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鸿达(002002)

公司并购事件(ST鸿达)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7-28 停止实施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 99.1 根据初步交易方案,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盐湖镁钾公司的100%股权。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盐湖镁钾公司主要从事盐湖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业务,目前主要生产销售工业盐、芒硝、硫化碱、硫酸镁、氢氧化镁等产品,并致力于持续开发盐湖资源在环保、生物科技等方面的应用。标的公司现有年产70万吨氯化钠、20万吨硫酸镁、20万吨无水硫酸钠的生产能力,在建年产10万吨硫化碱的生产线,同时可向下游延伸产业链,生产碳酸镁、氧化镁、氢氧化镁等产品。内蒙古哈达贺休盐湖矿区占地总面积超过400平方公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目前盐湖镁钾公司拥有8.07平方公里盐硝矿(固相)的采矿权、28.56平方公里芒硝、钾镁盐矿(固相+卤水)的探矿权,并均已取得相应采矿权证或探矿权证,现开发的盐湖矿产目前涉及盐、镁、钾、锂、硼等重要资源。另有392平方公里(固相+卤水)探矿权目前处于申报阶段。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标的公司99.1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生的配偶郑楚英女士持有标的公司0.90%股权,周奕丰先生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2018-07-28 停止实施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 0.9 根据初步交易方案,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盐湖镁钾公司的100%股权。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盐湖镁钾公司主要从事盐湖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业务,目前主要生产销售工业盐、芒硝、硫化碱、硫酸镁、氢氧化镁等产品,并致力于持续开发盐湖资源在环保、生物科技等方面的应用。标的公司现有年产70万吨氯化钠、20万吨硫酸镁、20万吨无水硫酸钠的生产能力,在建年产10万吨硫化碱的生产线,同时可向下游延伸产业链,生产碳酸镁、氧化镁、氢氧化镁等产品。内蒙古哈达贺休盐湖矿区占地总面积超过400平方公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目前盐湖镁钾公司拥有8.07平方公里盐硝矿(固相)的采矿权、28.56平方公里芒硝、钾镁盐矿(固相+卤水)的探矿权,并均已取得相应采矿权证或探矿权证,现开发的盐湖矿产目前涉及盐、镁、钾、锂、硼等重要资源。另有392平方公里(固相+卤水)探矿权目前处于申报阶段。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标的公司99.1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生的配偶郑楚英女士持有标的公司0.90%股权,周奕丰先生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2018-05-25 达成意向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 0.9 根据初步交易方案,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盐湖镁钾公司的100%股权。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盐湖镁钾公司主要从事盐湖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业务,目前主要生产销售工业盐、芒硝、硫化碱、硫酸镁、氢氧化镁等产品,并致力于持续开发盐湖资源在环保、生物科技等方面的应用。标的公司现有年产70万吨氯化钠、20万吨硫酸镁、20万吨无水硫酸钠的生产能力,在建年产10万吨硫化碱的生产线,同时可向下游延伸产业链,生产碳酸镁、氧化镁、氢氧化镁等产品。内蒙古哈达贺休盐湖矿区占地总面积超过400平方公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目前盐湖镁钾公司拥有8.07平方公里盐硝矿(固相)的采矿权、28.56平方公里芒硝、钾镁盐矿(固相+卤水)的探矿权,并均已取得相应采矿权证或探矿权证,现开发的盐湖矿产目前涉及盐、镁、钾、锂、硼等重要资源。另有392平方公里(固相+卤水)探矿权目前处于申报阶段。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标的公司99.1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生的配偶郑楚英女士持有标的公司0.90%股权,周奕丰先生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 2018-05-25 达成意向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 99.1 根据初步交易方案,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盐湖镁钾公司的100%股权。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盐湖镁钾公司主要从事盐湖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业务,目前主要生产销售工业盐、芒硝、硫化碱、硫酸镁、氢氧化镁等产品,并致力于持续开发盐湖资源在环保、生物科技等方面的应用。标的公司现有年产70万吨氯化钠、20万吨硫酸镁、20万吨无水硫酸钠的生产能力,在建年产10万吨硫化碱的生产线,同时可向下游延伸产业链,生产碳酸镁、氧化镁、氢氧化镁等产品。内蒙古哈达贺休盐湖矿区占地总面积超过400平方公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目前盐湖镁钾公司拥有8.07平方公里盐硝矿(固相)的采矿权、28.56平方公里芒硝、钾镁盐矿(固相+卤水)的探矿权,并均已取得相应采矿权证或探矿权证,现开发的盐湖矿产目前涉及盐、镁、钾、锂、硼等重要资源。另有392平方公里(固相+卤水)探矿权目前处于申报阶段。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标的公司99.1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生的配偶郑楚英女士持有标的公司0.90%股权,周奕丰先生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 2018-03-14 实施中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800 CNY —— 日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简称“合资方”)签署《无定河井田合作开发协议书》,上述7家企业合资设立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盛恒矿业”或“合资公司”)。中谷矿业与其他合资方因其各自项目投资获得煤炭资源配置,按照各自获得的煤炭资源配置量占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资源储量的比例缴纳注册出资设立泰盛恒矿业,由泰盛恒矿业进行无定河井田的开发,煤炭开采和销售。泰盛恒矿业注册资本10亿元,中谷矿业出资比例为8%。泰盛恒矿业首期出资5,000万元,剩余出资根据项目推进节点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分期实缴。
6 2018-03-14 实施中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CNY —— 日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简称“合资方”)签署《无定河井田合作开发协议书》,上述7家企业合资设立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盛恒矿业”或“合资公司”)。中谷矿业与其他合资方因其各自项目投资获得煤炭资源配置,按照各自获得的煤炭资源配置量占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资源储量的比例缴纳注册出资设立泰盛恒矿业,由泰盛恒矿业进行无定河井田的开发,煤炭开采和销售。泰盛恒矿业注册资本10亿元,中谷矿业出资比例为8%。泰盛恒矿业首期出资5,000万元,剩余出资根据项目推进节点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分期实缴。
7 2018-03-14 实施中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8000 CNY —— 日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简称“合资方”)签署《无定河井田合作开发协议书》,上述7家企业合资设立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盛恒矿业”或“合资公司”)。中谷矿业与其他合资方因其各自项目投资获得煤炭资源配置,按照各自获得的煤炭资源配置量占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资源储量的比例缴纳注册出资设立泰盛恒矿业,由泰盛恒矿业进行无定河井田的开发,煤炭开采和销售。泰盛恒矿业注册资本10亿元,中谷矿业出资比例为8%。泰盛恒矿业首期出资5,000万元,剩余出资根据项目推进节点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分期实缴。
8 2018-03-14 实施中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2000 CNY —— 日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简称“合资方”)签署《无定河井田合作开发协议书》,上述7家企业合资设立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盛恒矿业”或“合资公司”)。中谷矿业与其他合资方因其各自项目投资获得煤炭资源配置,按照各自获得的煤炭资源配置量占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资源储量的比例缴纳注册出资设立泰盛恒矿业,由泰盛恒矿业进行无定河井田的开发,煤炭开采和销售。泰盛恒矿业注册资本10亿元,中谷矿业出资比例为8%。泰盛恒矿业首期出资5,000万元,剩余出资根据项目推进节点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分期实缴。
9 2018-03-14 实施中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7500 CNY —— 日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简称“合资方”)签署《无定河井田合作开发协议书》,上述7家企业合资设立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盛恒矿业”或“合资公司”)。中谷矿业与其他合资方因其各自项目投资获得煤炭资源配置,按照各自获得的煤炭资源配置量占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资源储量的比例缴纳注册出资设立泰盛恒矿业,由泰盛恒矿业进行无定河井田的开发,煤炭开采和销售。泰盛恒矿业注册资本10亿元,中谷矿业出资比例为8%。泰盛恒矿业首期出资5,000万元,剩余出资根据项目推进节点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分期实缴。
10 2018-03-14 实施中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700 CNY —— 日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简称“合资方”)签署《无定河井田合作开发协议书》,上述7家企业合资设立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盛恒矿业”或“合资公司”)。中谷矿业与其他合资方因其各自项目投资获得煤炭资源配置,按照各自获得的煤炭资源配置量占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资源储量的比例缴纳注册出资设立泰盛恒矿业,由泰盛恒矿业进行无定河井田的开发,煤炭开采和销售。泰盛恒矿业注册资本10亿元,中谷矿业出资比例为8%。泰盛恒矿业首期出资5,000万元,剩余出资根据项目推进节点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分期实缴。
11 2018-03-14 实施中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CNY —— 日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简称“合资方”)签署《无定河井田合作开发协议书》,上述7家企业合资设立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盛恒矿业”或“合资公司”)。中谷矿业与其他合资方因其各自项目投资获得煤炭资源配置,按照各自获得的煤炭资源配置量占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资源储量的比例缴纳注册出资设立泰盛恒矿业,由泰盛恒矿业进行无定河井田的开发,煤炭开采和销售。泰盛恒矿业注册资本10亿元,中谷矿业出资比例为8%。泰盛恒矿业首期出资5,000万元,剩余出资根据项目推进节点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分期实缴。
12 2016-06-13 实施完成 2项专利 —— 西部环保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 ——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完成受让2项发明专利的过户变更手续,并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手续合格通知书》和《专利登记簿》。该2项专利为西部环保向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购买的有关稀土脱硝催化剂制备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
13 2016-02-05 实施完成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服务业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69160 CNY 52 2015年10月29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达兴业”)、公司子公司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实业”)与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关联方广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能源”)签署了《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金材实业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广东新能源合计持有的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交所”或“目标公司”)95.6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标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塑交所100%股权。
14 2016-02-05 实施完成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服务业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周奕丰 33848.5 CNY 25.45 2015年10月29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达兴业”)、公司子公司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实业”)与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关联方广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能源”)签署了《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金材实业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广东新能源合计持有的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交所”或“目标公司”)95.6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标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塑交所100%股权。
15 2016-02-05 实施完成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服务业 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330 CNY 1 2015年10月29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达兴业”)、公司子公司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实业”)与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关联方广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能源”)签署了《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金材实业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广东新能源合计持有的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交所”或“目标公司”)95.6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标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塑交所100%股权。
16 2016-02-05 实施完成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服务业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2849.4 CNY 17.18 2015年10月29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达兴业”)、公司子公司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实业”)与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关联方广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能源”)签署了《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金材实业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广东新能源合计持有的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交所”或“目标公司”)95.6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标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塑交所100%股权。
17 2015-06-04 达成意向 包头炜林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炜林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00 为加快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在包头市“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2015年6月3日,公司与广东炜林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炜林纳”或“乙方”)、包头炜林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炜林纳”或“丙方”)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就公司拟受让乙方持有的丙方100%股权、受让乙方塑料抗菌稀土助剂等三项非专利技术的相关事宜达成意向协议。
18 2015-06-04 达成意向 方塑料抗菌稀土助剂等三项非专利技术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炜林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为加快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在包头市“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2015年6月3日,公司与广东炜林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炜林纳”或“乙方”)、包头炜林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炜林纳”或“丙方”)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就公司拟受让乙方持有的丙方100%股权、受让乙方塑料抗菌稀土助剂等三项非专利技术的相关事宜达成意向协议。
19 2015-05-05 签署协议 XTY-A型硬质PVC稀土复合热稳定剂相关技术成果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研究院 —— —— —— 2015年5月4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稀土研究院签订了《技术成果转让协议》,公司向包头稀土研究院购买PVC稀土复合热稳定剂相关技术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 2015-04-22 董事会预案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栾中杰 1099.7 CNY 4.36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4.36%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栾中杰签订了《关于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099.70万元受让栾中杰持有的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交所”)的4.36%股权。
21 2015-04-21 达成意向 农业土地约3.6万亩 —— 西部环保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政府,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 —— —— —— 公司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政府、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土地流转意向书》,就西部环保在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流转承包约3.6万亩土地的相关事项达成合作意向,本次拟流转承包的3.6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全部、及时转包给西部环保存在不确定性,实际转包的土地面积、转包费用、期限等以西部环保最终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22 2015-04-09 董事会预案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5000 CNY 80 2014年10月13日,经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达兴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达茂稀土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为保障公司拟在包头市建设的“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所需的稀土原料供应,公司拟收购达茂稀土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刊登的《公司关于拟收购稀土企业暨投资建设“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的公告》(临2014-074)。此后,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收购的审计、评估以及其他各项工作,鉴于国内稀土产业整合进程加快,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由北方稀土为主体整合内蒙古地区的稀土资源,公司经认真、充分论证后,收购由达茂稀土以其经营性资产出资成立的新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茂稀土”)的80%股权。该事项已经经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3 2014-10-14 实施中 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 —— 100 为保障拟建设的“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所需的稀土原料供应,公司拟收购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24 2014-01-17 实施完成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资产和负债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2013年6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出售资产并转让债务的议案》,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和现金对金材科技增资,同时向金材科技出售和转让其余资产和负债。增资暨出售资产和转让负债事项办理完毕后,公司将成为控股型公司。
25 2014-01-07 实施完成 内蒙古西部环保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2450 CNY 100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拟收购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内蒙古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100%股权。2013 年 12 月 17 日,乌海化工与鸿达兴业集团签署《内蒙古西部环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为 2,450 万元。
26 2013-12-09 实施完成 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16.13 公司拟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8.50%、16.13%和15.3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材股份将持有乌海化工100%股权及通过乌海化工间接持有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乌海市海化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7 2013-12-09 实施完成 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 68.5 公司拟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8.50%、16.13%和15.3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材股份将持有乌海化工100%股权及通过乌海化工间接持有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乌海市海化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8 2013-12-09 实施完成 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 —— —— 15.37 公司拟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8.50%、16.13%和15.3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材股份将持有乌海化工100%股权及通过乌海化工间接持有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乌海市海化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9 2013-01-25 实施完成 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 ——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琼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15.58 CNY 5 会议同意公司以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2311.61万元为作价依据,以115.58万元收购扬州琼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5%的股权。
30 2012-08-08 实施完成 扬州鸿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琼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15.58 CNY 5 公司以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2311.61万元为作价依据,以115.58万元收购扬州琼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5%的股权。经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注册名称由“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 2012-01-20 实施中 部分厂房及其项下的土地使用权 ——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 681 CNY —— 为满足公司生产仓储用房的需求和便于厂区的统一管理,本公司以681万元收购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拥有的部分厂房及其项下的土地使用权。
32 2011-12-06 实施完成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 30486.422 CNY 18.27 日前,本公司获悉第一大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全部30,486,422股股份转让意向,转让价格、转让价款及支付等具体事宜双方进一步商谈。 2011年11月,鸿达兴业与琼花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33 2011-09-14 停止实施 江苏省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业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根据琼花集团、*ST 琼花和国信集团于 2009年9月16日签署的《框架协议》,本次交易的重组方案为:*ST 琼花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琼花集团;同时,*ST 琼花向国信集团定向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国信地产 100%股权,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同步实施。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34 2011-09-14 停止实施 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 —— 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200 CNY —— 根据琼花集团、*ST 琼花和国信集团于 2009年9月16日签署的《框架协议》,本次交易的重组方案为:*ST 琼花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琼花集团;同时,*ST 琼花向国信集团定向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国信地产 100%股权,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同步实施。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35 2011-08-04 实施完成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振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等计6名债权人 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 —— —— 0.58 2011年7月28日,扬州中院出具(2011)扬执字第0121号等20份《民事裁定书》。经国信集团等计20名债权人申请,扬州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的规定,拟将琼花集团持有本公司11,800,36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划转至国信集团等计20名债权人开立的或指定的证券账户。2011年7月28日,邗江法院出具(2011)扬邗执字第0326号等16份《执行裁定书》。经于会庆等计16名债权人申请,邗江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的规定,拟将琼花集团持有本公司1,699,64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划转至于会庆等计16名债权人开立的或指定的证券账户
36 2011-08-04 实施完成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于会庆等计29名债权人 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 —— —— 4.52 2011年7月28日,扬州中院出具(2011)扬执字第0121号等20份《民事裁定书》。经国信集团等计20名债权人申请,扬州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的规定,拟将琼花集团持有本公司11,800,36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划转至国信集团等计20名债权人开立的或指定的证券账户。2011年7月28日,邗江法院出具(2011)扬邗执字第0326号等16份《执行裁定书》。经于会庆等计16名债权人申请,邗江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的规定,拟将琼花集团持有本公司1,699,64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划转至于会庆等计16名债权人开立的或指定的证券账户
37 2011-08-04 实施完成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 —— —— 2.99 2011年7月28日,扬州中院出具(2011)扬执字第0121号等20份《民事裁定书》。经国信集团等计20名债权人申请,扬州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的规定,拟将琼花集团持有本公司11,800,36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划转至国信集团等计20名债权人开立的或指定的证券账户。
38 2010-08-18 实施完成 江苏琼花金诺智能卡基材有限公司 —— 新沂市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9 CNY 55 同意将持有江苏琼花金诺智能卡基材有限公司全部55%的股权转让给琼花金诺另一股东新沂市阳光热电有限公司。以琼花金诺2009 年12 月31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673.91万元(经审计净资产为650.30 万元)为作价依据,公司持有琼花金诺55%的股权享有权益为370.65 万元,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409 万元。 2010 年3 月12 日,公司已收到阳光热电支付的409 万元股权转让款。 出售日:2010 年03月18 日
39 2010-02-12 实施完成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 —— —— 8.68 2010 年2 月4 日,扬州中院出具(2010)扬执字第0035 号等法律文书《民事裁定书》。经国信集团申请,扬州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 条的规定,将琼花集团持有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483,433股(其中含琼花集团应缴执行费)的股票划转入国信集团证券账户。 2010 年2 月11 日,公司获知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琼花集团持有的公司14,483,43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司法划转过户手续办理完毕,该等股份已划转至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