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8-06-15 |
实施中 |
华领智慧农业&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华领智慧农业&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华领智慧农业&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0000 |
CNY |
—— |
为了更好抓住市场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围绕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股份”、“公司”)的战略推进产业布局,公司拟与上海华领鋆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领鋆弘”)签署《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共同设立华领智慧农业&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10,1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华领鋆弘出资100万元人民币。 |
| 2 |
2018-06-15 |
实施中 |
华领智慧农业&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华领智慧农业&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华领智慧农业&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00 |
CNY |
—— |
为了更好抓住市场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围绕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股份”、“公司”)的战略推进产业布局,公司拟与上海华领鋆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领鋆弘”)签署《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共同设立华领智慧农业&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10,1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华领鋆弘出资100万元人民币。 |
| 3 |
2018-04-27 |
董事会预案 |
恒宝(中东非洲)有限责任公司 |
—— |
恒宝(中东非洲)有限责任公司 |
恒宝(中东非洲)有限责任公司 |
6323.2 |
CNY |
—— |
为适应公司国际化的战略需要和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于近期以自有资金在肯尼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恒宝(中东非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323.2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
| 4 |
2018-02-12 |
实施中 |
恒宝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
—— |
恒宝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
恒宝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
33000 |
CNY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更名并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苏恒宝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智能”)增资人民币33,000万元,并以分期出资的方式缴纳前述增资款,本次增资完成后,恒宝智能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同时,将恒宝智能名称变更为:“恒宝防务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并变更其经营范围。 |
| 5 |
2018-02-12 |
实施中 |
恒宝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
—— |
恒宝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
恒宝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USD |
—— |
为适应公司国际化的战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2,000万美元(约折合12,593.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支付当日购汇的汇率为准)向恒宝国际增资,并以分期出资的方式缴纳前述增资款,本次增资完成后,恒宝国际注册资本由230万美元增加至2,230万美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
| 6 |
2017-12-09 |
实施完成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 |
钱京 |
钱云宝 |
—— |
—— |
20.17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钱云宝于2017年4月12日逝世。
钱云宝先生持有公司143,925,147股股份,占公司总发行股份的20.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钱云宝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该由其配偶胡兆凤女士和其子女钱京先生、钱杰先生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并所有。胡兆凤女士、钱杰先生已自愿放弃公司股票的继承权,本次权益变动行为完成后,钱京先生将合法共计持有公司股票143,925,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钱京先生。钱云宝先生的继承人尚未办妥股权继承相关手续。 |
| 7 |
2017-08-25 |
停止实施 |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万卡德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于挺进、蒙重安、皮强 |
15300 |
CNY |
51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入中小微商户服务网络和系统建设项目、收购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mPOS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各方协商一致,目标公司 51%股份的作价为 15,300 万元。 |
| 8 |
2016-12-27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上海锍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5243 |
CNY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权结构的议案》,同意产业基金合伙人的股权结构、出资额由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变更为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0.05亿元人民币、上海锍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0.5243亿元人民币、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南京融泓嘉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5亿元人民币。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详细内容见2016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权结构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江声先生曾于2014年5月19日至2016年6月19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职务,且离职未满十二个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朱江声先生应视同为关联人,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公司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因朱江声先生已不再担任我公司董事,且盛宇投资及其管理的基金现不持有我公司股份,故审议本次投资的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
| 9 |
2016-12-27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500 |
CNY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权结构的议案》,同意产业基金合伙人的股权结构、出资额由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变更为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0.05亿元人民币、上海锍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0.5243亿元人民币、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南京融泓嘉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5亿元人民币。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详细内容见2016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权结构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江声先生曾于2014年5月19日至2016年6月19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职务,且离职未满十二个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朱江声先生应视同为关联人,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公司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因朱江声先生已不再担任我公司董事,且盛宇投资及其管理的基金现不持有我公司股份,故审议本次投资的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
| 10 |
2016-12-27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20000 |
CNY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权结构的议案》,同意产业基金合伙人的股权结构、出资额由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变更为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0.05亿元人民币、上海锍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0.5243亿元人民币、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南京融泓嘉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5亿元人民币。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详细内容见2016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权结构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江声先生曾于2014年5月19日至2016年6月19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职务,且离职未满十二个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朱江声先生应视同为关联人,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公司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因朱江声先生已不再担任我公司董事,且盛宇投资及其管理的基金现不持有我公司股份,故审议本次投资的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
| 11 |
2016-12-27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南京融泓嘉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5000 |
CNY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权结构的议案》,同意产业基金合伙人的股权结构、出资额由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变更为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0.05亿元人民币、上海锍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0.5243亿元人民币、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南京融泓嘉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5亿元人民币。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详细内容见2016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权结构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江声先生曾于2014年5月19日至2016年6月19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职务,且离职未满十二个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朱江声先生应视同为关联人,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公司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因朱江声先生已不再担任我公司董事,且盛宇投资及其管理的基金现不持有我公司股份,故审议本次投资的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
| 12 |
2016-12-27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0 |
CNY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权结构的议案》,同意产业基金合伙人的股权结构、出资额由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变更为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0.05亿元人民币、上海锍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0.5243亿元人民币、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南京融泓嘉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5亿元人民币。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详细内容见2016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权结构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江声先生曾于2014年5月19日至2016年6月19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职务,且离职未满十二个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朱江声先生应视同为关联人,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公司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因朱江声先生已不再担任我公司董事,且盛宇投资及其管理的基金现不持有我公司股份,故审议本次投资的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
| 13 |
2016-12-06 |
实施完成 |
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0 |
CNY |
50 |
为了推进产业基金的快速发展,抓住中国经济转型所带来的股权投资的战略机遇,配合公司的战略升级,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引进新的投资人,同时增资743万元,并由全体投资人将共计5.0743亿元人民币的基金金额出资到位,以加快产业基金的投资和布局。产业基金合伙人的股权结构、出资额拟由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锍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50%)变更为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0.05亿元人民币、上海锍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0.5243亿元人民币、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南京融泓嘉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5亿元人民币。同时,为形成更为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管理团队的运营绩效进行有效考核和合理激励,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按投资收益的20%向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业绩奖励,并按合伙协议约定金额的2%向其支付管理费。 |
| 14 |
2016-11-23 |
实施完成 |
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0 |
CNY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宇投资”)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总规模5亿元人民币,公司出资2.5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盛宇投资及旗下管理基金出资2.5亿元人民币。产业基金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业务。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须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15 |
2016-03-05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于挺进、蒙重安、皮强 |
—— |
—— |
—— |
2016年3月4日,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受让了于挺进、蒙重安、皮强共计267,000股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易”)流通股股份 |
| 16 |
2016-03-05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于挺进、深圳市万卡德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蒙重安、皮强 |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5.66 |
2015年7月1日,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受让了于挺进、深圳市万卡德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蒙重安、皮强共计2,283,000股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易”)流通股股份 |
| 17 |
2014-03-17 |
实施完成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 |
上海盛宇钧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钱云宝 |
—— |
—— |
5.11 |
2013年12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钱云宝先生与上海盛宇钧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钱云宝先生将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盛宇钧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8 |
2013-07-18 |
实施中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大厦三层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张德鹏 |
12000 |
CNY |
—— |
公司拟以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大厦三层的办公楼,主要用于公司研发及办公。 |
| 19 |
2011-04-15 |
实施完成 |
北京软信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 |
江苏恒宝智能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
黄伟;袁河 |
200 |
CNY |
100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恒宝智能引进的新股东黄伟、袁河共同对恒宝智能实施增资,增资额为1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并以现金方式增资800 万元;黄伟、袁河以其所持有的北京软信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作价出资200 万元(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0 年6 月出具了信资评报字2010 第15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北京软信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0 年4 月30 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8.16 万元)。
购买日:2010年04月30日 |
| 20 |
2010-08-18 |
实施完成 |
北京东方英卡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凤凰微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
2600 |
CNY |
100 |
凤凰微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东方英卡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以东方英卡截至2009 年12 月 31 日止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双方最终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00 万元。
购买日:2010 年03 月29 日 |
| 21 |
2010-07-20 |
董事会预案 |
江苏恒宝智能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
—— |
董文兴 |
朱龙林 |
—— |
—— |
20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恒宝智能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恒宝智能)注册资本1000 万元,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占80%股权,朱龙林占20%股权。朱龙林拟将其所持有的恒宝智能20%股权全部转让给董文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