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7-24 |
实施完成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875 |
CNY |
2.52 |
亚太集团、亚太房地产分别与珠海节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节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亚太集团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亚太房地产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5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2%),协议转让给珠海节信;亚太集团、钟建富分别与深圳国研医药研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研医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亚太集团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钟建富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0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协议转让给国研医药。 |
| 2 |
2018-07-24 |
实施完成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7500 |
CNY |
4.1 |
亚太集团、亚太房地产分别与珠海节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节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亚太集团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亚太房地产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5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2%),协议转让给珠海节信;亚太集团、钟建富分别与深圳国研医药研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研医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亚太集团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钟建富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0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协议转让给国研医药。 |
| 3 |
2018-07-24 |
实施完成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875 |
CNY |
2.52 |
亚太集团、亚太房地产分别与珠海节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节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亚太集团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亚太房地产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5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2%),协议转让给珠海节信;亚太集团、钟建富分别与深圳国研医药研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研医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亚太集团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钟建富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0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协议转让给国研医药。 |
| 4 |
2018-07-24 |
实施完成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250 |
CNY |
0.93 |
亚太集团、亚太房地产分别与珠海节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节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亚太集团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亚太房地产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5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2%),协议转让给珠海节信;亚太集团、钟建富分别与深圳国研医药研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研医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亚太集团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钟建富将其持有的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0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协议转让给国研医药。 |
| 5 |
2018-07-18 |
实施完成 |
武汉光谷亚太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武汉光谷亚太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武汉光谷亚太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4800 |
CNY |
100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控股子公司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亚太药业”)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4,800万元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亚太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0万元。 |
| 6 |
2018-02-22 |
签署协议 |
医疗健康行业某公司 |
—— |
医疗健康行业某公司 |
医疗健康行业某公司 |
—— |
—— |
—— |
2018年2月14日,公司与东方泓泰资本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泓泰”)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与东方泓泰组成收购财团,共同合作参与收购标的资产的竞标,双方将按照本协议及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方式办理本次收购涉及的竞标、境内外架构搭建、资金筹集以及境外投资事宜,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义务,并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实施相关后续交易的安排等事宜达成合作框架协议。 |
| 7 |
2018-02-09 |
实施完成 |
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
—— |
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
1632.653 |
CNY |
—— |
为保证公司对光谷亚太药业的控股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632.653万元对光谷亚太药业进行增资。公司和湖北省科投增资完成后,光谷亚太药业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000.00万元增加至81,632.653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1,632.653万元,持股51.00%;湖北省科投出资40,000.00万元,持股49.00%。 |
| 8 |
2018-02-09 |
实施完成 |
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
—— |
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
40000 |
CNY |
—— |
为保证公司对光谷亚太药业的控股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632.653万元对光谷亚太药业进行增资。公司和湖北省科投增资完成后,光谷亚太药业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000.00万元增加至81,632.653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1,632.653万元,持股51.00%;湖北省科投出资40,000.00万元,持股49.00%。 |
| 9 |
2018-01-27 |
签署协议 |
浙江浙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浙江浙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浙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CNY |
—— |
为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发展布局,积极拓展CRO业务,提升公司业务竞争能力,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生源”)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出资设立CRO平台公司。 |
| 10 |
2017-12-13 |
股东大会通过 |
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
1632.653 |
CNY |
—— |
为保证公司对光谷亚太药业的控股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632.653万元对光谷亚太药业进行增资。公司和湖北省科投增资完成后,光谷亚太药业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000.00万元增加至81,632.653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1,632.653万元,持股51.00%;湖北省科投出资40,000.00万元,持股49.00%。 |
| 11 |
2017-09-28 |
实施完成 |
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 |
5800 |
CNY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将采用现金和实物资产的出资方式,其中现金出资1,696,014.65元,实物资产以滨海工业区原料药业务现有的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对应的2017年8月31日的账面净值56,303,985.35元出资。同时,原滨海工业区原料药业务及相关员工将随资产一并转移至兴亚药业。 |
| 12 |
2017-09-13 |
实施完成 |
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40190.4 |
CNY |
—— |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以募投项目“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CRO商务网络项目”尚未使用全部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0,190.40万元(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作为出资投入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经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光谷亚太药业”),且前述投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
| 13 |
2017-08-30 |
实施完成 |
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 |
CNY |
—— |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在滨海工业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 |
| 14 |
2017-06-02 |
实施完成 |
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 |
12000 |
CNY |
—— |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药业”)项目投资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12,000.00万元对雅泰药业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雅泰药业注册资本将由4,000万元增加至16,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00%股权。 |
| 15 |
2017-04-22 |
董事会预案 |
广东南海新生源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 |
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 |
3000 |
CNY |
—— |
上海新生源以自筹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南海新生源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生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
| 16 |
2017-04-22 |
董事会预案 |
乐清新生源健康医疗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 |
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 |
8000 |
CNY |
—— |
上海新生源以自筹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乐清新生源健康医疗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新生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
| 17 |
2016-11-30 |
实施中 |
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资本市场服务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 |
CNY |
—— |
为提升公司资产运作水平,提高资金收益,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二期基金”或“合伙企业”)出资额,具体如下:
认购形式: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华盖二期基金
认购金额:2,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出资安排:公司认缴的2,000万元出资分期到位,首期出资为公司认缴总额的50%,即1,000万元;后续出资根据项目投资进度按缴资通知要求的时间和金额缴付。 |
| 18 |
2016-03-23 |
签署协议 |
绍兴市规划局江滨区[2016]G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
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 |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 |
1135.2 |
CNY |
—— |
近日,根据《绍兴滨海新城落户协议》的约定,雅泰药业按规定程序参与了绍兴市规划局江滨区[2016]G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拍事宜,成功竞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16年3月22日与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虞土让合B[2016]04号。该地块座落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东至A-4-3-2地块,南至南滨西路,西至规划地块,北至A-4-3-2地块。 |
| 19 |
2015-12-04 |
实施完成 |
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Green Villa Holdings LTD. |
90000 |
CNY |
100 |
本次交易系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GreenVillaHoldingsLTD.持有的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作价9亿元。 |
| 20 |
2015-04-10 |
签署协议 |
绍兴市规划局江滨区【2015】G4地块 |
—— |
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 |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 |
674 |
CNY |
—— |
根据《绍兴滨海新城落户协议》的约定,雅泰药业按规定程序参与了绍兴市规划局江滨区[2015]G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拍事宜,成功竞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15年4月2日与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虞土让合B[2015]03号。该地块座落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南至南滨西路,西至江渚路,北至A-4-3-2地块。 |
| 21 |
2014-11-29 |
实施完成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陈佳琪 |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
—— |
—— |
4.9 |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的通知,其已于2014年10月30日与境内关联自然人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
| 22 |
2014-11-29 |
实施完成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陈奕琪 |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
—— |
—— |
4.9 |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的通知,其已于2014年10月30日与境内关联自然人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
| 23 |
2014-11-13 |
股东大会通过 |
绍兴科锐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绍兴科锐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为减低管理成本,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泰司特为主体吸收合并科锐捷,吸收合并完成后,泰司特继续存在,科锐捷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科锐捷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泰司特依法继承,相应的募投项目“绍兴科锐捷生化诊断试剂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科锐捷变更为泰司特,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项目用途、效益预期等其他计划不变。授权泰司特办理吸收合并涉及的审计、税务、工商、权属变更等相关事宜。 |
| 24 |
2014-05-08 |
签署协议 |
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2014]G9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绍兴市上虞区国土资源局 |
2548.4 |
CNY |
—— |
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解决公司快速发展中项目建设用地不足问题,公司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以下简称“雅泰药业”)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国土资源局4月29日发布的《绍兴市上虞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虞土滨海告字[2014]03号),本次准备竞买的是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2014]G9地块,该地块座落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云帆道以南,越中路以西,南滨西路以北。
|
| 25 |
2014-04-26 |
签署协议 |
位于绍兴滨海新城面积约为235亩的工业用地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 |
—— |
—— |
—— |
公司拟购买位于绍兴滨海新城面积约为235亩的工业用地(具体以“招拍挂”时的用地出让面积为准),用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现代医药制剂项目。根据协议安排,全部规划用地约为235亩,其中首次供地约119.09亩,具体以“招拍挂”时的用地出让面积为准。土地出让款总价以挂牌出让实际成交价为准。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26 |
2012-08-11 |
实施完成 |
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昌县咖华商贸有限公司 |
1913 |
CNY |
100 |
2012年7月25日,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昌县咖华商贸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以人民币1,913.00万元收购咖华商贸所持有的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