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6-06 |
实施中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 |
CNY |
—— |
公司为更好抓住医药健康市场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探索适应分级诊疗制度下的“共享医疗”模式,拟与广东创投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会资产”)、广州尚东美御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东美御”)、广东丰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集团”)、广州市协垭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垭石化”)共同投资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吉八号”),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2 |
2018-06-06 |
实施中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 |
CNY |
—— |
公司为更好抓住医药健康市场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探索适应分级诊疗制度下的“共享医疗”模式,拟与广东创投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会资产”)、广州尚东美御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东美御”)、广东丰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集团”)、广州市协垭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垭石化”)共同投资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吉八号”),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3 |
2018-06-06 |
实施中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 |
CNY |
—— |
公司为更好抓住医药健康市场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探索适应分级诊疗制度下的“共享医疗”模式,拟与广东创投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会资产”)、广州尚东美御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东美御”)、广东丰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集团”)、广州市协垭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垭石化”)共同投资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吉八号”),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4 |
2018-06-06 |
实施中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 |
CNY |
—— |
公司为更好抓住医药健康市场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探索适应分级诊疗制度下的“共享医疗”模式,拟与广东创投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会资产”)、广州尚东美御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东美御”)、广东丰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集团”)、广州市协垭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垭石化”)共同投资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吉八号”),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5 |
2018-06-06 |
实施中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 |
CNY |
—— |
公司为更好抓住医药健康市场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探索适应分级诊疗制度下的“共享医疗”模式,拟与广东创投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会资产”)、广州尚东美御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东美御”)、广东丰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集团”)、广州市协垭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垭石化”)共同投资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吉八号”),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6 |
2018-02-03 |
实施完成 |
Biotest AG |
—— |
Biotest AG |
Biotest AG |
—— |
—— |
89.88 |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及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函告,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通过其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香港公司TIANC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天诚国际投资”),已经于2018年1月31日完成了对德国上市公司Biotest AG(“Biotest”)的公开要约收购。收购完成后,天诚国际投资所设立的Tiancheng(Germany)Pharmaceutical Holdings AG(天诚(德国)制药控股股份公司,“天诚德国”)持有Biotest公司普通股约89.88%,优先股约1.08%。 |
| 7 |
2017-12-05 |
实施完成 |
叶集绿十字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淮南毛集绿十字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怀远县绿十字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绿十字(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余正平 |
7305 |
CNY |
100 |
2017年10月16日,绿十字(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绿十字”)、余正平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下属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签署了《关于叶集绿十字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淮南毛集绿十字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怀远县绿十字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绿十字和余正平同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叶集绿十字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叶集单采血浆站”)、淮南毛集绿十字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毛集单采血浆站”)及怀远县绿十字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怀远单采血浆站”)各100%股权以交易总价人民币7,305万元转让给同路生物,同路生物同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条件受让该等股权,股权转让后,叶集单采血浆站、毛集单采血浆站及怀远单采血浆站将成为同路生物的全资子公司。 |
| 8 |
2017-09-14 |
停止实施 |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38000 |
CNY |
—— |
公司拟与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形式投资20亿元人民币设立产业投资公司,即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其中,同方金控拟出资10.2亿元,持股比例51%;上海莱士拟出资3.8亿元,持股比例19%;金石灏汭拟出资3亿元,持股比例15%;大连城建拟出资3亿元,持股比例15%。 |
| 9 |
2017-05-03 |
实施完成 |
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23800 |
CNY |
100 |
2017年4月27日,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下属全资子公司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郑州莱士”)与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熹丰”)签署了《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郑州莱士将其所持有的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广仁药业”)100%的股权及债权债务全部转让给深圳熹丰,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3,800万元。截至2017年4月28日广仁药业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郑州莱士不再持有广仁药业任何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10 |
2016-12-27 |
实施中 |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
—— |
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 |
102000 |
CNY |
—— |
公司拟与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形式投资20亿元人民币设立产业投资公司,即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其中,同方金控拟出资10.2亿元,持股比例51%;上海莱士拟出资3.8亿元,持股比例19%;金石灏汭拟出资3亿元,持股比例15%;大连城建拟出资3亿元,持股比例15%。 |
| 11 |
2016-12-27 |
实施中 |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
—— |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
—— |
30000 |
CNY |
—— |
公司拟与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形式投资20亿元人民币设立产业投资公司,即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其中,同方金控拟出资10.2亿元,持股比例51%;上海莱士拟出资3.8亿元,持股比例19%;金石灏汭拟出资3亿元,持股比例15%;大连城建拟出资3亿元,持股比例15%。 |
| 12 |
2016-12-27 |
实施中 |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
—— |
大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30000 |
CNY |
—— |
公司拟与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形式投资20亿元人民币设立产业投资公司,即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其中,同方金控拟出资10.2亿元,持股比例51%;上海莱士拟出资3.8亿元,持股比例19%;金石灏汭拟出资3亿元,持股比例15%;大连城建拟出资3亿元,持股比例15%。 |
| 13 |
2016-12-23 |
实施完成 |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宁波奇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775 |
CNY |
77.5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拟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康”)股东宁波奇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奇螺”)、温州海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海螺”)、自然人顾维艰和沈荣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拟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海康合计90%的股权。资金来源为变更后的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足部分由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本次交易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浙江海康的整体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14 |
2016-12-23 |
实施完成 |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温州海螺集团有限公司 |
2460 |
CNY |
6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拟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康”)股东宁波奇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奇螺”)、温州海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海螺”)、自然人顾维艰和沈荣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拟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海康合计90%的股权。资金来源为变更后的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足部分由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本次交易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浙江海康的整体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15 |
2016-12-23 |
实施完成 |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顾维艰 |
2050 |
CNY |
5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拟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康”)股东宁波奇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奇螺”)、温州海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海螺”)、自然人顾维艰和沈荣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拟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海康合计90%的股权。资金来源为变更后的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足部分由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本次交易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浙江海康的整体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16 |
2016-12-23 |
实施完成 |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沈荣杰 |
615 |
CNY |
1.5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拟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康”)股东宁波奇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奇螺”)、温州海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海螺”)、自然人顾维艰和沈荣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拟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海康合计90%的股权。资金来源为变更后的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不足部分由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本次交易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浙江海康的整体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17 |
2016-11-29 |
实施完成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黄瑞杰 |
55000 |
CNY |
10.23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5,000.0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自然人股东黄瑞杰持有的同路生物10.23%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上海莱士持有同路生物100%股权,同路生物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18 |
2015-08-25 |
实施完成 |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其他制造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0000 |
CNY |
—— |
对全资子公司郑州莱士增资10,000万元的形式由郑州莱士实施,其中增加郑州莱士注册资本3,500万元,剩余6,5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郑州莱士获得上述增资后,其中5,000万元直接用于郑州莱士流动资金,剩余5,000万元调拨至郑州莱士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由郑州莱士经理层根据“现代中药、保健品生产线改建项目”投入情况使用。 |
| 19 |
2014-12-20 |
实施完成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39.61 |
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公司向科瑞金鼎、深圳莱士、谢燕玲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同路生物89.77%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本次交易中,同路生物89.77%股权的交易价格为475,781.00万元,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66.25元/股(除权后为33.13元/股),股份发行数量为71,816,000股(除权后为143,610,322股)。其中,向科瑞金鼎发行31,688,000股(除权后为63,366,435股),收购其持有的同路生物39.61%的股权;向深圳莱士发行31,688,000股(除权后为63,366,435股),收购其持有的同路生物39.61%的股权;向谢燕玲发行8,440,000股(除权后为16,877,452股),收购其持有的同路生物10.5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同路生物89.77%股权,同路生物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 20 |
2014-12-20 |
实施完成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谢燕玲 |
—— |
—— |
10.55 |
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公司向科瑞金鼎、深圳莱士、谢燕玲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同路生物89.77%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本次交易中,同路生物89.77%股权的交易价格为475,781.00万元,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66.25元/股(除权后为33.13元/股),股份发行数量为71,816,000股(除权后为143,610,322股)。其中,向科瑞金鼎发行31,688,000股(除权后为63,366,435股),收购其持有的同路生物39.61%的股权;向深圳莱士发行31,688,000股(除权后为63,366,435股),收购其持有的同路生物39.61%的股权;向谢燕玲发行8,440,000股(除权后为16,877,452股),收购其持有的同路生物10.5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同路生物89.77%股权,同路生物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 21 |
2014-12-20 |
实施完成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 |
39.61 |
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公司向科瑞金鼎、深圳莱士、谢燕玲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同路生物89.77%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本次交易中,同路生物89.77%股权的交易价格为475,781.00万元,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66.25元/股(除权后为33.13元/股),股份发行数量为71,816,000股(除权后为143,610,322股)。其中,向科瑞金鼎发行31,688,000股(除权后为63,366,435股),收购其持有的同路生物39.61%的股权;向深圳莱士发行31,688,000股(除权后为63,366,435股),收购其持有的同路生物39.61%的股权;向谢燕玲发行8,440,000股(除权后为16,877,452股),收购其持有的同路生物10.5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同路生物89.77%股权,同路生物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 22 |
2014-02-18 |
实施完成 |
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肖湘阳 |
—— |
—— |
5 |
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向特定对象科瑞天诚、新疆华建、傅建平、肖湘阳发行股份93,652,444股,用于收购邦和药业100%股权,其中,向科瑞天诚发行29,191,467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31.17%的股权;向新疆华建发行29,809,573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31.83%的股权;向傅建平发行29,968,782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32.00%的股权;向肖湘阳发行4,682,622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5.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邦和药业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23 |
2014-02-18 |
实施完成 |
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傅建平 |
—— |
—— |
32 |
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向特定对象科瑞天诚、新疆华建、傅建平、肖湘阳发行股份93,652,444股,用于收购邦和药业100%股权,其中,向科瑞天诚发行29,191,467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31.17%的股权;向新疆华建发行29,809,573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31.83%的股权;向傅建平发行29,968,782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32.00%的股权;向肖湘阳发行4,682,622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5.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邦和药业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24 |
2014-02-18 |
实施完成 |
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 |
31.17 |
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向特定对象科瑞天诚、新疆华建、傅建平、肖湘阳发行股份93,652,444股,用于收购邦和药业100%股权,其中,向科瑞天诚发行29,191,467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31.17%的股权;向新疆华建发行29,809,573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31.83%的股权;向傅建平发行29,968,782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32.00%的股权;向肖湘阳发行4,682,622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5.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邦和药业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25 |
2014-02-18 |
实施完成 |
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医药制造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
—— |
31.83 |
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向特定对象科瑞天诚、新疆华建、傅建平、肖湘阳发行股份93,652,444股,用于收购邦和药业100%股权,其中,向科瑞天诚发行29,191,467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31.17%的股权;向新疆华建发行29,809,573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31.83%的股权;向傅建平发行29,968,782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32.00%的股权;向肖湘阳发行4,682,622股,收购其持有的邦和药业5.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邦和药业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26 |
2013-06-08 |
未通过 |
中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陈小玲 |
32907.14612 |
CNY |
9.9 |
陈小玲向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中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9.9%股权,交易金额为32,900万元。 |
| 27 |
2010-04-08 |
实施完成 |
土地一块 |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3482 |
CNY |
—— |
上海市奉贤区奉贤现代农业园区望园路西侧、金笋轻工商贸城南侧区域地块(地块公告号:200804206)的挂牌出让活动,以人民币3482万元的成交价竞得该地块,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