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5-03 |
实施中 |
湖北国创高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湖北国创高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湖北国创高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9.82 |
CNY |
51 |
2018年5月2日,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国创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汇智”)与国创高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509.82万元人民币对价受让高科投资持有的湖北国创高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管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对方高科投资为本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2 |
2018-04-26 |
实施中 |
武汉市国创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武汉市国创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市国创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CNY |
—— |
为满足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为:武汉市国创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国创汇智”)。国创汇智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
| 3 |
2018-01-13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7014 |
CNY |
——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云房组织实施。本次公司拟以增资方式注入深圳云房资金金额为170,140,000元,其中145,703,704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24,436,296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云房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云房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4 |
2018-01-13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7014 |
CNY |
——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云房组织实施。本次公司拟以增资方式注入深圳云房资金金额为170,140,000元,其中145,703,704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24,436,296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云房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云房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5 |
2017-12-15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7014 |
CNY |
——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云房组织实施。本次公司拟以增资方式注入深圳云房资金金额为170,140,000元,其中145,703,704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24,436,296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云房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云房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6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拉萨市云房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5385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7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拉萨市云房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9115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8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前海鼎华投资有限公司 |
5300.04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9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开心同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7496.72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10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大田投资有限公司 |
115617.28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11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8000 |
CNY |
10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12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五叶神投资有限公司 |
4240.07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13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前海鼎华投资有限公司 |
4700.04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14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传承互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440.8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15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五叶神投资有限公司 |
3760.07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16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自觉飞马之星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369.87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17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自觉飞马之星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101.59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18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互兴拾伍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6156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19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共青城中通传承互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440.8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20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开心同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7496.72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21 |
2017-07-29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横琴易简共赢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19380 |
CNY |
—— |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公司拟以38亿元的价格向深圳大田、拉萨云房、国创集团、共青城传承互兴、深圳传承互兴、易简共赢贰号、开心同创、开心同富、前海鼎华、五叶神投资、互兴拾伍号、飞马之星二号共计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云房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国创集团、互兴明华、五叶神投资、东湖16号资管计划、深圳传承互兴、共赢3号资管计划、易简共赢贰号、高攀文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9,74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及深圳云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深圳云房云房源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核准实施或虽获核准实施但募集金额不足209,744万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云房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80,654.85万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3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1.926亿元,发行股份数为257,045,716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6.074亿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9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4,250万元、25,750万元、32,250万元和36,500万元。 |
| 22 |
2017-04-29 |
董事会预案 |
PPP项目公司 |
——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5528.25 |
CNY |
81 |
目前公司已收到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源城投”或“甲方”)发出的《监利县城东工业园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中标通知书》,根据《监利县城东工业园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本次通过竞争性磋商选定的社会资本(中标人),将与监利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机构(丰源城投)签订《股东协议》,在监利县组建PPP项目公司(SPV)。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公司和国创道路作为项目的联合体中标方,在项目所在地监利县与丰源城投联合成立PPP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注册资本为6,825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528.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国创道路出资614.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丰源城投出资68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项目公司未来将作为PPP项目的资产主体。 |
| 23 |
2017-04-29 |
董事会预案 |
PPP项目公司 |
—— |
湖北国创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 |
614.25 |
CNY |
9 |
目前公司已收到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源城投”或“甲方”)发出的《监利县城东工业园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中标通知书》,根据《监利县城东工业园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本次通过竞争性磋商选定的社会资本(中标人),将与监利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机构(丰源城投)签订《股东协议》,在监利县组建PPP项目公司(SPV)。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公司和国创道路作为项目的联合体中标方,在项目所在地监利县与丰源城投联合成立PPP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注册资本为6,825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528.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国创道路出资614.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丰源城投出资68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项目公司未来将作为PPP项目的资产主体。 |
| 24 |
2017-04-29 |
董事会预案 |
PPP项目公司 |
—— |
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682.5 |
CNY |
10 |
目前公司已收到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源城投”或“甲方”)发出的《监利县城东工业园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中标通知书》,根据《监利县城东工业园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本次通过竞争性磋商选定的社会资本(中标人),将与监利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机构(丰源城投)签订《股东协议》,在监利县组建PPP项目公司(SPV)。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公司和国创道路作为项目的联合体中标方,在项目所在地监利县与丰源城投联合成立PPP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注册资本为6,825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528.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国创道路出资614.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丰源城投出资68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项目公司未来将作为PPP项目的资产主体。 |
| 25 |
2016-09-30 |
股东大会通过 |
湖北国创高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9285.01 |
CNY |
100 |
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湖北国创高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 9285.01万元转让给国创集团 |
| 26 |
2016-09-14 |
董事会预案 |
两套橡胶粉改性沥青成套设备 |
—— |
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45.97 |
CNY |
—— |
将公司两套橡胶粉改性沥青成套设备转让给广西国创 |
| 27 |
2015-04-09 |
董事会预案 |
湖北国创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国创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4000 |
CNY |
——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北国创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路技术”)增资人民币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道路技术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28 |
2014-06-21 |
签署协议 |
加皇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 |
湖北国创高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洪芳 |
—— |
—— |
100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国创高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加皇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股东洪芳签订了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双方同意国创能源以港币10,000元收购加皇投资100%股权。 |
| 29 |
2013-02-06 |
实施完成 |
编号为P(2012)255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市国土资源,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49350 |
CNY |
——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管理团队和员工人数也逐渐增多,原有的办公用房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用房十分紧张,为解决办公环境拥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用房紧张等问题,公司拟参与竞买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编号为P(2012)255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于2012年11月24日、12月13日分别刊登了《武汉市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武告字[2012年]15号)和《2012年第15号挂牌公告P(2012)255号地块挂牌文件补充说明》。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参与竞买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编号为P(2012)255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
| 30 |
2011-11-30 |
签署协议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 |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 |
2.99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国创集团与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长兴物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无偿转让给国创集团。 |
| 31 |
2010-08-17 |
实施完成 |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四项发明专利 |
——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CNY |
—— |
公司2010年2月26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签署了《专利权合同》,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将其合法拥有的四项发明专利无偿转让给公司,转让后公司与武汉理工大学共同拥有该四项发明专利。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寄出的专利权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