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7-24 |
签署协议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3577.5438 |
CNY |
6.5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罗普斯金控股”)于2018年7月21日与皓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玥科技”)及自然人高磊先生、林洪鼎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罗普斯金控股分别向皓玥科技、高磊、林洪鼎各转让32,669,2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累计转让98,007,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本次股份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
| 2 |
2018-07-24 |
签署协议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3577.5438 |
CNY |
6.5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罗普斯金控股”)于2018年7月21日与皓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玥科技”)及自然人高磊先生、林洪鼎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罗普斯金控股分别向皓玥科技、高磊、林洪鼎各转让32,669,2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累计转让98,007,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本次股份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
| 3 |
2018-07-24 |
签署协议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3577.5438 |
CNY |
6.5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罗普斯金控股”)于2018年7月21日与皓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玥科技”)及自然人高磊先生、林洪鼎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罗普斯金控股分别向皓玥科技、高磊、林洪鼎各转让32,669,2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累计转让98,007,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本次股份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
| 4 |
2018-07-24 |
达成意向 |
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日前与王安祥女士签订《意向协议》,公司有意向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王安祥女士所持有并控制的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天生物”)部分股权,本次交易将不会引起弘天生物控制权的变更。 |
| 5 |
2017-11-21 |
实施完成 |
苏州铭镌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 |
CNY |
100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出资设立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出资设立苏州铭电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6 |
2017-10-31 |
实施中 |
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100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出资设立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出资设立苏州铭电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7 |
2017-10-31 |
实施中 |
云南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900 |
CNY |
70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云南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70%股权全部转让给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8 |
2017-09-27 |
实施完成 |
辽宁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
—— |
沈阳久利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
—— |
600 |
CNY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100万元,与沈阳久利门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久利”)、自然人袁少博共同投资设立辽宁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门窗”),其中公司占辽宁门窗55%的股权。 |
| 9 |
2017-09-27 |
实施完成 |
辽宁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
—— |
袁少博 |
—— |
300 |
CNY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100万元,与沈阳久利门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久利”)、自然人袁少博共同投资设立辽宁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门窗”),其中公司占辽宁门窗55%的股权。 |
| 10 |
2017-09-27 |
实施完成 |
辽宁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1100 |
CNY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100万元,与沈阳久利门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久利”)、自然人袁少博共同投资设立辽宁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门窗”),其中公司占辽宁门窗55%的股权。 |
| 11 |
2017-09-20 |
实施完成 |
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单振宇 |
0 |
CNY |
5 |
经各方友好协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0元价格分别受让单振宇对陕西门窗1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5%)、董浩对陕西门窗2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10%)、王文洲对陕西门窗8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4%)、蒋海玲对陕西门窗12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6%);同时单振宇将其持有的陕西门窗15%股权以130万元价格转让予自然人张飞。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陕西门窗持股比例增至65%。 |
| 12 |
2017-09-20 |
实施完成 |
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蒋海玲 |
0 |
CNY |
6 |
经各方友好协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0元价格分别受让单振宇对陕西门窗1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5%)、董浩对陕西门窗2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10%)、王文洲对陕西门窗8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4%)、蒋海玲对陕西门窗12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6%);同时单振宇将其持有的陕西门窗15%股权以130万元价格转让予自然人张飞。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陕西门窗持股比例增至65%。 |
| 13 |
2017-09-20 |
实施完成 |
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浩 |
0 |
CNY |
10 |
经各方友好协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0元价格分别受让单振宇对陕西门窗1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5%)、董浩对陕西门窗2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10%)、王文洲对陕西门窗8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4%)、蒋海玲对陕西门窗12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6%);同时单振宇将其持有的陕西门窗15%股权以130万元价格转让予自然人张飞。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陕西门窗持股比例增至65%。 |
| 14 |
2017-09-20 |
实施完成 |
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
—— |
张飞 |
单振宇 |
130 |
CNY |
15 |
经各方友好协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0元价格分别受让单振宇对陕西门窗1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5%)、董浩对陕西门窗2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10%)、王文洲对陕西门窗8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4%)、蒋海玲对陕西门窗12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6%);同时单振宇将其持有的陕西门窗15%股权以130万元价格转让予自然人张飞。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陕西门窗持股比例增至65%。 |
| 15 |
2017-09-20 |
实施完成 |
陕西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王文洲 |
0 |
CNY |
4 |
经各方友好协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0元价格分别受让单振宇对陕西门窗1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5%)、董浩对陕西门窗2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10%)、王文洲对陕西门窗8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4%)、蒋海玲对陕西门窗12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陕西门窗注册资本的6%);同时单振宇将其持有的陕西门窗15%股权以130万元价格转让予自然人张飞。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陕西门窗持股比例增至65%。 |
| 16 |
2017-08-26 |
实施中 |
云南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詹隆胜 |
0 |
CNY |
25 |
经双方友好协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0元价格受让詹隆胜对云南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门窗”)5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云南门窗注册资本的2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云南门窗的持股比例增至70%,云南门窗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17 |
2017-06-01 |
实施完成 |
苏州铭固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铭固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CNY |
—— |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苏州铭固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固模具”)进行增资,增资后铭固模具注册资本变更为5,55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不变。2、本次增资实现所必须的审批程序。本次增资金额5,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18 |
2017-03-14 |
实施中 |
安徽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暂定名) |
金属制品业 |
范荣刚 |
—— |
600 |
CNY |
—— |
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开拓市场业务的新增长点, 与自然人尚丙军先生、 范荣刚先生签订合作协议书,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与上述人员合资设立“安徽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具体以工商核名为准, 以下简称“ 新公司” ) 。2、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3、 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19 |
2017-03-14 |
实施中 |
安徽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暂定名) |
金属制品业 |
尚丙军 |
—— |
600 |
CNY |
—— |
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开拓市场业务的新增长点, 与自然人尚丙军先生、 范荣刚先生签订合作协议书,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与上述人员合资设立“安徽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具体以工商核名为准, 以下简称“ 新公司” ) 。2、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3、 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20 |
2017-03-14 |
实施中 |
安徽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暂定名) |
金属制品业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800 |
CNY |
—— |
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开拓市场业务的新增长点, 与自然人尚丙军先生、 范荣刚先生签订合作协议书,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与上述人员合资设立“安徽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具体以工商核名为准, 以下简称“ 新公司” ) 。2、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3、 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 21 |
2017-01-12 |
实施完成 |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CNY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5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恒金属”)进行增资 |
| 22 |
2015-05-14 |
股东大会通过 |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8000 |
CNY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8,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德铝业”)进行增资,增资后铭德铝业注册资本变更为44,36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不变。 |
| 23 |
2015-04-02 |
实施完成 |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CNY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 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恒金属”)进行增资,增资后铭恒金属注册资本变更为19,6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不变 |
| 24 |
2015-02-07 |
签署协议 |
黄埭镇太东路南、盛阳路东(苏州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内,与公司新厂区相邻)的土地使用权 |
—— |
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 |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
3221.568 |
CNY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铭德铝业拟购买土地的议案》,会议同意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德铝业”)拟购买位于黄埭镇太东路南、盛阳路东(苏州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内,与公司新厂区相邻)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资金预计不超过3,500万元,以超募资金支付。 |
| 25 |
2011-12-24 |
实施完成 |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旺庄村,编号为苏相国土2011-G-4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
3616.89 |
CNY |
—— |
公司按照《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1年挂第9号)的要求,于2011年12月22日参加了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旺庄村,编号为苏相国土2011-G-4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开竞拍。同日,公司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价成交确认书》,在确认书签订后15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要求交付土地出让金。如公司未按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被视为违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可取消公司的竞得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该竞得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旺庄村,太东路南、住友电装路西(苏州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内),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准入产业类型要求为有色金属(门窗型材配套、研发、制作),占地面积107,645.6平方米(约162亩),竞拍成交价格为36,168,922元,本次购买土地价款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该宗地与公司正在建设中的募投项目用地相毗邻,将用于公司未来整体搬迁及在潘阳工业园内整体规划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用地。 |
| 26 |
2011-07-02 |
实施完成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钱芳 |
苏州励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6906.2246 |
CNY |
4.65 |
2011年6月3日,公司股东苏州励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钱芳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其拟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665,920股协议转让给钱芳女士。即每股5.92元,转让总金额为69,062,246.4元。 |
| 27 |
2010-09-09 |
实施完成 |
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太路南,住友电装路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
8842.8144 |
CNY |
—— |
公司按照《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0年挂第4号)的要求,于2010年9月7日参加了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内,编号为苏相国土2010-G-3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开竞拍。同日,公司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成交确认书》,在确认书签订后15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要求交付土地出让金。如公司未按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被视为违约,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可取消公司的竞得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该竞得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太路南、住友电装路西,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类型要求为铝合金型材料,占地面积263,179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50%,容积率为0.8-2.0,绿化率大于20%,竞拍成交价格为88,428,144元,本次购买土地价款由公司募集资金支付。公司购得该宗地后,将用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公司将尽快动工建设,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在保质保量、安全第一的前提下,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