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7-18 |
董事会预案 |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 |
—— |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 |
590384.77 |
CNY |
100 |
公司收购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持有的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钢铁”)100%股权。 |
2 |
2018-07-13 |
实施中 |
安士泰国际有限公司 |
—— |
安士泰国际有限公司 |
安士泰国际有限公司 |
8696.1 |
CNY |
—— |
本次公司入股安士泰公司将以公司认购安士泰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安士泰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数目为1股,且已缴足股款,并由鞍钢香港公司持有。安士泰公司拟向公司发行数目为10股的认购股份。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安士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评估值为人民币869.61万元。则安士泰公司每1股股份对应的净资产为人民币869.61万元,因此,公司将以人民币8696.1万元现金认购该10股股份。完成认购后,安士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目为11股,其中鞍钢股份持有10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目的90.91%,鞍钢香港公司持有1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目的9.09%。 |
3 |
2018-07-06 |
达成意向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98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接到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发来的《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通知中称,为加强鞍钢集团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的战略合作,优化鞍钢股份股权结构,鞍钢集团拟将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持有的本公司360,000,000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8%)无偿划转给电建集团。 |
4 |
2018-06-26 |
实施中 |
鞍钢气体有限公司 |
—— |
鞍钢气体有限公司 |
鞍钢气体有限公司 |
3138.73 |
CNY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钢股份”)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7人,出席会议董事7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增资入股鞍钢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义栋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2014年12月19日,公司与鞍钢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建设公司”)、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实业公司”)签署了《鞍钢气体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资合同”)。在后续的运营中,由于投资环境的变化,公司和综合实业公司并未向目标公司进行实际出资。2017年11月29日,经公司与鞍钢建设公司、综合实业公司协商一致,三方均同意中止原合资合同。为充分发挥公司的能源、气体资源优势,实现快速推进公司气体产业发展的目标,经与目标公司的现有股东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工程”)进行磋商,拟利用目标公司的气体产业经营资质,由公司与鞍钢工程共同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与鞍钢工程及目标公司签署《鞍钢气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本次增资,公司以现金方式向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3,138.73万元,折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占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60%;鞍钢工程以现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两种方式向目标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鞍钢工程共计向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2,092.49万元,折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占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40%。本次交易对方鞍钢工程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鞍钢工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向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3,138.7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5 |
2018-06-26 |
实施中 |
鞍钢气体有限公司 |
—— |
鞍钢气体有限公司 |
鞍钢气体有限公司 |
2092.49 |
CNY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钢股份”)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7人,出席会议董事7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增资入股鞍钢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义栋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2014年12月19日,公司与鞍钢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建设公司”)、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实业公司”)签署了《鞍钢气体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资合同”)。在后续的运营中,由于投资环境的变化,公司和综合实业公司并未向目标公司进行实际出资。2017年11月29日,经公司与鞍钢建设公司、综合实业公司协商一致,三方均同意中止原合资合同。为充分发挥公司的能源、气体资源优势,实现快速推进公司气体产业发展的目标,经与目标公司的现有股东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工程”)进行磋商,拟利用目标公司的气体产业经营资质,由公司与鞍钢工程共同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与鞍钢工程及目标公司签署《鞍钢气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本次增资,公司以现金方式向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3,138.73万元,折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占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60%;鞍钢工程以现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两种方式向目标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鞍钢工程共计向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2,092.49万元,折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占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40%。本次交易对方鞍钢工程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鞍钢工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向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3,138.7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6 |
2017-12-15 |
实施完成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鞍钢集团公司 |
—— |
—— |
8.98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或“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晚间接到鞍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转来的《鞍钢集团公司关于无偿划转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通知中称,为加强鞍钢集团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的战略合作,优化鞍钢股份股权结构,鞍钢集团拟将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持有的本公司650,000,000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8%)无偿划转给中石油集团。 |
7 |
2017-11-25 |
董事会预案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
—— |
8.98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石油集团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鞍钢股份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石油集团持有鞍钢股份650,000,000股A股股份,约占鞍钢股份总股本的8.98%。 |
8 |
2017-08-25 |
董事会预案 |
烟台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400 |
CNY |
—— |
近年来,为了加快由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变的步伐,公司努力做大做强区域销售公司,优化区域营销模式,打造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区域营销服务一体化平台。但是,在今年实际销售过程中,区域销售公司由于注册资金过低,导致其销售业务和融资业务等方面受到了极大限制,阻碍了区域销售公司的发展。鉴于区域销售公司目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分别将下属的沈阳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鞍钢国际北方贸易有限公司、烟台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金由目前的人民币6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1亿元。 |
9 |
2017-08-25 |
董事会预案 |
天津鞍钢国际北方贸易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鞍钢国际北方贸易有限公司 |
9400 |
CNY |
—— |
近年来,为了加快由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变的步伐,公司努力做大做强区域销售公司,优化区域营销模式,打造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区域营销服务一体化平台。但是,在今年实际销售过程中,区域销售公司由于注册资金过低,导致其销售业务和融资业务等方面受到了极大限制,阻碍了区域销售公司的发展。鉴于区域销售公司目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分别将下属的沈阳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鞍钢国际北方贸易有限公司、烟台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金由目前的人民币6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1亿元。 |
10 |
2017-08-25 |
董事会预案 |
上海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400 |
CNY |
—— |
近年来,为了加快由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变的步伐,公司努力做大做强区域销售公司,优化区域营销模式,打造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区域营销服务一体化平台。但是,在今年实际销售过程中,区域销售公司由于注册资金过低,导致其销售业务和融资业务等方面受到了极大限制,阻碍了区域销售公司的发展。鉴于区域销售公司目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分别将下属的沈阳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鞍钢国际北方贸易有限公司、烟台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金由目前的人民币6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1亿元。 |
11 |
2017-08-25 |
董事会预案 |
广州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400 |
CNY |
—— |
近年来,为了加快由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变的步伐,公司努力做大做强区域销售公司,优化区域营销模式,打造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区域营销服务一体化平台。但是,在今年实际销售过程中,区域销售公司由于注册资金过低,导致其销售业务和融资业务等方面受到了极大限制,阻碍了区域销售公司的发展。鉴于区域销售公司目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分别将下属的沈阳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鞍钢国际北方贸易有限公司、烟台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金由目前的人民币6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1亿元。 |
12 |
2017-08-25 |
董事会预案 |
沈阳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400 |
CNY |
—— |
近年来,为了加快由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变的步伐,公司努力做大做强区域销售公司,优化区域营销模式,打造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区域营销服务一体化平台。但是,在今年实际销售过程中,区域销售公司由于注册资金过低,导致其销售业务和融资业务等方面受到了极大限制,阻碍了区域销售公司的发展。鉴于区域销售公司目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分别将下属的沈阳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鞍钢国际北方贸易有限公司、烟台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金由目前的人民币6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1亿元。 |
13 |
2016-12-30 |
董事会预案 |
电渣重熔项目、28#变电所改造项目、大型磨床项目相关资产 |
——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12657.4 |
CNY |
—— |
2009年1月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从鞍山钢铁购入电渣重熔在建项目相关资产,用于高品质钢板坯的生产。由于该项目主体资产建设地点在原鞍山钢铁下属的铸钢厂,即现鞍山钢铁下属的鞍钢铸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铸钢公司)厂区内,实际运行期间,为了便于管理,本公司将该电渣重熔生产线资产出租给鞍钢铸钢公司,本公司收取租金,并以市场价格购买鞍钢铸钢公司生产的钢坯,如无市场价格,则以带料加工的方式委托鞍钢铸钢公司代为加工钢坯。为了理顺经营管理,减少关联交易,使出资主体、管理主体和使用主体保持一致,经与鞍山钢铁协商,本公司拟将持有的该电渣重熔相关资产出售给鞍山钢铁。经过具有中国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该部分电渣重熔相关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2,657.40万元。本次交易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电渣重熔相关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657.40万元。 |
14 |
2015-04-28 |
董事会预案 |
鞍钢重庆高强汽车钢有限公司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5156.44 |
CNY |
—— |
本公司通过对钢铁行业总体形势分析,修订了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了在全国的产业布局。鉴于西南地区交通不便,距离过远,重庆汽车钢项目原料由西昌钢钒供应比较经济,鞍钢股份选择退出重庆汽车钢项目,相关产业发展重点转向华南、华东地区,近期重点建设、经营华南广州汽车钢项目。此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协议条款内容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
15 |
2014-07-26 |
董事会预案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下属设备协力检修中心资产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5883 |
CNY |
—— |
为发挥设备资源管理的最大效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推动人力资源优化,降低运营成本,董事会现批准本公司收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简称“鞍山钢铁”)下属设备协力检修中心资产,并与鞍山钢铁签署《资产收购协议》。本次交易的资产收购价款为人民币5,883万元,是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价值而确定的。 |
16 |
2014-03-31 |
实施完成 |
天津鞍钢天铁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113850 |
CNY |
45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向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转让持有的天津鞍钢天铁冷轧薄板有限公司45%的股份。 |
17 |
2014-03-31 |
实施完成 |
贸业务整体资产(含9家内贸子公司的股权)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
92564 |
CNY |
—— |
本公司拟以其持有的莆田公司 80%的股权与国贸公司内贸业务整体资产(含9家内贸子公司的股权) 进行置换, 鞍钢集团同时收购本公司持有的天铁公司 45%股权,国贸公司、 鞍钢集团将其届时持有的莆田公司和天铁公司股权委托给本公司管理。由于鞍钢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亦系国贸公司的唯一出资人, 本次资产置换、 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股权托管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
18 |
2014-03-13 |
董事会预案 |
球团生产设备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 |
—— |
—— |
本次公司购买的资产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100万吨/年球团生产线设备资产,全部为机器设备共686项。主要为环冷机、链篦机、回转窑、干燥窑、脉冲袋式除尘器、圆盘造球机、柱磨机、胶带机、沸腾炉、冷却风机等。该生产线于2007年10月完工并投入使用。现场勘查时企业申报的上述设备处于停车状态。
|
19 |
2013-01-29 |
实施中 |
上海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
—— |
—— |
100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向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上海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20 |
2013-01-29 |
实施中 |
天津鞍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
—— |
—— |
51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向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天津鞍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51%的股权。 |
21 |
2013-01-29 |
实施中 |
成都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
—— |
—— |
100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向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成都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22 |
2013-01-29 |
实施中 |
广州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
—— |
—— |
100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向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广州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23 |
2013-01-29 |
实施中 |
鞍钢沈阳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
—— |
—— |
70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向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鞍钢沈阳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70%的股权。 |
24 |
2013-01-29 |
实施中 |
上海鞍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
—— |
—— |
51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向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上海鞍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51%的股权。 |
25 |
2013-01-29 |
实施中 |
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 |
——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80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向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转让持有的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80%的股份。 |
26 |
2013-01-29 |
实施中 |
天津鞍钢国际北方贸易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
—— |
—— |
100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向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天津鞍钢国际北方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27 |
2013-01-29 |
实施中 |
鞍钢潍坊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
—— |
—— |
51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向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鞍钢潍坊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51%的股权。 |
28 |
2013-01-29 |
实施中 |
沈阳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
—— |
—— |
100 |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向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沈阳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29 |
2010-07-31 |
达成意向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 |
鞍钢集团公司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 |
100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实行联合重组。重组后,新设立鞍钢集团公司作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对鞍钢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均作为鞍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