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7-20 |
实施中 |
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 |
—— |
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 |
6670.67 |
CNY |
92.59 |
为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公开转让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92.59%的股权。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要求,博云汽车股权对外转让信息将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挂牌公告。预挂牌公告期间,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单位,对拟出售的博云汽车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会将转让的具体情况及审计评估结果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正式履行评估备案及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等。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预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预挂牌披露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内容,2018年5月7日,公司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了再次挂牌申请,公司将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调整为人民币7411.85万元,其他交易条件不变,挂牌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2 |
2018-06-22 |
实施完成 |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
6000 |
CNY |
——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的债权6,000万元以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作对长沙鑫航的长期股权投资资本金,形成注册资本,使其注册资本由24,700万元增至30,7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长沙鑫航持股比例不变,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3 |
2018-05-08 |
实施中 |
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 |
—— |
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 |
7411.85 |
CNY |
92.59 |
为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公开转让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92.59%的股权。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要求,博云汽车股权对外转让信息将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挂牌公告。预挂牌公告期间,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单位,对拟出售的博云汽车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会将转让的具体情况及审计评估结果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正式履行评估备案及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等。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预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预挂牌披露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内容,2018年5月7日,公司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了再次挂牌申请,公司将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调整为人民币7411.85万元,其他交易条件不变,挂牌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4 |
2018-04-26 |
实施中 |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
6000 |
CNY |
——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的债权6,000万元以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作对长沙鑫航的长期股权投资资本金,形成注册资本,使其注册资本由24,700万元增至30,7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长沙鑫航持股比例不变,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5 |
2018-03-24 |
实施完成 |
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159.9413 |
CNY |
1 |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吴恩熙持有的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1%的股权。吴恩熙所持博云东方1%股权的转让由公司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博云东方进行评估,博云东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9月3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1164号),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994.13万元。以该评估值的1%(即吴恩熙对标的公司持股比例)即159.9413万元作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并将该评估报告上报教育部备案。 |
6 |
2018-03-24 |
实施完成 |
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2399.1195 |
CNY |
15 |
2018年1月29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粉冶中心收购博云东方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粉冶中心”)持有的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15%的股权。由于交易对方粉冶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粉冶中心为公司的关联方,收购博云东方15%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廖寄乔先生、李益民先生、李詠侠先生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7 |
2018-03-01 |
实施完成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35 |
CNY |
1 |
2017年8月1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高创投收购伟徽新材5%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持有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5%的股权。 |
8 |
2018-03-01 |
实施完成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3507 |
CNY |
5 |
2017年8月1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高创投收购伟徽新材5%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持有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5%的股权。 |
9 |
2017-11-24 |
股东大会通过 |
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 |
—— |
——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82.59 |
为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公开转让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92.59%的股权。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要求,博云汽车股权对外转让信息将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挂牌公告。预挂牌公告期间,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单位,对拟出售的博云汽车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会将转让的具体情况及审计评估结果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正式履行评估备案及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等。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预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预挂牌披露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0 |
2017-09-02 |
停止实施 |
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汽车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海通创新锦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240 |
CNY |
28.531 |
上市公司已与海通创新锦程、武汉安可、仙桃祥泰及新材料基金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武汉元丰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元丰100%股权,武汉元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9月30日,武汉元丰全部股东权益的预估值为60,445.62万元,交易双方以此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武汉元丰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60,000万元。 |
11 |
2017-09-02 |
董事会预案 |
部分闲置资产 |
—— |
—— |
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
—— |
—— |
—— |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部分闲置资产运营效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要求,本次转让的部分闲置资产将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在依法设立的产权机构挂牌交易。本次交易转让的对象和价格尚不能最终确认,公司将在挂牌交易程序结束后,根据挂牌成交结果另行公告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
12 |
2017-09-02 |
停止实施 |
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汽车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6960 |
CNY |
5.974 |
上市公司已与海通创新锦程、武汉安可、仙桃祥泰及新材料基金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武汉元丰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元丰100%股权,武汉元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9月30日,武汉元丰全部股东权益的预估值为60,445.62万元,交易双方以此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武汉元丰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60,000万元。 |
13 |
2017-09-02 |
停止实施 |
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汽车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安可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
10725 |
CNY |
9.205625 |
上市公司已与海通创新锦程、武汉安可、仙桃祥泰及新材料基金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武汉元丰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元丰100%股权,武汉元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9月30日,武汉元丰全部股东权益的预估值为60,445.62万元,交易双方以此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武汉元丰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60,000万元。 |
14 |
2017-09-02 |
停止实施 |
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汽车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仙桃祥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9075 |
CNY |
7.789375 |
上市公司已与海通创新锦程、武汉安可、仙桃祥泰及新材料基金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武汉元丰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元丰100%股权,武汉元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9月30日,武汉元丰全部股东权益的预估值为60,445.62万元,交易双方以此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武汉元丰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60,000万元。 |
15 |
2017-08-02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3507 |
CNY |
5 |
2017年8月1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高创投收购伟徽新材5%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持有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5%的股权。 |
16 |
2017-08-02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游念东 |
435 |
CNY |
1 |
2017年8月1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高创投收购伟徽新材5%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持有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5%的股权。 |
17 |
2016-04-26 |
董事会预案 |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
16000 |
CNY |
—— |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投资总额30,45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0,000万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长沙鑫航。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长沙鑫航增资16,000万元人民币,长沙鑫航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4,700万元人民币 |
18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陈正强 |
29.05 |
CNY |
0.083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19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黎阿林 |
290.465 |
CNY |
0.8299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20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750 |
CNY |
5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21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李畅文 |
350 |
CNY |
1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22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郭樱子 |
29.05 |
CNY |
0.083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23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孟华 |
290.465 |
CNY |
0.8299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24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谭国庆 |
29.05 |
CNY |
0.083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25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周怡 |
29.05 |
CNY |
0.083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26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熊燕 |
3504.83 |
CNY |
10.0138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27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郭伟 |
27592.88 |
CNY |
78.8368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28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郭秋萍 |
29.05 |
CNY |
0.083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29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赵小春 |
145.215 |
CNY |
0.4149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30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陈志恒 |
580.895 |
CNY |
1.6597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31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
32900 |
CNY |
94 |
博云新材以非公开发行股份1,963.0072万股(约1.645亿元的价值)作为支付对价收购郭伟所持伟徽新材47%的股权;二是博云新材拟以本次发行的1,963.0072万股(8.38元/股)募集资金现金约1.645亿元收购伟徽新材其余47%的股权。 |
32 |
2016-04-19 |
实施中 |
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游念东 |
350 |
CNY |
1 |
本次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100%股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4】第0265号),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伟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35,624.71万元,最终作价为35,00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149.71%,增值率较高。 |
33 |
2014-01-03 |
董事会预案 |
湖南博云兴达制动材料有限公司 |
汽车制造业 |
陈升达 |
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 |
2092.2 |
CNY |
59.4375 |
为实现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源整合,进一步加快博云汽车的产业结构升级,优化资源配置,2013年12月3日博云汽车将其持有的湖南博云兴达制动材料有限公司59.4375%股权(1902万股)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在依法设立的产权机构挂牌交易。根据产权交易相关规定“首次信息公告的期限应当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12年12月31日,信息公告期满时,意向受让方博云兴达第二大股东陈升达以1.1元/股的价格摘得博云兴达59.4375%股权(1902万股),博云汽车拟将其持有的博云兴达59.4375%的股权(1902万股)以1.1元/股共计2,092.2万元转让给陈升达。 |
34 |
2013-01-16 |
实施中 |
使用证号为长国用(2007)第002504号的土地使用权 |
—— |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博云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拟向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沙鑫航”)增资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公司拟将自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长沙鑫航作为募投项目土地使用,并出具土地使用权转让承诺函如下:博云新材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选址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北临长川路,西接科技路,属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基地内的预留闲置用地,该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长国用(2007)第002504号,使用权面积为35633.27平方米,使用权人为博云新材。博云新材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该募投项目建设开始前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长沙鑫航作为募投项目土地使用。 |
35 |
2013-01-16 |
实施完成 |
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北临长川路,西接科技路,属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基地内的预留闲置用地使用权 |
—— |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博云新材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选址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北临长川路,西接科技路,属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基地内的预留闲置用地,该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长国用(2007)第002504号,使用权面积为35633.27平方米,使用权人为博云新材。博云新材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该募投项目建设开始前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长沙鑫航作为募投项目土地使用。 |
36 |
2012-08-29 |
实施完成 |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
——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649.9856 |
CNY |
88.23 |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长沙鑫航88.23%的股权和长沙五七一二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长沙鑫航3.53%的股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本次对长沙鑫航91.76%股权的收购价格为1.1元/股,收购总金额为1,716万元。购买日:2012年06月27日 |
37 |
2012-08-29 |
实施完成 |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
——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五七一二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66.0144 |
CNY |
3.53 |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长沙鑫航88.23%的股权和长沙五七一二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长沙鑫航3.53%的股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本次对长沙鑫航91.76%股权的收购价格为1.1元/股,收购总金额为1,716万元。购买日:2012年0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