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产融(000958)

公司并购事件(电投产融)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7-12 实施完成 大连恒发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大连恒发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大连恒发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 ——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将清洁能源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辽宁省大连市出资设立了大连恒发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进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目前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2 2018-05-19 实施中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3961.654458 CNY 5.9 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冀01执765号之九],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方能源65,010,824股股票作价339,616,544.58元,交付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抵偿339,616,544.58元债务。
3 2018-04-21 达成意向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河北公司拟参与竞买本次拍卖的东方能源股票13个标的,竞买数量6501.0824万股。根据拍卖的相关规定,如本次拍卖再次流拍,东方集团可能在法院组织下,按照本次起拍价格每股5.224元,将本次流拍的股份抵偿所欠河北公司的债务。公司将与河北公司、东方集团保持积极沟通,根据实际拍卖结果及相关法律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2018-04-04 实施完成 广州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州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 CNY ——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将清洁能源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分别在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出资设立了广州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确山东方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研究、实验发展以及开发、建设。目前上述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5 2018-04-04 实施完成 确山东方能源有限公司 —— 确山东方能源有限公司 确山东方能源有限公司 500 CNY ——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将清洁能源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分别在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出资设立了广州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确山东方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研究、实验发展以及开发、建设。目前上述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6 2018-02-10 实施中 国家电投集团大城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大城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大城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5877.86 CNY —— 国家电投集团大城县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城新能源)于2016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城100MW风电项目于2017年3月27日列入河北省2017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7年7月5日取得廊坊市发改委核准批复意见,拟于近期开工建设。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大城新能源拟增加注册资本金15,877.86万元。
7 2018-01-24 实施中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融和东能(嘉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30000 CNY —— 公司出资不超过8亿元,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与国电投产业基金共同设立规模不超过4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基金
8 2018-01-24 实施中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融和东能(嘉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30000 CNY —— 公司出资不超过8亿元,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与国电投产业基金共同设立规模不超过4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基金
9 2018-01-20 股东大会通过 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 28968.78 CNY 100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电公司”)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新能源”)100%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认为28,968.78万元。该评估报告已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0 2018-01-20 股东大会通过 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 28968.78 CNY 100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电公司”)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新能源”)100%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认为28,968.78万元。该评估报告已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1 2017-12-28 实施完成 融合东能(嘉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产业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东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该事项尚需工商登记备案,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共同设立规模不超过4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20%。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供热、能源互联网、分布式光伏、风电、水电等,且均需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取得立项备案优质能源类项目。
12 2017-12-28 实施完成 融合东能(嘉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产业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东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该事项尚需工商登记备案,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共同设立规模不超过4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20%。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供热、能源互联网、分布式光伏、风电、水电等,且均需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取得立项备案优质能源类项目。
13 2017-12-28 实施完成 融合东能(嘉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产业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东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该事项尚需工商登记备案,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共同设立规模不超过4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20%。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供热、能源互联网、分布式光伏、风电、水电等,且均需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取得立项备案优质能源类项目。
14 2017-12-28 实施完成 融合东能(嘉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产业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东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该事项尚需工商登记备案,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共同设立规模不超过4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20%。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供热、能源互联网、分布式光伏、风电、水电等,且均需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取得立项备案优质能源类项目。
15 2017-12-19 实施完成 青岛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500 CNY 100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6 2017-12-16 暂停中止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作出的(2016)冀石平证经字第1318号公证书及(2016)冀石平证执字第161号执行证书,在执行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1月11日向被执行人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后三日内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本院(2016)冀Ol执765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17%的股权34,005,412万股,经上市公司配送,现为68,010,824股,本院对其中的65,010,824股为首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注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5,010,824股股票。
17 2017-11-30 董事会预案 国家电投集团阜城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3201.51 CNY —— 1、阜城新能源于2017年1月1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城150MW风电项目于2017年7月取得衡水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的批复,项目预计于2017年11月底开工建设。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阜城新能源拟增加注册资本金23,201.51万元。(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2017年11月29日,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投资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上述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8 2017-11-07 实施中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 ——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通知,主要内容如下:河北公司拟按照设定的竞买价格及报价策略,参与竞买本次拍卖的东方能源股票11个标的,竞买数量5501.0824万股。
19 2017-10-27 董事会预案 东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产业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东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该事项尚需工商登记备案,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共同设立规模不超过4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20%。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供热、能源互联网、分布式光伏、风电、水电等,且均需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取得立项备案优质能源类项目。
20 2017-10-27 董事会预案 东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产业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东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该事项尚需工商登记备案,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共同设立规模不超过4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20%。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供热、能源互联网、分布式光伏、风电、水电等,且均需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取得立项备案优质能源类项目。
21 2017-10-27 实施中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 —— 近日,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公司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集团)转发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16)冀01执765号】,主要内容如下: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1月30日10时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公开拍卖东方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65,010,824股股票,评估价每股6.53元。
22 2017-10-27 实施中 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638.84 CNY 100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交易价格为5092.84万元。
23 2017-10-25 达成意向 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 —— —— 100 东方能源拟收购铝电投资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可再生能源)100%股权。
24 2017-09-27 实施完成 国家电投集团清丰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581 CNY 51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出资设立了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进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
25 2017-09-27 实施完成 国家电投集团清丰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业 其他投资方 —— 1519 CNY 49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出资设立了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进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
26 2017-08-24 实施中 热力管网资产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中电投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 3953.87 CNY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中电投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部分热力管网资产。交易价格为3,953.87万元。
27 2017-07-28 实施完成 国家电投集团青龙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500 CNY 100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青龙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28 2017-06-16 实施完成 国家电投集团丰宁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200 CNY ——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将清洁能源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进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目前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丰宁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新丰北路115号 4、法定代表人:刘丙文 5、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7年5月9日 7、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电力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售电业务;配电业务;智慧能源开发 。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6MA08HL7L0X 二、本次出资设立丰宁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29 2017-06-03 实施中 新华热电余热利用配套工程项目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9952.66 CNY —— 随着石家庄经济建设的发展,现有热源已不能满足现有和不断发展的热负荷的供热需求。根据石家庄市市政府节能减排的政策及废热利用集中供暖项目相关要求,公司拟投资建设新华热电余热利用配套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19952.66万元
30 2017-03-28 实施完成 国家电投集团唐山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将清洁能源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进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
31 2017-01-21 实施完成 国家电投集团阜城县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将清洁能源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进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
32 2017-01-19 实施完成 国家电投集团大城县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500 CNY ——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将清洁能源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进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
33 2016-12-24 董事会预案 北京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8000 CNY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8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北京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投资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4 2016-12-16 实施完成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3189.03 CNY 5.6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方能源”)拟以自有资金收购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5.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或“本次交易”)。本次收购价格以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正海地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认为3,189.03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5 2016-12-08 实施完成 国家电投集团盂县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 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阳泉市发改委签订《开发协议》,公司作为参与2016年基地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的公司之一,中标10万kw光伏电站的开发与建设(详见巨潮资讯网2016-045-签署开发协议的公告)。为加快该项目的建设,公司在山西省盂县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进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目前该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名称:国家电投集团盂县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36 2016-11-15 实施完成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兴全特定策略29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1130 CNY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10月19日11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整体拍卖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东方能源的1500万股股票
37 2016-07-06 董事会预案 和顺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和顺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4772 CNY —— 公司与山西依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风科技)合作开发山西省和顺县横岭200MW风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和顺风电项目),共同出资设立了和顺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新能源),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份。现该项目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公司将按照出资比例向和顺新能源增加资本金约14772万元
38 2016-07-06 董事会预案 平定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平定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8767.5 CNY —— 公司在山西省平定县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平定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定新能源),对山西省平定县锁簧镇5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平定光伏项目)进行开发。现该项目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公司将向平定新能源增加资本金约8767.5万元。
39 2016-06-23 实施完成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 —— 51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0,220.13万股(含10,220.13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3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收购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持有的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村热电”)51%的股权和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61%的股权,初步预计收购价格约9.17亿元,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0 2016-06-23 实施完成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 —— 61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0,220.13万股(含10,220.13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3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收购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持有的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村热电”)51%的股权和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61%的股权,初步预计收购价格约9.17亿元,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1 2015-01-24 实施完成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辽宁嘉旭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33635 CNY 6.41 2014年12月5日,公司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石执字第00103-5号执行裁定书,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8)冀民二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因执行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与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80,005,412股,持股比例16.55%)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1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6.41%)。
42 2014-10-15 实施完成 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综合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7865.34 CNY 100 2014年6月25日,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处获悉,中电投集团同意下属子公司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将所属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和中电投沧州渤海新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由东方热电以现金方式收购。
43 2014-10-15 实施完成 中电投沧州渤海新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综合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14254.37 CNY 100 2014年6月25日,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处获悉,中电投集团同意下属子公司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将所属中电投河北易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和中电投沧州渤海新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由东方热电以现金方式收购。
44 2013-11-21 实施完成 热电四厂关停土地合计70054.269平方米(合105.0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 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100 CNY —— 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按照国家政策对公司热电四厂已关停土地合计70054.269平方米(合105.0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收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热电四厂土地使用权交由政府收储的议案》:“截止2013年4月10日,上述土地帐面值为5015.42万元。根据河北瑞安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冀瑞安[2013](估)字第0204号),上述土地评估值为6062.76万元。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拟以6100万元的价格签订《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回)合同》。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可增加公司2013年度利润约1085万元”,根据评估基准日账面值测算,最终收益以经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详见公司编号为2013-014、2013-025的公告。
45 2013-11-15 实施完成 热电一厂1-6号机组 —— 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70 CNY —— 根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关停的复函》(冀发改函【2013】602号),公司热电一厂1-6号机组(合计容量3.6万千瓦)列入河北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详见2013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以2013年9月30日为基准,热电一厂纳入评估范围的关停机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75.05万元,比账面值1,263.42万元增值411.63万元,增值率为32.58%。依据该评估结果,公司对热电一厂关停资产进行了招标,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与鹿泉信实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签订《处置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070万元。
46 2013-11-15 实施完成 热电一厂1-6号机组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70 CNY —— 根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关停的复函》(冀发改函【2013】602号),公司热电一厂1-6号机组(合计容量3.6万千瓦)列入河北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详见2013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以2013年9月30日为基准,热电一厂纳入评估范围的关停机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75.05万元,比账面值1,263.42万元增值411.63万元,增值率为32.58%。依据该评估结果,公司对热电一厂关停资产进行了招标,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与鹿泉信实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签订《处置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070万元。
47 2013-11-15 实施完成 热电一厂1-6号机组 —— 鹿泉信实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70 CNY —— 根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关停的复函》(冀发改函【2013】602号),公司热电一厂1-6号机组(合计容量3.6万千瓦)列入河北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详见2013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以2013年9月30日为基准,热电一厂纳入评估范围的关停机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675.05万元,比账面值1,263.42万元增值411.63万元,增值率为32.58%。依据该评估结果,公司对热电一厂关停资产进行了招标,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与鹿泉信实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签订《处置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070万元。
48 2013-09-13 证监会批准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100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转让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49 2013-02-08 实施中 公司8000万元债权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 CNY —— 2012年12月25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权利转让方,将其与本公司所签署的三项《借款合同》项下权利转让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三项《借款合同》合计本金8000万元。本公司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向权利受让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偿还债务。
50 2013-01-16 实施中 本公司90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已于2012年12月31日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将该行对本公司90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转让给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自合同签署日,本公司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偿还债务。
51 2012-03-02 实施完成 一期2*300MW机组配套脱硫装臵及相关资产、配套中水深度处理设施及相关资产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15815.36 CNY —— 公司参股公司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公司参股比例为49%,以下简称:良村热电)拟将公司所属一期2×300MW机组配套脱硫装臵及相关资产、配套中水深度处理设施及相关资产以15815.36万元人民币(含税)的价格出售给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电力)以特许经营方式运行,并就上述资产出售及特许经营事宜拟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书》、《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协议》、《中水深度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及其他相关补充协议。
52 2011-09-16 实施完成 热电四厂围墙以内设备、库存物资及构筑物、建筑物处臵工程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天津津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齐合天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160 CNY ——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河北石家庄良村热电“上大压小”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9】469号)和《石家庄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办公室计划的通知》(石市减办【2009】3号),热电四厂1﹟、2#、3﹟机组及附属设施已于2009年10月11日起正式予以关停。经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评估,以2010年12月31日的清算价值为基准,热电四厂纳入评估范围的关停资产于评估基准日采用清算法的评估值为1,592.47万元,比账面值1,321.04万元增值271.43万元,增值率为20.55%。依据该评估结果,公司对热电四厂关停资产进行了招标,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与以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为代表的联合体签订《处臵合同》,合同金额为4160万元。
53 2010-10-23 达成意向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 5.74 河北高院执行裁定书(2004)冀执字第64-17 号,主要内容为: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720 万股抵偿石家庄市国资委债权。
54 2010-10-23 达成意向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5.74 根据河北高院执行裁定书(2004)冀执字第64-17 号和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市国资委签订的《股权移交合同》,河北高级人民法院拟将东方热电限售流通股1720 万股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司法过户至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账户,将导致控股股东股权发生变动。
55 2010-04-21 实施完成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 1.86 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胜利路支行(河北银行胜利路支行)就天同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于2009 年7 月15 日将被执行人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57 万股扣划至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 2010-04-21 达成意向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1.86 2010 年3 月18 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其申请并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07)廊指执字第5-8 号)。裁定书主要内容为:将石家庄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57 万股过户至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