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7-12-14 |
签署协议 |
阜阳中交上航东华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5222.5 |
CNY |
42.75 |
2017年9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三)(以下简称“该PPP项目”,详见发布于2017年9月15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7-052号《关于收到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项目(标段三)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同时,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授权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PPP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根据本公司与上海航道局、中交勘察、上海交建、阜阳建投达成的《合资协议》,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该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作为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项目标段三的建设和运营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9000万元人民币(暂定),其中:本公司出资25222.5万元,占注册资本42.75%;上海航道局出资27464.5万元,占46.55%;中交勘察出资2802.5万元,占4.75%;上海交建出资560.5万元,占0.95%;阜阳建投出资2950万元,占5%。 |
2 |
2017-12-14 |
签署协议 |
阜阳中交上航东华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
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2950 |
CNY |
5 |
2017年9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三)(以下简称“该PPP项目”,详见发布于2017年9月15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7-052号《关于收到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项目(标段三)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同时,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授权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PPP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根据本公司与上海航道局、中交勘察、上海交建、阜阳建投达成的《合资协议》,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该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作为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项目标段三的建设和运营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9000万元人民币(暂定),其中:本公司出资25222.5万元,占注册资本42.75%;上海航道局出资27464.5万元,占46.55%;中交勘察出资2802.5万元,占4.75%;上海交建出资560.5万元,占0.95%;阜阳建投出资2950万元,占5%。 |
3 |
2017-12-14 |
签署协议 |
阜阳中交上航东华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2802.5 |
CNY |
4.75 |
2017年9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三)(以下简称“该PPP项目”,详见发布于2017年9月15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7-052号《关于收到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项目(标段三)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同时,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授权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PPP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根据本公司与上海航道局、中交勘察、上海交建、阜阳建投达成的《合资协议》,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该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作为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项目标段三的建设和运营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9000万元人民币(暂定),其中:本公司出资25222.5万元,占注册资本42.75%;上海航道局出资27464.5万元,占46.55%;中交勘察出资2802.5万元,占4.75%;上海交建出资560.5万元,占0.95%;阜阳建投出资2950万元,占5%。 |
4 |
2017-12-14 |
签署协议 |
阜阳中交上航东华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
—— |
27464.5 |
CNY |
46.55 |
2017年9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三)(以下简称“该PPP项目”,详见发布于2017年9月15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7-052号《关于收到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项目(标段三)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同时,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授权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PPP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根据本公司与上海航道局、中交勘察、上海交建、阜阳建投达成的《合资协议》,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该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作为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项目标段三的建设和运营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9000万元人民币(暂定),其中:本公司出资25222.5万元,占注册资本42.75%;上海航道局出资27464.5万元,占46.55%;中交勘察出资2802.5万元,占4.75%;上海交建出资560.5万元,占0.95%;阜阳建投出资2950万元,占5%。 |
5 |
2017-12-14 |
签署协议 |
阜阳中交上航东华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
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
—— |
560.5 |
CNY |
0.95 |
2017年9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三)(以下简称“该PPP项目”,详见发布于2017年9月15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7-052号《关于收到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项目(标段三)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同时,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授权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PPP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根据本公司与上海航道局、中交勘察、上海交建、阜阳建投达成的《合资协议》,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该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作为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项目标段三的建设和运营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9000万元人民币(暂定),其中:本公司出资25222.5万元,占注册资本42.75%;上海航道局出资27464.5万元,占46.55%;中交勘察出资2802.5万元,占4.75%;上海交建出资560.5万元,占0.95%;阜阳建投出资2950万元,占5%。 |
6 |
2017-08-01 |
实施中 |
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 |
——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 |
CNY |
—— |
2017年2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华科技”)与星景生态建设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景生态”,现更名为“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安徽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通源”)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该PPP项目”,详见发布于2017年3月2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7-008号《关于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同时,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惠水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水城投”)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PPP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根据本公司与惠水城投、星景生态、安徽通源达成的《合资协议》,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城公司”或“项目公司”),作为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的项目公司。星城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1%;星景生态出资16800万元,占84%;惠水城投出资2000万元,占10%;安徽通源出资1000万元,占5%。 |
7 |
2017-08-01 |
实施中 |
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 |
—— |
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
16800 |
CNY |
—— |
2017年2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华科技”)与星景生态建设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景生态”,现更名为“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安徽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通源”)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该PPP项目”,详见发布于2017年3月2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7-008号《关于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同时,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惠水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水城投”)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PPP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根据本公司与惠水城投、星景生态、安徽通源达成的《合资协议》,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城公司”或“项目公司”),作为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的项目公司。星城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1%;星景生态出资16800万元,占84%;惠水城投出资2000万元,占10%;安徽通源出资1000万元,占5%。 |
8 |
2017-08-01 |
实施中 |
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 |
—— |
安徽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
1000 |
CNY |
—— |
2017年2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华科技”)与星景生态建设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景生态”,现更名为“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安徽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通源”)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该PPP项目”,详见发布于2017年3月2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7-008号《关于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同时,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惠水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水城投”)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PPP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根据本公司与惠水城投、星景生态、安徽通源达成的《合资协议》,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城公司”或“项目公司”),作为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的项目公司。星城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1%;星景生态出资16800万元,占84%;惠水城投出资2000万元,占10%;安徽通源出资1000万元,占5%。 |
9 |
2017-08-01 |
实施中 |
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 |
—— |
惠水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2000 |
CNY |
—— |
2017年2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华科技”)与星景生态建设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景生态”,现更名为“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安徽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通源”)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该PPP项目”,详见发布于2017年3月2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7-008号《关于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同时,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惠水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水城投”)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PPP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根据本公司与惠水城投、星景生态、安徽通源达成的《合资协议》,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城公司”或“项目公司”),作为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政企合作(PPP)项目的项目公司。星城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1%;星景生态出资16800万元,占84%;惠水城投出资2000万元,占10%;安徽通源出资1000万元,占5%。 |
10 |
2017-07-26 |
实施完成 |
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10200 |
CNY |
—— |
为拓展业务领域,提升PPP项目市场竞争力,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04亿元,参与设立“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司”),占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的20%。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2亿元,主要经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基础设施公司由本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四建司”)、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润集团”)、扬州万福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公司”)、中设设计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投资”)等七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
11 |
2017-07-26 |
实施完成 |
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中设设计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2040 |
CNY |
—— |
为拓展业务领域,提升PPP项目市场竞争力,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04亿元,参与设立“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司”),占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的20%。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2亿元,主要经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基础设施公司由本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四建司”)、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润集团”)、扬州万福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公司”)、中设设计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投资”)等七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
12 |
2017-07-26 |
实施完成 |
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 |
10200 |
CNY |
—— |
为拓展业务领域,提升PPP项目市场竞争力,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04亿元,参与设立“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司”),占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的20%。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2亿元,主要经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基础设施公司由本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四建司”)、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润集团”)、扬州万福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公司”)、中设设计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投资”)等七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
13 |
2017-07-26 |
实施完成 |
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0400 |
CNY |
—— |
为拓展业务领域,提升PPP项目市场竞争力,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04亿元,参与设立“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司”),占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的20%。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2亿元,主要经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基础设施公司由本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四建司”)、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润集团”)、扬州万福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公司”)、中设设计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投资”)等七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
14 |
2017-07-26 |
实施完成 |
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20400 |
CNY |
—— |
为拓展业务领域,提升PPP项目市场竞争力,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04亿元,参与设立“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司”),占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的20%。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2亿元,主要经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基础设施公司由本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四建司”)、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润集团”)、扬州万福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公司”)、中设设计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投资”)等七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
15 |
2017-07-26 |
实施完成 |
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扬州万福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 |
5100 |
CNY |
—— |
为拓展业务领域,提升PPP项目市场竞争力,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04亿元,参与设立“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司”),占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的20%。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2亿元,主要经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基础设施公司由本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四建司”)、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润集团”)、扬州万福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公司”)、中设设计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投资”)等七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
16 |
2017-07-26 |
实施完成 |
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
—— |
33660 |
CNY |
—— |
为拓展业务领域,提升PPP项目市场竞争力,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04亿元,参与设立“中化工程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司”),占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的20%。基础设施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2亿元,主要经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基础设施公司由本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四建司”)、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润集团”)、扬州万福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公司”)、中设设计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投资”)等七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
17 |
2017-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项目公司 |
—— |
星景生态建设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
—— |
100 |
CNY |
—— |
2016年11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华科技”)联合星景生态建设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景生态”)组成的联合体中标“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该PPP项目”,详见发布于2016年11月2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61号《关于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同时,瓮安县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政府方”)授权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PPP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根据本公司与开发公司、星景生态初步达成的《合资协议》,三方将共同组建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9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7%;开发公司出资500万元,占2.5%;星景生态出资100万元,占0.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风险投资。 |
18 |
2017-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项目公司 |
—— |
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500 |
CNY |
—— |
2016年11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华科技”)联合星景生态建设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景生态”)组成的联合体中标“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该PPP项目”,详见发布于2016年11月2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61号《关于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同时,瓮安县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政府方”)授权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PPP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根据本公司与开发公司、星景生态初步达成的《合资协议》,三方将共同组建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9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7%;开发公司出资500万元,占2.5%;星景生态出资100万元,占0.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风险投资。 |
19 |
2017-06-30 |
股东大会通过 |
项目公司 |
——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9400 |
CNY |
—— |
2016年11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华科技”)联合星景生态建设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景生态”)组成的联合体中标“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该PPP项目”,详见发布于2016年11月2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61号《关于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同时,瓮安县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政府方”)授权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PPP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事宜。根据本公司与开发公司、星景生态初步达成的《合资协议》,三方将共同组建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9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7%;开发公司出资500万元,占2.5%;星景生态出资100万元,占0.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风险投资。 |
20 |
2017-06-09 |
董事会预案 |
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400 |
CNY |
—— |
经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出资1400万元,联合瑞安市涵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涵之公司”)、浙江创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田公司”)、瑞安市顺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益公司”)、杭州天泽龙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公司”),共同设立“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环保”)。(详见发布于2016年8月27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6-052号《关于投资温州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目前,温州环保正在投资建设12万吨/年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并委托本公司作为EPC总承包商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由于项目建设投资的增加以及项目融资对自有资金的要求,经各位股东协商并达成一致,计划同比例增加对温州环保的投资,即将温州环保的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需增资1400万元。 |
21 |
2017-01-18 |
董事会预案 |
励源海博斯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2.5 |
USD |
35 |
为拓展环境市政业务领域,专业提供土壤污染治理等一体化服务,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投资52.5万美元,联合励源生态循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源生态”)共同投资设立“励源海博斯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源海博斯”),占励源海博斯注册资本的35%。本公司与于励源生态已就《合资协议书》所涉及重大事项达成一致。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风险投资。 |
22 |
2017-01-18 |
董事会预案 |
励源海博斯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励源生态循环控股有限公司 |
—— |
97.5 |
USD |
65 |
为拓展环境市政业务领域,专业提供土壤污染治理等一体化服务,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投资52.5万美元,联合励源生态循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源生态”)共同投资设立“励源海博斯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源海博斯”),占励源海博斯注册资本的35%。本公司与于励源生态已就《合资协议书》所涉及重大事项达成一致。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风险投资。 |
23 |
2016-12-30 |
实施中 |
东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 |
水利管理业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850 |
CNY |
—— |
2016年10月24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管委会”)、东至双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至双兴”)就东至县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PPP项目(以下简称“该PPP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草签版),与东至双兴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草签版),并于10月25日对相关材料完成用印。《资产转让协议》、《特许经营协议》(草签版)规定,公司应与东至双兴投资设立该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东至双兴正式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特许经营协议》。根据公司与东至双兴初步达成的《东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PPP项目股东协议》(待签署,以下简称“股东协议”)以及该PPP项目资产转让要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计划为1062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拟出资850万元,占80%;东至双兴拟出资212万元,占20%。 |
24 |
2016-12-30 |
实施中 |
东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 |
水利管理业 |
东至双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
212 |
CNY |
—— |
2016年10月24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管委会”)、东至双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至双兴”)就东至县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PPP项目(以下简称“该PPP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草签版),与东至双兴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草签版),并于10月25日对相关材料完成用印。《资产转让协议》、《特许经营协议》(草签版)规定,公司应与东至双兴投资设立该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东至双兴正式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特许经营协议》。根据公司与东至双兴初步达成的《东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PPP项目股东协议》(待签署,以下简称“股东协议”)以及该PPP项目资产转让要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计划为1062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拟出资850万元,占80%;东至双兴拟出资212万元,占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