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002224)

公司并购事件(三力士)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6-19 实施中 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三力士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56000 CNY —— 公司拟通过向三力士智能装备增资方式实施年产150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及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本次增资采用一次增资的方式,增资金额为56,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三力士智能装备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64,000万元。三力士智能装备获得上述增资后,将用于年产150台智能化无人潜水器新建项目及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并进行专户存储。
2 2017-10-17 实施中 如般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 7650 CNY —— 因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拟与富尧团队及彭顷砡共同出资设立如般量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如般量子”)。该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7,6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1%;杭州元卓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4,0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7%;彭顷砡认缴3,3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2%。
3 2017-10-17 实施中 如般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元卓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50 CNY —— 因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拟与富尧团队及彭顷砡共同出资设立如般量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如般量子”)。该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7,6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1%;杭州元卓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4,0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7%;彭顷砡认缴3,3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2%。
4 2017-10-17 实施中 如般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 彭顷砡认 —— 3300 CNY —— 因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拟与富尧团队及彭顷砡共同出资设立如般量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如般量子”)。该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7,6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1%;杭州元卓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4,0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7%;彭顷砡认缴3,3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2%。
5 2017-09-30 实施中 长兴华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专业技术服务业 浙江凤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晟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4 CNY 0.0192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凤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16,250.32万元收购西双版纳路博橡胶有限公司49.72%股权和长兴华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94%的合伙企业份额。
6 2017-09-30 实施中 长兴华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专业技术服务业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易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60.98 CNY 52.9254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凤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16,250.32万元收购西双版纳路博橡胶有限公司49.72%股权和长兴华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94%的合伙企业份额。
7 2017-09-30 实施中 西双版纳路博橡胶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龙蠡盛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25 CNY 13.89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凤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16,250.32万元收购西双版纳路博橡胶有限公司49.72%股权和长兴华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94%的合伙企业份额。
8 2017-09-30 实施中 西双版纳路博橡胶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杨松 2250 CNY 1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凤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16,250.32万元收购西双版纳路博橡胶有限公司49.72%股权和长兴华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94%的合伙企业份额。
9 2017-09-30 实施中 西双版纳路博橡胶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吴尧仙 5812.5 CNY 25.83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凤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16,250.32万元收购西双版纳路博橡胶有限公司49.72%股权和长兴华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94%的合伙企业份额。
10 2015-11-23 停止实施 浙江汉力士船用推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汉力士控股有限公司及胡虎跃、陈荣、胡进高、施军以及郑锐 35000 CNY —— 2015年8月19日,公司与浙江汉力士船用推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力士”)的股东浙江汉力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力士控股”)及胡虎跃、陈荣、胡进高、施军以及郑锐聪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内容如下:公司通过现金和股份支付相结合方式收购汉力士100%的股权,暂定人民币3.5亿元。其中,总对价的80%,即2.8亿元以股份方式支付,每股价格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份交易日计算(截至2015年7月3日之前,上市公司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18.65元/股);总对价的20%,即0.7亿元现金支付。同时,公司还将向不超过10名的投资者发行新股配套募集不超过交易总额100%的现金。
11 2014-05-09 董事会预案 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3000 CNY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力士”)以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凤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颐投资”)拟对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科技”)增资5,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3,000万元, 凤颐投资增资2,000万元。
12 2014-05-09 董事会预案 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浙江凤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2000 CNY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力士”)以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凤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颐投资”)拟对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科技”)增资5,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3,000万元, 凤颐投资增资2,000万元。
13 2014-04-29 签署协议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2013-23号地块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2530.952 CNY —— 出让国有土地宗地编号为2014-GB01,宗地总面积41,863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33,302平方米,该宗地坐落于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2013-23号地块。该宗地出让年期为50年,出让价款为人民币25,309,520元。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在2014年6月5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商业管理公司。商业管理公司取得该宗土地主要用于建设仓储物流基地项目,主体建筑物为仓储用房,建筑总面积66,604平方米。
14 2013-06-07 实施完成 绍兴威格尔机械部件有限公司 —— 绍兴县德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420.67 CNY 60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向绍兴县德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绍兴威格尔机械部件有限公司6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420.67万元。
15 2013-04-10 实施完成 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 ——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亚达聚氨酯有限公司 4100 CNY 30 台州亚达聚氨酯有限公司向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浙江三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30%股权,交易金额为4100万元.
16 2012-01-05 停止实施 浙江路博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县科思维特利机电有限公司;李红霞 4725 CNY 90 浙江省绍兴县科思维特利机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浙江路博橡胶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李红霞拟转让其所持有的浙江路博橡胶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公司现持有浙江路博橡胶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考虑到股权转让方前期的资金投入成本及骨架材料项目良好的发展前景,现拟以评估结果为基准,溢价5.09%进行收购,即分别以3,150万元、1,575万元受让浙江路博橡胶科技有限公司60%、30%的股权。三力士与浙江省绍兴县科思维特利机电有限公司、自然人李红霞于2011年9月9日于绍兴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7 2010-12-16 实施完成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拆迁涉及的房产 —— 绍兴县柯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160.51 CNY —— 1、国有出让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为268.73㎡,评估补偿价总额为265958元;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为375.5㎡,评估补偿价总额为369544元;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为747.11㎡,评估补偿价总额为287876元;附属物净值补偿总额54129元。 2、装修补偿款:补偿总额112094元。 3、其他补助价款:搬迁安置费、停业补助费、过渡补助费、临时建筑、电话移机费等287492元。 4、土地安置补偿 经绍兴县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审核,此次拆迁涉及集体土地面积总计为805.85平方米,折亩1.2×19万/亩=228000元。 5、协议总计补偿款额为:160509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万伍仟零玖拾叁元整。 6、公司在协议签订后,绍兴县柯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先付总补偿款的50%,腾空后全部付清并将房屋移交甲方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