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1-23 |
实施完成 |
浙江精虹科技有限公司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400 |
CNY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与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以下统称“永虹股份”)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分二期出资,其中,精功科技现金方式出资2400万元,首期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永虹股份现金方式出资1600万元,首期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出资均在合资公司注册成立时一次性缴纳。合资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CBD科技产业园,主要为碳纤维行业提供先进的碳纤维微波石墨化生产技术解决方案,经营范围为从事碳纤维微波石墨化技术及关键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永虹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 |
2018-01-23 |
实施完成 |
浙江精虹科技有限公司 |
—— |
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1600 |
CNY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与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以下统称“永虹股份”)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分二期出资,其中,精功科技现金方式出资2400万元,首期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永虹股份现金方式出资1600万元,首期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出资均在合资公司注册成立时一次性缴纳。合资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CBD科技产业园,主要为碳纤维行业提供先进的碳纤维微波石墨化生产技术解决方案,经营范围为从事碳纤维微波石墨化技术及关键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永虹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3 |
2018-01-23 |
实施完成 |
浙江精虹科技有限公司 |
—— |
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1600 |
CNY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与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以下统称“永虹股份”)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分二期出资,其中,精功科技现金方式出资2400万元,首期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永虹股份现金方式出资1600万元,首期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出资均在合资公司注册成立时一次性缴纳。合资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CBD科技产业园,主要为碳纤维行业提供先进的碳纤维微波石墨化生产技术解决方案,经营范围为从事碳纤维微波石墨化技术及关键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永虹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4 |
2018-01-23 |
实施完成 |
浙江精虹科技有限公司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400 |
CNY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与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以下统称“永虹股份”)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分二期出资,其中,精功科技现金方式出资2400万元,首期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永虹股份现金方式出资1600万元,首期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出资均在合资公司注册成立时一次性缴纳。合资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CBD科技产业园,主要为碳纤维行业提供先进的碳纤维微波石墨化生产技术解决方案,经营范围为从事碳纤维微波石墨化技术及关键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永虹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5 |
2018-01-19 |
实施中 |
江苏邦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邦源纺织有限公司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8.01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与江苏邦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源纺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江苏邦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源新能源”)的2,320万元股份(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8.01%)转让给邦源纺织,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参照公司持有的上述邦源新能源股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所对应的原始投资成本为作价依据,经协商确定为2,320万元(大写:贰仟叁佰贰拾万元)。同时,决定与邦源纺织、江苏万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置业”)、江苏邦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源新材料”)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同意万顺置业以其合法持有的相关房产(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迎宾大道388号帝景家园小区内,分别为帝景佳园别墅11A、11B和19A,建筑面积总计1789.95平方米)作价2,686.53万元(大写:贰仟陆佰捌拾陆万伍仟叁佰元整)代邦源纺织偿付上述股权转让款。上述房产作价超出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的差额部分抵偿邦源新材料应付公司等其它款项。 |
6 |
2018-01-19 |
实施中 |
江苏邦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苏邦源纺织有限公司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8.01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与江苏邦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源纺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江苏邦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源新能源”)的2,320万元股份(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8.01%)转让给邦源纺织,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参照公司持有的上述邦源新能源股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所对应的原始投资成本为作价依据,经协商确定为2,320万元(大写:贰仟叁佰贰拾万元)。同时,决定与邦源纺织、江苏万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置业”)、江苏邦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源新材料”)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同意万顺置业以其合法持有的相关房产(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迎宾大道388号帝景家园小区内,分别为帝景佳园别墅11A、11B和19A,建筑面积总计1789.95平方米)作价2,686.53万元(大写:贰仟陆佰捌拾陆万伍仟叁佰元整)代邦源纺织偿付上述股权转让款。上述房产作价超出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的差额部分抵偿邦源新材料应付公司等其它款项。 |
7 |
2017-11-03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 |
—— |
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1600 |
CNY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与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以下统称“永虹股份”)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分二期出资,其中,精功科技现金方式出资2400万元,首期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永虹股份现金方式出资1600万元,首期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出资均在合资公司注册成立时一次性缴纳。合资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CBD科技产业园,主要为碳纤维行业提供先进的碳纤维微波石墨化生产技术解决方案,经营范围为从事碳纤维微波石墨化技术及关键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永虹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8 |
2017-11-03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400 |
CNY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与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以下统称“永虹股份”)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分二期出资,其中,精功科技现金方式出资2400万元,首期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永虹股份现金方式出资1600万元,首期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首期出资均在合资公司注册成立时一次性缴纳。合资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CBD科技产业园,主要为碳纤维行业提供先进的碳纤维微波石墨化生产技术解决方案,经营范围为从事碳纤维微波石墨化技术及关键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永虹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9 |
2017-10-27 |
实施中 |
浙江精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功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投资5,000万元在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
10 |
2017-01-16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盘古数据有限公司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盘古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易中精功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盘古数据100%股权,其中,向天地投资、精功集团及吴晨鑫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盘古数据46.73%、19.05%和2.795%股权;向天地投资和吴晨鑫支付现金购买其分别持有的盘古数据28.63%和2.795%股权 |
11 |
2017-01-16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盘古数据有限公司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
99999.89934 |
CNY |
—— |
易中精功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盘古数据100%股权,其中,向天地投资、精功集团及吴晨鑫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盘古数据46.73%、19.05%和2.795%股权;向天地投资和吴晨鑫支付现金购买其分别持有的盘古数据28.63%和2.795%股权 |
12 |
2017-01-16 |
停止实施 |
深圳市盘古数据有限公司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吴晨鑫 |
—— |
—— |
—— |
易中精功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盘古数据100%股权,其中,向天地投资、精功集团及吴晨鑫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盘古数据46.73%、19.05%和2.795%股权;向天地投资和吴晨鑫支付现金购买其分别持有的盘古数据28.63%和2.795%股权 |
13 |
2016-11-08 |
实施中 |
绍兴精恒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裘桢炜 |
—— |
125 |
CNY |
——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与自然人朱银根先生、裘桢炜先生共同投资设立绍兴精恒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投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出资2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朱银根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裘桢炜出资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传感器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智能控制软件的开发、销售。朱银根、裘桢炜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均无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目前,上述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21MA288PYL8G的营业执照。 |
14 |
2016-11-08 |
实施中 |
绍兴精恒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朱银根 |
—— |
150 |
CNY |
——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与自然人朱银根先生、裘桢炜先生共同投资设立绍兴精恒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投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出资2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朱银根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裘桢炜出资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传感器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智能控制软件的开发、销售。朱银根、裘桢炜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均无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目前,上述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21MA288PYL8G的营业执照。 |
15 |
2016-11-08 |
实施中 |
绍兴精恒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25 |
CNY |
——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与自然人朱银根先生、裘桢炜先生共同投资设立绍兴精恒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投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出资2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朱银根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裘桢炜出资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传感器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智能控制软件的开发、销售。朱银根、裘桢炜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均无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目前,上述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21MA288PYL8G的营业执照。 |
16 |
2015-12-29 |
签署协议 |
杭州精功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赵波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6 |
CNY |
75 |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思路和产业发展战略,2015年12月25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自然人赵波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合法持有的杭州精功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赵波先生,前述股权出让价格以参照杭州精功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研究所”)经评估的2015年8月31日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以2015年11月30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结合机电研究所2015年9-11月经营情况,协商确定为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股权出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机电研究所的股权,机电研究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17 |
2015-10-29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 |
5880 |
CNY |
48.98 |
公司拟以自筹现金5,880万元的方式增资华宇电气并取得华宇电气960万元股份。其中,2015年11月30日前首期投入现金2,940万元增资并取得华宇电气480万元股份,2015年12月31日前第二期投入现金2,940万元增资并取得华宇电气480万元股份。公司增资参股华宇电气后,华宇电气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最终增至1,96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960万元股份,占48.98%;华宇电气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
18 |
2015-05-23 |
董事会预案 |
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575 |
CNY |
—— |
根据源科光伏“20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实施需要和投资匹配要求,为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进度,源科光伏拟通过现金增资扩股的方式将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3,600万元,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同意本次增资总额为3,500万元,其中北京钵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750万元,精功科技增资1,575万元,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175万元,增资后沽源县源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3,600万元。增资后各方持股比例不变,分别为50%、45%、5%。
|
19 |
2015-03-31 |
达成意向 |
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 |
—— |
—— |
49 |
2015年3月29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金群力、金爱玉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公司拟使用现金通过增资方式获得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电气”)49%的股权。本次意向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 |
2015-03-31 |
达成意向 |
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金群力 |
金爱玉 |
—— |
—— |
20 |
2015年3月29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金群力、金爱玉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公司拟使用现金通过增资方式获得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电气”)49%的股权。本次意向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1 |
2014-12-11 |
实施完成 |
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汽车制造业 |
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999.266019 |
CNY |
100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快公司产业转型步伐,拟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出让价格以参照杭州专汽(母公司)和精功新能源(母公司)经评估的2014年7月31日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按照1:1的定价原则,分别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19,992,660.19元和65,053,642.64元,合计成交金额为185,046,302.83元 |
22 |
2014-12-11 |
实施完成 |
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505.364264 |
CNY |
100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快公司产业转型步伐,拟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出让价格以参照杭州专汽(母公司)和精功新能源(母公司)经评估的2014年7月31日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按照1:1的定价原则,分别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19,992,660.19元和65,053,642.64元,合计成交金额为185,046,302.83元 |
23 |
2014-09-27 |
达成意向 |
江苏邦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308.162689 |
CNY |
18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推进该转让事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受让精功新能源持有的江苏邦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8%股权和铜陵中海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 |
24 |
2014-09-27 |
达成意向 |
铜陵中海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 |
0.0001 |
CNY |
30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推进该转让事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受让精功新能源持有的江苏邦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8%股权和铜陵中海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 |
25 |
2013-11-02 |
达成意向 |
94台JJL800C多晶硅铸锭炉 |
—— |
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400 |
CNY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功科技”)和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协鑫”)于2013年9月10日在江苏徐州签署了合同编号为XXACL-SCCL-2013-0729号《设备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约定精功科技将94台JJL800C多晶硅铸锭炉出租给江苏协鑫,租期5年,五年总租金为人民币9,400万元。租赁合同中同时约定:租赁期满,上述租赁合同即终止。双方人员共同对租赁设备的状况确认完好后,承租人归还租赁设备,租赁设备退场费由公司承担。但在租赁期满后,公司愿以合理价格出售租赁设备,江苏协鑫愿意购买的,江苏协鑫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上述事项详见2013年9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3-056的公司公告。2013年11月1日,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软控”)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在上述租赁合同期满后该租赁合同项下的公司出租给江苏协鑫的铸锭炉产品按二手设备予以购买,每台设备单价为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圆整,含税)。 |
26 |
2013-08-10 |
董事会预案 |
四川欣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李仙寿 |
4000 |
CNY |
40 |
李仙寿先生向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四川欣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份。 |
27 |
2013-07-05 |
实施完成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
—— |
—— |
3.73 |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3%股权。 |
28 |
2011-05-18 |
签署协议 |
太阳能晶体硅铸锭炉 |
—— |
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768 |
CNY |
—— |
1、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号为2011YLC50038的合同签署日期为2011年5月16日,合同号为2011YLC50039的合同签署日期为2011年5月17日。
2、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方: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标的
上述合同标的物为:精功科技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英利中国提供总金额为15,768万元的太阳能晶体硅铸锭炉。
4、合同金额
上述合同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5,768万元(大写:壹亿伍仟柒佰陆拾捌万元整,含税)。其中,合同号为2011YLC50038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928万元,合同号为2011YLC50039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840万元。 |
29 |
2011-02-19 |
实施完成 |
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1640 |
CNY |
14.5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受让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1,45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伍拾万元股份)的股份,占其股份总数的14.50%。
经与精功机电汽车集团协商,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以参照杭州专汽经评估的2010年9月30日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按照1:1的原则,协商确定本次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1,640.00万元(大写:壹仟陆佰肆拾万元整)。购买日:2010年12月27日 |
30 |
2011-02-19 |
实施完成 |
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52 |
CNY |
46.4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公司再融资步伐,公司拟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00 万元(大写:贰仟玖佰万元股份)的股份,占其股份总数的46.40%。本次股权出让价格为人民币4,552.00 万元
出售日:2010年12月10日 |
31 |
2010-12-07 |
实施完成 |
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任杭州 |
20 |
CNY |
0.4 |
公司于2004年11月28日分别与任杭州、徐国强签订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同意受让任杭州持有的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0.4%计20万股的股本和徐国强持有的杭州专汽0.4%计20万股的股本,转让金额均为20万元 |
32 |
2010-12-07 |
实施完成 |
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徐国强 |
20 |
CNY |
0.4 |
公司于2004年11月28日分别与任杭州、徐国强签订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同意受让任杭州持有的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0.4%计20万股的股本和徐国强持有的杭州专汽0.4%计20万股的股本,转让金额均为20万元 |
33 |
2010-04-03 |
实施完成 |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绍兴柯桥开发区鉴湖路北、小赭以西的柯西生活园区内面积为9,661.2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
——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2.3 |
CNY |
—— |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8年10月24日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精工”)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书》,将目前位于绍兴柯桥开发区鉴湖路北、小赭以西的柯西生活园区内面积为9,661.2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无建筑物)转让给长江精工。 |
34 |
2010-04-03 |
实施完成 |
湖北精功科技有限公司 |
—— |
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864 |
CNY |
80 |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重新启动向精功机电汽车集团转让持有的湖北精功80%股权。协商确定为人民币4,864.00 元(大写:肆仟捌佰陆拾肆万元)。
股权出售日期:2009 年09 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