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5-22 |
股东大会通过 |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
—— |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
133000 |
CNY |
100 |
恒逸石化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持有的嘉兴逸鹏100%股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及兴惠化纤和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并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9.81元/股。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总对价确定为449,500万元。 |
2 |
2018-05-22 |
股东大会通过 |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
—— |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
106000 |
CNY |
100 |
恒逸石化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持有的嘉兴逸鹏100%股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及兴惠化纤和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并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9.81元/股。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总对价确定为449,500万元。 |
3 |
2018-05-22 |
股东大会通过 |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5250 |
CNY |
—— |
恒逸石化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持有的嘉兴逸鹏100%股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及兴惠化纤和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并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9.81元/股。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总对价确定为449,500万元。 |
4 |
2018-05-22 |
股东大会通过 |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5250 |
CNY |
—— |
恒逸石化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持有的嘉兴逸鹏100%股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及兴惠化纤和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并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9.81元/股。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总对价确定为449,500万元。 |
5 |
2018-03-15 |
实施中 |
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 |
CNY |
—— |
恒逸有限拟以自有资金与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山新区”)共同出资投资设立“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热电”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恒逸有限认缴18,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90%;尖山新区认缴2,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 |
6 |
2018-03-15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
90100 |
CNY |
—— |
恒逸石化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持有的嘉兴逸鹏100%股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及兴惠化纤和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并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7 |
2018-03-15 |
实施中 |
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
—— |
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
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
18000 |
CNY |
—— |
恒逸有限拟以自有资金与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山新区”)共同出资投资设立“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热电”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恒逸有限认缴18,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90%;尖山新区认缴2,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 |
8 |
2018-03-15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
90100 |
CNY |
—— |
恒逸石化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持有的嘉兴逸鹏100%股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及兴惠化纤和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并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9 |
2018-03-15 |
董事会预案 |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
—— |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
106000 |
CNY |
100 |
恒逸石化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持有的嘉兴逸鹏100%股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及兴惠化纤和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并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10 |
2018-03-15 |
实施中 |
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
—— |
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
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 |
2000 |
CNY |
—— |
恒逸有限拟以自有资金与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山新区”)共同出资投资设立“海宁恒逸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热电”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恒逸有限认缴18,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90%;尖山新区认缴2,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 |
11 |
2018-03-15 |
董事会预案 |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
—— |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
133000 |
CNY |
100 |
恒逸石化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持有的嘉兴逸鹏100%股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及兴惠化纤和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并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12 |
2018-01-22 |
实施中 |
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 |
——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 |
1300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为提升供给侧改革效应,加快公司对聚酯纤维并购整合,创新“资本+并购+整合”的应用方式,促进公司聚酯纤维的产能增加和技术升级,抓住行业复苏的有利时机,实现行业引领和效益提升的双重效应,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有限”)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将用于并购整合相关聚酯纤维资产。 |
13 |
2018-01-22 |
实施中 |
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3500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为提升供给侧改革效应,加快公司对聚酯纤维并购整合,创新“资本+并购+整合”的应用方式,促进公司聚酯纤维的产能增加和技术升级,抓住行业复苏的有利时机,实现行业引领和效益提升的双重效应,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有限”)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将用于并购整合相关聚酯纤维资产。 |
14 |
2018-01-22 |
实施中 |
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 |
—— |
福建正麒高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700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为提升供给侧改革效应,加快公司对聚酯纤维并购整合,创新“资本+并购+整合”的应用方式,促进公司聚酯纤维的产能增加和技术升级,抓住行业复苏的有利时机,实现行业引领和效益提升的双重效应,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有限”)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将用于并购整合相关聚酯纤维资产。 |
15 |
2018-01-22 |
实施中 |
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3500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为提升供给侧改革效应,加快公司对聚酯纤维并购整合,创新“资本+并购+整合”的应用方式,促进公司聚酯纤维的产能增加和技术升级,抓住行业复苏的有利时机,实现行业引领和效益提升的双重效应,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有限”)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将用于并购整合相关聚酯纤维资产。 |
16 |
2018-01-22 |
实施中 |
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 |
—— |
福建正麒高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700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为提升供给侧改革效应,加快公司对聚酯纤维并购整合,创新“资本+并购+整合”的应用方式,促进公司聚酯纤维的产能增加和技术升级,抓住行业复苏的有利时机,实现行业引领和效益提升的双重效应,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有限”)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将用于并购整合相关聚酯纤维资产。 |
17 |
2018-01-22 |
实施中 |
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 |
——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 |
1300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为提升供给侧改革效应,加快公司对聚酯纤维并购整合,创新“资本+并购+整合”的应用方式,促进公司聚酯纤维的产能增加和技术升级,抓住行业复苏的有利时机,实现行业引领和效益提升的双重效应,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有限”)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将用于并购整合相关聚酯纤维资产。 |
18 |
2017-12-21 |
实施中 |
浙江恒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拟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浙江恒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注册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50,000万元,以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
19 |
2017-10-20 |
实施中 |
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 |
50000 |
CNY |
50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公司董事会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有限”)以自有资金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共同出资投资设立“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恒逸有限认缴5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荣盛石化认缴5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
20 |
2017-10-20 |
实施中 |
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0 |
CNY |
50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公司董事会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有限”)以自有资金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共同出资投资设立“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恒逸有限认缴5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荣盛石化认缴5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
21 |
2017-08-19 |
实施完成 |
江苏明辉化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 |
—— |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
—— |
77100 |
CNY |
—— |
近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通知,恒逸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的并购基金杭州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成立项目公司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枫化纤”或“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通过竞拍获得江苏明辉化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该等资产经修复、重整后可从事化纤原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 |
22 |
2017-07-27 |
实施中 |
杭州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宁波博融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10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的通知,恒逸集团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合伙发起设立并购基金。2017年7月,并购基金参与各方签署了《杭州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并购基金的设立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会构成同业竞争,如果并购基金收购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资产,上市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 |
23 |
2017-07-27 |
实施中 |
杭州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14000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的通知,恒逸集团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合伙发起设立并购基金。2017年7月,并购基金参与各方签署了《杭州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并购基金的设立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会构成同业竞争,如果并购基金收购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资产,上市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 |
24 |
2017-07-27 |
实施中 |
杭州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3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的通知,恒逸集团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合伙发起设立并购基金。2017年7月,并购基金参与各方签署了《杭州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并购基金的设立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会构成同业竞争,如果并购基金收购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资产,上市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 |
25 |
2017-07-27 |
实施中 |
杭州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
6000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的通知,恒逸集团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合伙发起设立并购基金。2017年7月,并购基金参与各方签署了《杭州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并购基金的设立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会构成同业竞争,如果并购基金收购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资产,上市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 |
26 |
2017-04-20 |
实施中 |
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375000 |
CNY |
74.97 |
公司接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通知,为充分抓住供给侧改革和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机遇期,恒逸集团拟与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伯乐”)合作设立产业并购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用于投资、并购、整合产业项目,并对产业项目进行改造、提升和培育管理,旨在产业项目优化整合后,能够有效提高生产运行效率。并购基金规模约50亿元,恒逸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不超过35%;其余资金由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浙银伯乐募集(具体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
27 |
2017-04-20 |
实施中 |
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
125000 |
CNY |
24.99 |
公司接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通知,为充分抓住供给侧改革和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机遇期,恒逸集团拟与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伯乐”)合作设立产业并购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用于投资、并购、整合产业项目,并对产业项目进行改造、提升和培育管理,旨在产业项目优化整合后,能够有效提高生产运行效率。并购基金规模约50亿元,恒逸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不超过35%;其余资金由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浙银伯乐募集(具体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
28 |
2017-04-20 |
实施中 |
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
—— |
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近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通知,恒逸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的并购基金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成立项目公司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暻化纤”或“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通过竞拍获得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资产。该等资产经修复、重整后可从事化纤原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项目公司通过网络竞拍,以成交价6.233亿竞得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资产,包括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的工业用房地产及附属物、机器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原材料、办公用品等。 |
29 |
2017-04-20 |
实施中 |
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北京鹿苑天闻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 |
100 |
CNY |
0.02 |
公司接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通知,为充分抓住供给侧改革和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机遇期,恒逸集团拟与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伯乐”)合作设立产业并购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用于投资、并购、整合产业项目,并对产业项目进行改造、提升和培育管理,旨在产业项目优化整合后,能够有效提高生产运行效率。并购基金规模约50亿元,恒逸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不超过35%;其余资金由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浙银伯乐募集(具体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
30 |
2017-04-20 |
实施中 |
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资产 |
—— |
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
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 |
62330 |
CNY |
—— |
近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通知,恒逸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的并购基金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成立项目公司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暻化纤”或“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通过竞拍获得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资产。该等资产经修复、重整后可从事化纤原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项目公司通过网络竞拍,以成交价6.233亿竞得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资产,包括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的工业用房地产及附属物、机器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原材料、办公用品等。 |
31 |
2017-04-20 |
实施中 |
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100 |
CNY |
0.02 |
公司接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通知,为充分抓住供给侧改革和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机遇期,恒逸集团拟与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伯乐”)合作设立产业并购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用于投资、并购、整合产业项目,并对产业项目进行改造、提升和培育管理,旨在产业项目优化整合后,能够有效提高生产运行效率。并购基金规模约50亿元,恒逸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不超过35%;其余资金由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浙银伯乐募集(具体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
32 |
2017-03-30 |
实施完成 |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
—— |
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72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通知,恒逸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的并购基金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成立项目公司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
33 |
2017-03-30 |
实施中 |
浙江龙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
—— |
7220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通知,恒逸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的并购基金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成立项目公司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逸鹏”或“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通过竞拍获得浙江龙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该等资产经修复、重整后可从事化纤原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
34 |
2017-03-30 |
实施完成 |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
—— |
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79280 |
CNY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通知,恒逸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的并购基金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成立项目公司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
35 |
2016-12-06 |
实施中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96850 |
CNY |
——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将通过子公司恒逸有限项下的控股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实施,结合募集资金投向规定,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恒逸有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来源包括募集资金9.6478亿元及产生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38.13万元及产生的协定存款收益、公司自有资金(出资金额根据募集资金及其理财收益的总额进行调节补足),上述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自有资金总额为9.685亿元。其中,增加恒逸有限注册资本2亿元,其余为增加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完全出资至恒逸有限。然后通过恒逸有限向香港天逸增资5.5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折算汇率依据香港天逸董事会关于增资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与人民币的卖出价汇率确定),最后通过香港天逸向恒逸文莱增资562,305,533.82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折算汇率依据恒逸文莱董事会关于增资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与人民币的卖出价汇率确定)。 |
36 |
2016-10-22 |
董事会预案 |
位于罗源县鉴江镇罗源县盐场的国有土地 |
—— |
福建省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福建恒逸化工有限公司 |
27468.4 |
CNY |
—— |
鉴于公司发展的重心将转移至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经公司管理层商讨决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项下控股子公司福建恒逸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恒逸”,公司全资控股的二级子公司)与福建省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近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由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福建恒逸土地进行收购,收购总价款为27,468.40万元。 |
37 |
2016-10-13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280046.205 |
CNY |
—— |
公司对恒逸有限进行现金增资280,046.205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38 |
2016-08-25 |
实施完成 |
恒逸japan株式会社 |
—— |
香港逸天有限公司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504.22 |
CNY |
51 |
转让恒逸japan株式会社51%股权 |
39 |
2016-04-01 |
股东大会通过 |
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 |
—— |
海南恒盛元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43780.01 |
CNY |
100 |
公司拟将浙江恒逸持有的上海恒逸100%股权经审计评估后转让给海南恒盛元 |
40 |
2015-11-12 |
股东大会通过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72160 |
CNY |
1.51 |
根据浙商银行的经营业绩及发展战略,结合公司产融结合发展战略,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投资结构,逐步增加公司金融资产配置,拓展公司利润增长点,公司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恒逸高新受让控股股东恒逸集团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220,000,000股,同时以浙商银行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普华永道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3.11元为基础,并以浙商银行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3.34元为参考,确定该等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3.28元,转让总价款为721,600,000元。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股份受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41 |
2015-10-20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110000 |
CNY |
—— |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关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向规定,并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995,379,151.93元的基础上,加上公司自有资金104,620,848.07元,将合计1,100,000,000元的该等资金全部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进行现金增资 |
42 |
2015-07-11 |
股东大会通过 |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大化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837.5996 |
CNY |
5.633 |
为了将逸盛大化的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以更好地满足逸盛大化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香港天逸所持逸盛大化13.655%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335,422,201.08元转让给逸盛投资。同时,香港盛晖亦拟将其所持逸盛大化31.861%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782,651,802.53元转让给逸盛投资,香港大化亦拟将其所持逸盛大化5.633%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138,375,996.39元转让给大化集团。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逸盛大化注册资本仍为245,645万元,企业性质将变更为内资企业,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变更为:逸盛投资出资2,078,074,003.61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4.597%;大化集团出资378,375,996.39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5.403%。 |
43 |
2015-07-11 |
股东大会通过 |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
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33542.2201 |
CNY |
13.655 |
为了将逸盛大化的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以更好地满足逸盛大化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香港天逸所持逸盛大化13.655%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335,422,201.08元转让给逸盛投资。同时,香港盛晖亦拟将其所持逸盛大化31.861%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782,651,802.53元转让给逸盛投资,香港大化亦拟将其所持逸盛大化5.633%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138,375,996.39元转让给大化集团。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逸盛大化注册资本仍为245,645万元,企业性质将变更为内资企业,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变更为:逸盛投资出资2,078,074,003.61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4.597%;大化集团出资378,375,996.39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5.403%。 |
44 |
2015-07-11 |
股东大会通过 |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
香港盛晖有限公司 |
78265.1803 |
CNY |
31.861 |
为了将逸盛大化的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以更好地满足逸盛大化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香港天逸所持逸盛大化13.655%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335,422,201.08元转让给逸盛投资。同时,香港盛晖亦拟将其所持逸盛大化31.861%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782,651,802.53元转让给逸盛投资,香港大化亦拟将其所持逸盛大化5.633%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138,375,996.39元转让给大化集团。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逸盛大化注册资本仍为245,645万元,企业性质将变更为内资企业,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变更为:逸盛投资出资2,078,074,003.61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4.597%;大化集团出资378,375,996.39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5.403%。 |
45 |
2014-05-20 |
实施完成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
除恒逸集团、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和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外的其他股东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19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上的13,167,295股流通股份无偿赠送给了《关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恒逸集团、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和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外的其他股东。由于公司总股本中存在极小部分待确认股份以及个别在册股东证券账户及名称等信息残缺等历史原因,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仍有7,209股应赠送股份保留在恒逸集团的股东账户中,需待后续相应股份进行确认或信息完整时再行赠送。 |
46 |
2014-03-12 |
实施完成 |
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
航空运输业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1116.9 |
CNY |
51 |
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恒逸于2013年2月28日与恒逸集团签订了股权转协议,将其持有的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恒逸物流”)51%的股权转让给恒逸集团。双方以恒逸物流2012年9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减去其后续分红款2,900万元再加上其2012年10-12月净利润后的股权价值2,190万元为基础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1,116.90万元。相关股权转让事项已经恒逸物流于2013年2月28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恒逸物流相关工商变更已于2013年3月20日办理完毕。 |
47 |
2013-11-30 |
董事会预案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24150 |
CNY |
——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股股权,交易金额为24,150万元。 |
48 |
2012-03-06 |
董事会预案 |
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 |
—— |
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逸天有限公司 |
72.2514 |
USD |
90 |
根据产业规划的指导思想,公司拟规划在文莱国家投资建设炼化一体化项目,培育新的业务及利润增长点,打通现有PTA-聚酯产业链瓶颈,化解现有产品原料供应的市场风险,进一步增强和巩固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减少公司未来产生的关联交易。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72.2514万美元收购香港逸天有限公司持有的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文莱注册名称:H |
49 |
2011-12-24 |
实施完成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
邱奕博 |
朱丹凤 |
—— |
—— |
26.19 |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其股东朱丹凤将所持恒逸集团26.1888%的股权全部赠与给了儿子邱奕博,因而发生了股权变动。前述股权赠与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目前邱奕博合法持有恒逸集团26.1888%的股权。 |
50 |
2011-05-28 |
实施完成 |
浙江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纺织业 |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
—— |
90 |
本次交易拟购入资产为恒逸集团、鼎晖一期、鼎晖元博、邱建林先生及方贤水先生等五方(合计)持有的恒逸石化100%的股份,具体以评估报告的范围为准,拟购入资产的预估值约为40.68亿元。根据世纪光华与汇诚投资、恒逸集团、鼎晖一期、鼎晖元博、邱建林先生及方贤水先生签订的《框架协议》,拟购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参照购入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确定,世纪光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51 |
2011-05-28 |
实施完成 |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 |
金属制品业 |
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500 |
CNY |
—— |
汇诚投资拟以现金购买世纪光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辉龙铝业100%的股权(包括鑫都门窗90%的股权)、新瑞实业100%的股权、光华置业90%的股权和北海光华100%的股权及世纪光华本部及西南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具体以评估报告的范围为准。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预估值为1.95亿元 |
52 |
2011-05-28 |
实施完成 |
浙江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纺织业 |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 |
1.76 |
本次交易拟购入资产为恒逸集团、鼎晖一期、鼎晖元博、邱建林先生及方贤水先生等五方(合计)持有的恒逸石化100%的股份,具体以评估报告的范围为准,拟购入资产的预估值约为40.68亿元。根据世纪光华与汇诚投资、恒逸集团、鼎晖一期、鼎晖元博、邱建林先生及方贤水先生签订的《框架协议》,拟购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参照购入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确定,世纪光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53 |
2011-05-28 |
实施完成 |
浙江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纺织业 |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方贤水 |
—— |
—— |
1 |
本次交易拟购入资产为恒逸集团、鼎晖一期、鼎晖元博、邱建林先生及方贤水先生等五方(合计)持有的恒逸石化100%的股份,具体以评估报告的范围为准,拟购入资产的预估值约为40.68亿元。根据世纪光华与汇诚投资、恒逸集团、鼎晖一期、鼎晖元博、邱建林先生及方贤水先生签订的《框架协议》,拟购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参照购入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确定,世纪光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54 |
2011-05-28 |
实施完成 |
浙江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纺织业 |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 |
—— |
—— |
6.24 |
本次交易拟购入资产为恒逸集团、鼎晖一期、鼎晖元博、邱建林先生及方贤水先生等五方(合计)持有的恒逸石化100%的股份,具体以评估报告的范围为准,拟购入资产的预估值约为40.68亿元。根据世纪光华与汇诚投资、恒逸集团、鼎晖一期、鼎晖元博、邱建林先生及方贤水先生签订的《框架协议》,拟购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参照购入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确定,世纪光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55 |
2011-05-28 |
实施完成 |
浙江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纺织业 |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邱建林 |
—— |
—— |
1 |
本次交易拟购入资产为恒逸集团、鼎晖一期、鼎晖元博、邱建林先生及方贤水先生等五方(合计)持有的恒逸石化100%的股份,具体以评估报告的范围为准,拟购入资产的预估值约为40.68亿元。根据世纪光华与汇诚投资、恒逸集团、鼎晖一期、鼎晖元博、邱建林先生及方贤水先生签订的《框架协议》,拟购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参照购入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确定,世纪光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56 |
2011-05-17 |
董事会预案 |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杭州临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 |
22.85 |
为提高公司在相关主营业务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1.3253亿元起拍价公开竞买收购杭州临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22.85%的股权。 |
57 |
2011-05-17 |
董事会预案 |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 |
锦兴(福建)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英良贸易有限公司 |
—— |
—— |
18.42 |
英良贸易将其原对海南逸盛的17,000万元出资中的7,000万元出资转让给锦兴化纤。 |
58 |
2011-05-11 |
实施完成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29600 |
CNY |
8.5 |
汇诚投资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世纪光华1223.705 万股股份转让给恒逸集团,恒逸集团以现金支付对价
2010 年4 月29 日,汇诚投资与恒逸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汇诚投资将所持上市公司1,223.705 万股股份转让给恒逸集团,转让股份的交易总价为2.96 亿元。
2011年5月10日,接到汇诚投资通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