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7-18 |
董事会预案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30667.7498 |
CNY |
2.011 |
交易方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联环境100%股权。交易对方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 |
2018-07-18 |
董事会预案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305000 |
CNY |
20 |
交易方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联环境100%股权。交易对方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3 |
2018-07-18 |
董事会预案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52586.2069 |
CNY |
3.4483 |
交易方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联环境100%股权。交易对方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4 |
2018-07-18 |
董事会预案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29574.3247 |
CNY |
1.9393 |
交易方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联环境100%股权。交易对方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5 |
2018-07-18 |
董事会预案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31257.9248 |
CNY |
2.0497 |
交易方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联环境100%股权。交易对方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6 |
2018-07-18 |
董事会预案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777750 |
CNY |
51 |
交易方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联环境100%股权。交易对方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7 |
2018-07-18 |
董事会预案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237163.7938 |
CNY |
15.5517 |
交易方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联环境100%股权。交易对方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8 |
2018-07-18 |
实施完成 |
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0 |
CNY |
—— |
2018年3月,公司与自然人梁志强签订投资协议,公司投资600万元占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生物发电的设备及系统、储能系统、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研发、销售、代理和施工;充电站工程、电力工程、充电桩安装工程;研发、销售和代理;机器人、电力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低碳节能产品与能源监控管理平台的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汽车销售和租赁服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业。经营和代理各类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2018-07-18 |
董事会预案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61000 |
CNY |
4 |
交易方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联环境100%股权。交易对方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0 |
2018-01-05 |
实施中 |
宁波盈峰环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
750 |
USD |
75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宁波盈峰环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50万美元、持股25%;中联环境认缴出资750万美元,实际以等额人民币出资。 |
11 |
2018-01-05 |
实施中 |
宁波盈峰环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
750 |
USD |
75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宁波盈峰环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50万美元、持股25%;中联环境认缴出资750万美元,实际以等额人民币出资。 |
12 |
2018-01-05 |
实施中 |
宁波盈峰环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250 |
USD |
25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宁波盈峰环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50万美元、持股25%;中联环境认缴出资750万美元,实际以等额人民币出资。 |
13 |
2018-01-05 |
实施中 |
宁波盈峰环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250 |
USD |
25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宁波盈峰环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50万美元、持股25%;中联环境认缴出资750万美元,实际以等额人民币出资。 |
14 |
2017-02-28 |
实施完成 |
宁夏环保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公司”)为充分发挥公司自身的产业优势与合作方的金融资本及环保项目资源优势,实现环保企业与金融资本及地方环保资源的良好衔接,以快速实现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战略性布局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与凯利易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易方资管”)、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资管”)、宁夏旅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旅游”)共同发起设立“宁夏环保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环保产业基金”),环保产业基金出资总额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根据发展需要可调整),分期募集。首期基金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凯利易方资管认缴出资50万,盈峰环境认缴出资5000万,宁夏旅游认缴出资5000万,易方达资管代表其管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缴出资39950万元。 |
15 |
2017-02-28 |
实施完成 |
宁夏环保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 |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39950 |
CNY |
——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公司”)为充分发挥公司自身的产业优势与合作方的金融资本及环保项目资源优势,实现环保企业与金融资本及地方环保资源的良好衔接,以快速实现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战略性布局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与凯利易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易方资管”)、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资管”)、宁夏旅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旅游”)共同发起设立“宁夏环保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环保产业基金”),环保产业基金出资总额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根据发展需要可调整),分期募集。首期基金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凯利易方资管认缴出资50万,盈峰环境认缴出资5000万,宁夏旅游认缴出资5000万,易方达资管代表其管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缴出资39950万元。 |
16 |
2017-02-28 |
实施完成 |
宁夏环保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 |
宁夏旅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公司”)为充分发挥公司自身的产业优势与合作方的金融资本及环保项目资源优势,实现环保企业与金融资本及地方环保资源的良好衔接,以快速实现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战略性布局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与凯利易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易方资管”)、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资管”)、宁夏旅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旅游”)共同发起设立“宁夏环保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环保产业基金”),环保产业基金出资总额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根据发展需要可调整),分期募集。首期基金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凯利易方资管认缴出资50万,盈峰环境认缴出资5000万,宁夏旅游认缴出资5000万,易方达资管代表其管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缴出资39950万元。 |
17 |
2017-02-28 |
实施完成 |
宁夏环保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 |
凯利易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50 |
CNY |
——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公司”)为充分发挥公司自身的产业优势与合作方的金融资本及环保项目资源优势,实现环保企业与金融资本及地方环保资源的良好衔接,以快速实现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战略性布局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与凯利易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易方资管”)、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资管”)、宁夏旅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旅游”)共同发起设立“宁夏环保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环保产业基金”),环保产业基金出资总额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根据发展需要可调整),分期募集。首期基金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凯利易方资管认缴出资50万,盈峰环境认缴出资5000万,宁夏旅游认缴出资5000万,易方达资管代表其管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缴出资39950万元。 |
18 |
2017-01-04 |
签署协议 |
绍兴市上虞舜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及地上建筑物 |
—— |
绍兴市上虞舜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绍兴上虞国路贸易有限公司 |
8350 |
CNY |
—— |
1、根据上虞区政府总体规划,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绍兴上虞国路贸易有限公司位于上浦镇大善小坞村的老厂区(原公司风机生产基地,公司收购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用风机”)后风机生产基地统一整合至专用风机)地块将被收储,双方就相关事宜签订了《绍兴上虞国路贸易有限公司老厂区地块收储补偿协议书》,补偿费用和金额合计为8,350万元。2、2016年3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处置上浦镇基地相关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9 |
2016-12-17 |
实施中 |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CNY |
20 |
为进一步做强公司的环境监测业务,强化公司在监测领域的竞争力,2016年12月16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创新”,NEEQ:430641)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天健创新发行的无限售条件普通股份2,500,000股,认购价格8元/股。认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天健创新20%股权。 |
20 |
2016-09-30 |
实施中 |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13222.86 |
CNY |
——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固废”)自愿组成竞投联合体,竞投中标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环投”)的增资扩股项目(编号:GZ1CK516GD1004543),增资扩股后竞投联合体合计持有顺控环投49%股权。其中,公司拟出资13,222.86万元,占顺控环投15%股权 |
21 |
2016-09-13 |
实施完成 |
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陈自勇 |
1040 |
CNY |
5 |
为了更好地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动公司全面向环保领域转型升级,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BIG BLOOM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大盛环球”)100%股权、SHINY JOYOUS LIMITED(以下简称“明欢有限”)100%股权、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科环保”)55%股权的意向协议。上述标的股权收购价的预估值为人民币54,846.36万元 |
22 |
2016-09-13 |
实施完成 |
SHINY JOYOUS LIMITED |
—— |
上风(香港)有限公司 |
SILVER LION ENTERPRISES LIMITED、PRESTIGE SHINE LIMITED、GREAT SOAR INTERNATIONAL LIMITED等股东 |
—— |
—— |
100 |
为了更好地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动公司全面向环保领域转型升级,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BIG BLOOM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大盛环球”)100%股权、SHINY JOYOUS LIMITED(以下简称“明欢有限”)100%股权、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科环保”)55%股权的意向协议。上述标的股权收购价的预估值为人民币54,846.36万元 |
23 |
2016-09-13 |
实施完成 |
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佘常光 |
10400 |
CNY |
50 |
为了更好地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动公司全面向环保领域转型升级,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BIG BLOOM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大盛环球”)100%股权、SHINY JOYOUS LIMITED(以下简称“明欢有限”)100%股权、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科环保”)55%股权的意向协议。上述标的股权收购价的预估值为人民币54,846.36万元 |
24 |
2016-09-13 |
实施完成 |
BIG BLOOM GLOBAL LIMITED |
—— |
上风(香港)有限公司 |
SILVER LION ENTERPRISES LIMITED、PRESTIGE SHINE LIMITED、GREAT SOAR INTERNATIONAL LIMITED等股东 |
—— |
—— |
100 |
为了更好地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动公司全面向环保领域转型升级,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BIG BLOOM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大盛环球”)100%股权、SHINY JOYOUS LIMITED(以下简称“明欢有限”)100%股权、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科环保”)55%股权的意向协议。上述标的股权收购价的预估值为人民币54,846.36万元 |
25 |
2016-05-14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风(香港)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风(香港)有限公司 |
30000 |
CNY |
——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布局海外市场,收购海外优质资产,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对上风(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风香港”)进行增资。 |
26 |
2016-03-10 |
股东大会通过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商标 |
—— |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有的第11类第10531098号“图形”、第11类第7148759号“SHANGFENG及图形”、第11类第8267349号“图形”和第11类第1346879号“SHANGFENG”、第11类18827367号、第11类4318932号“上风”、第11类575792号“上风”注册商标转让给乙方所有。同时专用风机将上述商标使用权无偿授权给公司使用。转让方式为无偿转让,由专用风机负责向国家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协议生效条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27 |
2015-12-22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 |
——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 |
8666.6667 |
CNY |
19 |
因绿色东方环保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尚处于在建及筹建期,资金需求量比较大。为支持绿色东方环保公司拓展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以8,666.6667万元人民币对绿色东方环保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股权比例由原来的51%增加至70%。本次增资后,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绿色东方环保30%的股权。 |
28 |
2015-10-24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 |
9660.5879 |
CNY |
49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风高科”)拟受让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及深圳前海赤马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马环保”)合计持有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东方环保”)51%股权,在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后,并拟对绿色东方环保进行增资,最终持有绿色东方环保60%的股权。 |
29 |
2015-10-24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前海赤马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394.3097 |
CNY |
2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风高科”)拟受让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及深圳前海赤马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马环保”)合计持有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东方环保”)51%股权,在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后,并拟对绿色东方环保进行增资,最终持有绿色东方环保60%的股权。 |
30 |
2015-10-16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 |
2000 |
CNY |
——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风高科”)拟受让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及深圳前海赤马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马环保”)合计持有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东方环保”)51%股权,在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后,并拟对绿色东方环保进行增资,最终持有绿色东方环保60%的股权。 |
31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阴福奥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450 |
CNY |
6.15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宇星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星科技100%的股权,并向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以及兴天管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总体方案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宇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宇星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254.1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45%。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00万元。为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对价38,163.81万元,占全部对价的22.45%;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36.19万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本次重组完成后,宇星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现金支付安排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总额约为38,163.81万元,(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和兴天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1,490.54万股、2,289.95万股、233.74万股和304.8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分别为14,666.89万元、22,533.11万元、2,300万元和3,000万元,合计42,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交易总额=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部分)的25%。
|
32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瑞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 |
CNY |
2.94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宇星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星科技100%的股权,并向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以及兴天管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总体方案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宇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宇星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254.1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45%。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00万元。为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对价38,163.81万元,占全部对价的22.45%;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36.19万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本次重组完成后,宇星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现金支付安排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总额约为38,163.81万元,(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和兴天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1,490.54万股、2,289.95万股、233.74万股和304.8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分别为14,666.89万元、22,533.11万元、2,300万元和3,000万元,合计42,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交易总额=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部分)的25%。
|
33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和华控股有限公司 |
26660.38 |
CNY |
15.68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宇星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星科技100%的股权,并向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以及兴天管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总体方案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宇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宇星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254.1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45%。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00万元。为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对价38,163.81万元,占全部对价的22.45%;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36.19万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本次重组完成后,宇星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现金支付安排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总额约为38,163.81万元,(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和兴天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1,490.54万股、2,289.95万股、233.74万股和304.8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分别为14,666.89万元、22,533.11万元、2,300万元和3,000万元,合计42,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交易总额=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部分)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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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鹏华投资有限公司 |
7770.28 |
CNY |
4.57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宇星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星科技100%的股权,并向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以及兴天管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总体方案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宇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宇星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254.1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45%。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00万元。为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对价38,163.81万元,占全部对价的22.45%;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36.19万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本次重组完成后,宇星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现金支付安排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总额约为38,163.81万元,(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和兴天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1,490.54万股、2,289.95万股、233.74万股和304.8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分别为14,666.89万元、22,533.11万元、2,300万元和3,000万元,合计42,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交易总额=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部分)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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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Jess Kay International Limited |
3379.14 |
CNY |
1.99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宇星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星科技100%的股权,并向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以及兴天管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总体方案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宇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宇星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254.1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45%。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00万元。为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对价38,163.81万元,占全部对价的22.45%;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36.19万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本次重组完成后,宇星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现金支付安排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总额约为38,163.81万元,(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和兴天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1,490.54万股、2,289.95万股、233.74万股和304.8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分别为14,666.89万元、22,533.11万元、2,300万元和3,000万元,合计42,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交易总额=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部分)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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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Zara Green HongKong Limited |
47665.33 |
CNY |
28.04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宇星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星科技100%的股权,并向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以及兴天管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总体方案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宇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宇星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254.1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45%。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00万元。为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对价38,163.81万元,占全部对价的22.45%;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36.19万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本次重组完成后,宇星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现金支付安排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总额约为38,163.81万元,(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和兴天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1,490.54万股、2,289.95万股、233.74万股和304.8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分别为14,666.89万元、22,533.11万元、2,300万元和3,000万元,合计42,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交易总额=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部分)的25%。 |
37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海联股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 |
31350 |
CNY |
18.44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宇星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星科技100%的股权,并向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以及兴天管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总体方案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宇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宇星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254.1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45%。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00万元。为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对价38,163.81万元,占全部对价的22.45%;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36.19万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本次重组完成后,宇星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现金支付安排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总额约为38,163.81万元,(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和兴天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1,490.54万股、2,289.95万股、233.74万股和304.8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分别为14,666.89万元、22,533.11万元、2,300万元和3,000万元,合计42,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交易总额=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部分)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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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安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062.79 |
CNY |
4.15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宇星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星科技100%的股权,并向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以及兴天管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总体方案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宇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宇星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254.1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45%。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00万元。为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对价38,163.81万元,占全部对价的22.45%;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36.19万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本次重组完成后,宇星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现金支付安排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总额约为38,163.81万元,(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和兴天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1,490.54万股、2,289.95万股、233.74万股和304.8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分别为14,666.89万元、22,533.11万元、2,300万元和3,000万元,合计42,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交易总额=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部分)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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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权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4358.07 |
CNY |
8.45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宇星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星科技100%的股权,并向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以及兴天管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总体方案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宇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宇星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254.1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45%。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00万元。为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对价38,163.81万元,占全部对价的22.45%;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36.19万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本次重组完成后,宇星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现金支付安排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总额约为38,163.81万元,(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和兴天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1,490.54万股、2,289.95万股、233.74万股和304.8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分别为14,666.89万元、22,533.11万元、2,300万元和3,000万元,合计42,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交易总额=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部分)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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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50 |
CNY |
0.56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宇星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星科技100%的股权,并向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以及兴天管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总体方案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宇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宇星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254.1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45%。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00万元。为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对价38,163.81万元,占全部对价的22.45%;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36.19万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本次重组完成后,宇星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现金支付安排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总额约为38,163.81万元,(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和兴天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1,490.54万股、2,289.95万股、233.74万股和304.8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分别为14,666.89万元、22,533.11万元、2,300万元和3,000万元,合计42,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交易总额=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部分)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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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 |
CNY |
8.82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宇星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星科技100%的股权,并向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以及兴天管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总体方案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宇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宇星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254.1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45%。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00万元。为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对价38,163.81万元,占全部对价的22.45%;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36.19万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本次重组完成后,宇星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现金支付安排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总额约为38,163.81万元,(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和兴天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1,490.54万股、2,289.95万股、233.74万股和304.8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分别为14,666.89万元、22,533.11万元、2,300万元和3,000万元,合计42,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交易总额=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部分)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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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2015-09-18 |
实施完成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Noveau Direction Limited |
354 |
CNY |
0.21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宇星科技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宇星科技100%的股权,并向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以及兴天管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1、总体方案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宇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宇星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254.1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45%。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将交易价格确定为170,000万元。为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对价38,163.81万元,占全部对价的22.45%;并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31,836.19万元,占全部对价的77.55%。本次重组完成后,宇星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现金支付安排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总额约为38,163.81万元,(二)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盈峰控股、何剑锋、和风聚赢和兴天管理非公开发行股份1,490.54万股、2,289.95万股、233.74万股和304.8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分别为14,666.89万元、22,533.11万元、2,300万元和3,000万元,合计42,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交易总额=本次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部分)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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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2015-06-19 |
实施中 |
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迎宾大道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西充县国土资源局 |
四川上风通风空调有限公司 |
1650.5966 |
CNY |
—— |
西充县国土资源局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上风通风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上风”)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迎宾大道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299.91平方米,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签订收购协议。总补偿价为16,505,966元。本次出售资产行为不购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持有四川上风80%股权。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44 |
2014-09-30 |
实施完成 |
上虞专有风机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上风(香港)有限公司 |
上虞专有风机有限公司 |
—— |
—— |
37.037 |
2014年9月5日,上虞专风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办理完成由上风(香港)有限公司收购37.037%股权转让备案登记手续,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风(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虞专风100%股权。 |
45 |
2014-09-30 |
实施完成 |
上虞专有风机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虞专有风机有限公司 |
—— |
—— |
62.963 |
2014年9月5日,上虞专风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办理完成由上风(香港)有限公司收购37.037%股权转让备案登记手续,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风(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虞专风100%股权。 |
46 |
2014-09-30 |
实施完成 |
上虞专有风机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曹国路 |
—— |
—— |
—— |
2014年9月5日,上虞专风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商务局办理完成由上风(香港)有限公司收购37.037%股权转让备案登记手续,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风(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虞专风100%股权。 |
47 |
2014-07-29 |
实施完成 |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 |
于叶舟 |
—— |
—— |
5 |
2014年7月2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通知,于叶舟先生、杨力先生已与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协议,于叶舟先生、杨力先生同意将其分别持有盈峰集团5%、4%的股权转让给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此次股权变更已完成变更登记。 |
48 |
2014-07-29 |
实施完成 |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 |
杨力 |
—— |
—— |
4 |
2014年7月2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通知,于叶舟先生、杨力先生已与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协议,于叶舟先生、杨力先生同意将其分别持有盈峰集团5%、4%的股权转让给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此次股权变更已完成变更登记。 |
49 |
2013-11-16 |
签署协议 |
辽宁东港电磁线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业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于丽丽 |
2621.528 |
CNY |
15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于丽丽持有的辽宁东港电磁线有限公司15%的股权,交易金额为2,621.528万元. |
50 |
2012-08-17 |
实施完成 |
绍兴上风美之亚通风机有限公司 |
——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日本株式会社美之亚送风机制作所 |
160 |
CNY |
30 |
2011年10月10日,根据本公司与日本株式会社美之亚送风机制作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60万元的价格受让日本株式会社美之亚送风机制作所所持有的绍兴上风美之亚通风机有限公司30%的股权。购买日:2012年03月29日 |
51 |
2012-03-23 |
董事会预案 |
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 |
上风(香港)有限公司 |
嘉禾电器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 |
—— |
25 |
公司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万美元,拟设立公司名称:上风(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公司拟以香港全资子公司作为收购嘉禾电器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签约及收购主体. |
52 |
2011-12-23 |
实施完成 |
辽宁东港电磁线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于长莲 |
—— |
—— |
40 |
1、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于盛千、于长莲、于丽丽合计持有的辽宁东港电磁
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公司”)8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约为 1.54 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预案中公司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以2010 年 8 月 31 日为预估基准日。 本
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暂定为 2010 年 9 月 30 日。 |
53 |
2011-12-23 |
实施完成 |
辽宁东港电磁线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于盛千 |
—— |
—— |
20 |
1、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于盛千、于长莲、于丽丽合计持有的辽宁东港电磁
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公司”)8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约为 1.54 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预案中公司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以2010 年 8 月 31 日为预估基准日。 本
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暂定为 2010 年 9 月 30 日。 |
54 |
2011-12-23 |
实施完成 |
辽宁东港电磁线有限公司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于丽丽 |
—— |
—— |
25 |
1、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于盛千、于长莲、于丽丽合计持有的辽宁东港电磁
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公司”)8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约为 1.54 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预案中公司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以2010 年 8 月 31 日为预估基准日。 本
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暂定为 2010 年 9 月 30 日。 |
55 |
2011-11-12 |
实施完成 |
辽宁东港电磁线有限公司 |
——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于盛千;于长莲;于丽丽 |
16053.95 |
CNY |
85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于盛千、于长莲、于丽丽合计持有的辽宁东港电磁线有限公司85%的股权,于盛千、于长莲和于丽丽分别持有东港公司20%、40%和25%的股权。公司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约为1.54 亿元。
公司与于盛千、于长莲、于丽丽于2010 年9 月28 日共同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0 年9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为160,950,058.31 元;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格依据评估结果确定为160,539,500.00 元。
2010 年11 月4 日,公司与于盛千、于长莲、于丽丽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购买补充协议》。 |
56 |
2011-10-26 |
董事会预案 |
绍兴上风华德通风机有限公司 |
—— |
禾峰国际有限公司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90 |
CNY |
70 |
因产业结构调整,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禾峰国际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绍兴上风华德通风机有限公司7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00000元。 |
57 |
2011-08-25 |
董事会预案 |
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1500 |
CNY |
100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1500万元受让安徽威奇全部股权。股权转让方: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58 |
2011-04-22 |
实施完成 |
佛山市上风通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 |
广东盈科电子有限公司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707.1314 |
CNY |
75 |
因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核电及地铁隧道风机,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广东盈科电子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佛山市上风通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75%的股权。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707.1314万元。
出售日:2010年12月31日 |
59 |
2010-04-27 |
实施完成 |
绍兴高风急速冻结设备有限公司 |
—— |
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上风风能有限公司 |
493.2 |
CNY |
40 |
公司持有的绍兴高风急速冻结设备有限公司60%股权和浙江上风风能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高风40%股权全部转让给盈峰集团。2009年9月25日,本公司、上风风能与盈峰集团签署《债权和股权转让合同》,经双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计算,盈峰集团应分别向公司和上风风能支付739.81万元、493.20万元。 |
60 |
2010-04-27 |
实施完成 |
绍兴高风急速冻结设备有限公司 |
—— |
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739.81 |
CNY |
60 |
公司持有的绍兴高风急速冻结设备有限公司60%股权和浙江上风风能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高风40%股权全部转让给盈峰集团。2009年9月25日,本公司、上风风能与盈峰集团签署《债权和股权转让合同》,经双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计算,盈峰集团应分别向公司和上风风能支付739.81万元、493.20万元。 |
61 |
2010-04-27 |
实施完成 |
部分应收账款债权 |
—— |
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36.18 |
CNY |
—— |
公司持有的绍兴高风急速冻结设备有限公司60%股权和浙江上风风能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高风40%股权全部转让给盈峰集团。2009年9月25日,本公司、上风风能与盈峰集团签署《债权和股权转让合同》,经双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计算,盈峰集团应分别向公司和上风风能支付739.81万元、493.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