年1月30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亚洲开发银行签订<增资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临沂金丰公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合伙企业”)、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北京信托 锦程理财02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就亚洲开发银行以3000万美元的金额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金丰农服”)增资签订《增资认购协议》。此次增资认购完成后,金丰农服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469,970,630美元(包括国际金融公司第一次增资认购50,000,000美元出资)增至499,970,630美元。增资后:公司持有金丰农服102,790,015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56%;临沂金丰公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持有金丰农服4,405,285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0.88%,信托计划持有金丰农服312,775,330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2.56%,国际金融公司持有金丰农服50,000,000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0%,亚洲开发银行持有金丰农服30,000,000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00%。 |
| 10 |
2018-02-28 |
股东大会通过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484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11 |
2018-02-28 |
股东大会通过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10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12 |
2018-02-28 |
股东大会通过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726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13 |
2018-02-28 |
股东大会通过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3630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14 |
2018-02-28 |
股东大会通过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3630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15 |
2018-01-25 |
董事会预案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3630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16 |
2018-01-25 |
董事会预案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谷丰农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84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17 |
2018-01-25 |
董事会预案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726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18 |
2018-01-25 |
董事会预案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210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19 |
2018-01-25 |
董事会预案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富和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30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20 |
2018-01-25 |
董事会预案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726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21 |
2018-01-25 |
董事会预案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3630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22 |
2018-01-25 |
董事会预案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210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23 |
2018-01-25 |
董事会预案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富和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30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24 |
2018-01-25 |
董事会预案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谷丰农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840 |
CNY |
—— |
本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农业基金、东富和通、京粮鑫牛、种业基金、谷丰基金合计持有的农投公司66.67%股权。农投公司系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农商公司开展,农商公司主要从事农资销售业务。农商公司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并享有其30%的表决权,宁波金正大未纳入农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金正大为持股型公司,其主营业务通过下属经营实体开展。宁波金正大下属经营实体主要从事园艺消费产品和特种肥料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农投公司100%股权。 |
| 25 |
2017-07-05 |
实施完成 |
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70000 |
CNY |
—— |
1、2017年6月7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7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服务公司”),在中国各主要的农业种植区域,建立千家县级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机构,为中国种植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户等提供诸如土壤修复、全程作物营养解决方案、农作物品质提升、农机具销售租赁、农技培训指导、机播手代种代收、品牌农产品产销对接、农业金融等全方位的农业服务。为我国农民和农业提供便利、快捷、一站式的增产高效综合农业服务,为实现种植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奠定基础。2、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26 |
2017-06-08 |
实施中 |
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赛迈道依茨法尔意大利股份有限公司 |
6440 |
CNY |
10 |
2017年6月7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赛迈道依茨法尔意大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迈道依茨公司”或“卖方”)签署《股权买卖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将出资6440万元人民币收购赛迈道依茨公司持有的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10%的股权。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项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3、依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委派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计国先生为合资公司的董事,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27 |
2017-04-08 |
签署协议 |
合资公司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于近日签署了《投资意向书》,拟发起设立合资公司。 |
| 28 |
2017-04-08 |
签署协议 |
合资公司 |
—— |
国际金融公司 |
—— |
—— |
——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于近日签署了《投资意向书》,拟发起设立合资公司。 |
| 29 |
2017-03-07 |
董事会预案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 |
—— |
农商一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临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 |
80000 |
CNY |
88.89 |
近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正大”)原股东临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投资”)将其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股权全部转让给农商一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一号”),股权转让后新天投资不再持有宁波金正大股权,农商一号持有宁波金正大88.89%的股权。 |
| 30 |
2016-12-30 |
实施完成 |
西班牙A. Navarro, S.A. |
农业 |
Kingenta Investco,S.L. |
Antonio Navarro Rodríguez先生,María del CarmenDel águila Sánchez女士 |
556.5 |
EUR |
70 |
2016年6月30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国金正大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Kingenta Investco,S.L.(以下简称“西班牙公司”或“买方”)与西班牙A. Navarro, S.A.(以下简称“Navasa公司”)股东Antonio Navarro Rodríguez先生和María del Carmen Del águila Sánchez女士签署了(以下合称“卖方”)签署了《股权买卖协议》,西班牙公司以5,565,000欧元价格收购卖方持有Navasa公司70%的股权。 |
| 31 |
2016-12-30 |
实施完成 |
24家从事家用园艺业务公司 |
—— |
Kingenta Investco GmbH |
Compo AcquiCo S.à.r.l. |
11600 |
EUR |
100 |
出资不超过1.16亿欧元的价格收购Compo AcquiCo S.à.r.l.旗下包括COMPO GmbH、COMPO France SAS、COMPO Italia S.r.l.在内的24家从事家用园艺业务公司的股份 |
| 32 |
2016-06-24 |
实施完成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 |
9500 |
CNY |
—— |
2016年6月21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与合作方临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投资”)共同出资89,500万元对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正大”)进行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9,5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500万元,增资后公司合计认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宁波金正大注册资本的11.11%,新天投资以8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80,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宁波金正大注册资本的88.89%。 |
| 33 |
2016-01-19 |
董事会预案 |
金正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正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7000 |
USD |
—— |
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香港金正大在原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的基础上,再增加7000万美元的投资额,投资总额增加至8000万美元。投资额将根据香港金正大国际业务的开展及海外投资并购项目的资金需求分批投入。 |
| 34 |
2015-07-20 |
实施完成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CNY |
—— |
2015年7月15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对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与合作方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产业基金”)、东富和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富和通”)、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种业”)、江苏谷丰农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谷丰农业”)、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粮基金”)(以上各方合称“合作方”)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对子公司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投资公司”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认缴标注册资本40,0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33.34%;农业产业基金以3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东富和通以3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25%;现代种业基金以6,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5%;谷丰农业基金以4,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农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33%;京粮基金以1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8.33%。 |
| 35 |
2015-07-16 |
董事会预案 |
临沂金正大持有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 |
CNY |
100 |
为了顺应农业的发展局势,打造农业互联网平台,2015年7月15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投资公司”)与关联方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农业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临沂金正大持有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道”)100%股权。 |
| 36 |
2015-06-26 |
董事会预案 |
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
1200 |
USD |
10.71 |
2015年6月25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与NOBERFUNINVESTMENT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诺贝丰投资”)及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贝丰”或“目标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目标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3日,注册号为371300400007864,主要从事氟化盐、新型肥料生产及销售。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美元,诺贝丰投资是目标公司的唯一股东,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与诺贝丰投资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美元增加至11,200万美元,公司以1,200万美元认缴新增1,2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取得目标公司增资后股权的10.71%。 |
| 37 |
2015-06-19 |
实施完成 |
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云南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朱崇坤 |
3170.08 |
CNY |
60 |
2015年5月18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正大”)与自然人朱崇坤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云南金正大以自有资金3,170.08万元收购朱崇坤持有的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正”)60%的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云南金正大将持有云南中正100%的股权,其成为云南金正大的全资子公司,即成为公司的孙公司。 |
| 38 |
2015-06-18 |
董事会预案 |
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
7000 |
CNY |
—— |
2015年6月16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与NOBERFUNINVESTMENT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诺贝丰投资”)签署合作协议,以自有资金7,000万元(估算值)人民币对其全资子公司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贝丰”)增资,以取得诺贝丰本次增资后10%的股权。 |
| 39 |
2015-05-28 |
实施完成 |
山东金正大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金正大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00 |
CNY |
——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4月0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43,000万元和自有资金7000万元对山东金正大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农科院”)增资,金正大农科院原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将变更为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04月0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 |
| 40 |
2015-05-19 |
实施完成 |
新疆农资集团阿克苏农佳乐科技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农业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农资集团阿克苏农佳乐科技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60 |
CNY |
—— |
2015年3月2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农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农资”)及新疆农资集团阿克苏农佳乐科技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佳乐肥业”或“目标公司”)签署了《关于新疆农资集团阿克苏农佳乐科技肥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目标公司系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2012年9月14日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号为652900030001072,注册地在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市,法定代表人孙景太。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为新疆农资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化肥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与新疆农资就共同投资在阿克苏建设新型作物专用肥达成一致,同意以目标公司为平台,将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分期增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建设新型作物专用肥项目,公司与新疆农资双方对目标公司新增资本进行认购。双方同意目标公司第一期增资5000万元(以下称“本次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总额3060万元增资目标公司作为注册资本,取得目标公司本次增资后股权的51%;新疆农资以总额1940万元增资目标公司作为注册资本,取得目标公司本次增资后股权的49%。 |
| 41 |
2014-12-23 |
实施完成 |
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122000 |
CNY |
—— |
公司向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
| 42 |
2014-07-09 |
签署协议 |
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朱崇坤 |
云南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2576.43 |
CNY |
38 |
云南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转让方)向朱崇坤(受让方)转让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标的公司)38%股股权,交易金额2,576.43万元。 |
| 43 |
2014-04-28 |
实施完成 |
临沂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 |
—— |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临沂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 |
5087 |
CNY |
—— |
2013年12月27日,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全资孙公司临沂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913万元人民币,即临沂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夫特”)注册资本为对价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所持有沃夫特100%的股权,并以自有资金5,087万元人民币对沃夫特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沃夫特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 44 |
2014-04-28 |
实施完成 |
临沂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 |
—— |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 |
913 |
CNY |
100 |
2013年12月27日,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全资孙公司临沂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913万元人民币,即临沂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夫特”)注册资本为对价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所持有沃夫特100%的股权,并以自有资金5,087万元人民币对沃夫特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沃夫特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 45 |
2014-03-25 |
实施完成 |
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瓮安县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9784.37 |
CNY |
34 |
瓮安县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34%的股份,交易金额为9,784.37万元。 |
| 46 |
2013-11-20 |
签署协议 |
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 |
云南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骆云 |
1017 |
CNY |
15 |
骆云同意以1017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云南中正15%的股权转让给云南金正大 |
| 47 |
2013-11-20 |
签署协议 |
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 |
云南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朱崇坤 |
474.61 |
CNY |
7 |
朱崇坤同意以474.61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云南中正7%的股权转让给云南金正大。 |
| 48 |
2012-05-31 |
实施完成 |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 |
DEG-DEUTSCHE INVESTITIONS-UND ENTWICKLUNGSGESELLSCHAFT MBH |
82950 |
CNY |
10.71 |
2012年4月12日,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DEG-DEUTSCHE INVESTITIONS-UND ENTWICKLUNGSGESELLSCHAFT MBH关于《股份减持暨权益变动通知》:2012年4月11日,DEG与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股东DEG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5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转让给受让人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 |
| 49 |
2012-03-06 |
实施完成 |
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 |
云南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骆云 |
4256 |
CNY |
56 |
2011年10月12日,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骆云、周友才、贺刚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云南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拟收购骆云、周友才、贺刚持有的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
2011年10月17日,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自然人朱崇坤与自然人骆云、周友才、贺刚及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资产重组协议》。骆云以人民币4256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