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7-08-11 |
实施中 |
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天津孚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480 |
CNY |
—— |
2017年8月9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孚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孚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神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联合组建“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推进光致变色材料在中国的产业化,填补国内空白,充分发挥各方优势,2017年8月9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孚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孚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天津神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就拟联合组建“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签订了出资协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1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4,350万元,占合资公司31.73%的股份。 |
| 2 |
2017-08-11 |
实施中 |
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 |
4350 |
CNY |
—— |
2017年8月9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孚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孚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神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联合组建“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推进光致变色材料在中国的产业化,填补国内空白,充分发挥各方优势,2017年8月9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孚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孚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天津神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就拟联合组建“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签订了出资协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1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4,350万元,占合资公司31.73%的股份。 |
| 3 |
2017-08-11 |
实施中 |
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天津神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7383 |
CNY |
—— |
2017年8月9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孚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孚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神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联合组建“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推进光致变色材料在中国的产业化,填补国内空白,充分发挥各方优势,2017年8月9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孚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孚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天津神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就拟联合组建“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签订了出资协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1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4,350万元,占合资公司31.73%的股份。 |
| 4 |
2017-08-11 |
实施中 |
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
—— |
天津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
1497 |
CNY |
—— |
2017年8月9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孚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孚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神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联合组建“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推进光致变色材料在中国的产业化,填补国内空白,充分发挥各方优势,2017年8月9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孚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孚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天津神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就拟联合组建“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签订了出资协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1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4,350万元,占合资公司31.73%的股份。 |
| 5 |
2015-06-16 |
董事会预案 |
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 |
4000 |
CNY |
——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金为6000万元人民币。为使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确保该公司“年产100,000吨新型纤维素项目一期工程”顺利生产,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金方式对其增资4,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 |
| 6 |
2012-10-26 |
董事会预案 |
棉浆粕生产线能利用的生产设备 |
—— |
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由于公司棉浆粕生产线生产设备陈旧,生产成本高,公司决定停止棉浆粕生产线生产。该生产线主要为公司生产棉浆粕,生产能力30000吨/年,该生产线设备原值1224.31万元,净值741.05万元,该生产线停产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其能利用的生产设备拟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用于“年产100,000吨新型纤维素项目”建设,该部分设备原值589.7017万元,机配件账面价值43.45万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