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8-03 |
实施完成 |
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 |
—— |
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 |
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 |
16828.15 |
CNY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威海宝顺”、“威海恒运”、“威海港宝”,合并简称“威海三家公司”、“三家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园”),三家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价款为45,321.21万元,另新海园代三家目标公司偿还对本公司(含山东地产公司)的负债23,609.30万元,合计人民币68,930.51万元。如果交易成功,预计可产生约34,000万元的收益。 |
2 |
2018-08-03 |
实施完成 |
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
—— |
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
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
13953.16 |
CNY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威海宝顺”、“威海恒运”、“威海港宝”,合并简称“威海三家公司”、“三家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园”),三家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价款为45,321.21万元,另新海园代三家目标公司偿还对本公司(含山东地产公司)的负债23,609.30万元,合计人民币68,930.51万元。如果交易成功,预计可产生约34,000万元的收益。 |
3 |
2018-08-03 |
实施完成 |
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 |
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14539.9 |
CNY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威海宝顺”、“威海恒运”、“威海港宝”,合并简称“威海三家公司”、“三家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园”),三家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价款为45,321.21万元,另新海园代三家目标公司偿还对本公司(含山东地产公司)的负债23,609.30万元,合计人民币68,930.51万元。如果交易成功,预计可产生约34,000万元的收益。 |
4 |
2018-05-15 |
停止实施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 |
CNY |
0.000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资本”,普通合伙人一)及全资子公司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产投”,有限合伙人一)与深圳市毅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飞投资”,普通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壹号”,有限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贰号”,有限合伙人三)于2017年9月21日签署了《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材料、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方向的企业进行投资。 |
5 |
2018-05-15 |
停止实施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 |
CNY |
2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资本”,普通合伙人一)及全资子公司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产投”,有限合伙人一)与深圳市毅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飞投资”,普通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壹号”,有限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贰号”,有限合伙人三)于2017年9月21日签署了《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材料、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方向的企业进行投资。 |
6 |
2018-05-15 |
停止实施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 |
CNY |
0.000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资本”,普通合伙人一)及全资子公司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产投”,有限合伙人一)与深圳市毅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飞投资”,普通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壹号”,有限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贰号”,有限合伙人三)于2017年9月21日签署了《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材料、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方向的企业进行投资。 |
7 |
2018-05-15 |
停止实施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999 |
CNY |
39.999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资本”,普通合伙人一)及全资子公司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产投”,有限合伙人一)与深圳市毅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飞投资”,普通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壹号”,有限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贰号”,有限合伙人三)于2017年9月21日签署了《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材料、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方向的企业进行投资。 |
8 |
2018-05-15 |
停止实施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999 |
CNY |
39.999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资本”,普通合伙人一)及全资子公司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产投”,有限合伙人一)与深圳市毅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飞投资”,普通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壹号”,有限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贰号”,有限合伙人三)于2017年9月21日签署了《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材料、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方向的企业进行投资。 |
9 |
2018-05-09 |
股东大会通过 |
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 |
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14539.9 |
CNY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威海宝顺”、“威海恒运”、“威海港宝”,合并简称“威海三家公司”、“三家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园”),三家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价款为45,321.21万元,另新海园代三家目标公司偿还对本公司(含山东地产公司)的负债23,609.30万元,合计人民币68,930.51万元。如果交易成功,预计可产生约34,000万元的收益。 |
10 |
2018-05-09 |
股东大会通过 |
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 |
—— |
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 |
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 |
16828.15 |
CNY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威海宝顺”、“威海恒运”、“威海港宝”,合并简称“威海三家公司”、“三家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园”),三家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价款为45,321.21万元,另新海园代三家目标公司偿还对本公司(含山东地产公司)的负债23,609.30万元,合计人民币68,930.51万元。如果交易成功,预计可产生约34,000万元的收益。 |
11 |
2018-05-09 |
股东大会通过 |
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
—— |
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
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
13953.16 |
CNY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威海宝顺”、“威海恒运”、“威海港宝”,合并简称“威海三家公司”、“三家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园”),三家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价款为45,321.21万元,另新海园代三家目标公司偿还对本公司(含山东地产公司)的负债23,609.30万元,合计人民币68,930.51万元。如果交易成功,预计可产生约34,000万元的收益。 |
12 |
2018-04-03 |
达成意向 |
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 |
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45321.21 |
CNY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永力科技,股票代码:830840)2,808.00万股股份(占永力科技总股本的5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000万元。如果交易成功,预计可产生6,500万元左右的收益,同时,公司将不再持有永力科技股权。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新雷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取得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3 |
2018-03-27 |
实施中 |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 |
CNY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永力科技,股票代码:830840)2,808.00万股股份(占永力科技总股本的5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000万元。如果交易成功,预计可产生6,500万元左右的收益,同时,公司将不再持有永力科技股权。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新雷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取得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14 |
2018-03-22 |
达成意向 |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永力科技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力科技”)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永力科技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永力科技,证券代码:830840)自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本公司持有永力科技52%的股权,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拟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本公司持有的永力科技的部分股权。目前,该事项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方案具体内容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论证,后续尚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15 |
2018-01-11 |
达成意向 |
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5-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
儋州市人民政府 |
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 |
—— |
—— |
—— |
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5日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5-1号地块107536.6平方米(折合161.304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儋国用(2013)第733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儋州市政府认为,现该宗土地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
16 |
2018-01-11 |
达成意向 |
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5-2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
儋州市人民政府 |
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 |
—— |
—— |
—— |
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5日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5-2号地块96811.3平方米(折合145.216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儋国用(2013)第735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儋州市政府认为,现该宗土地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
17 |
2018-01-11 |
达成意向 |
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5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
儋州市人民政府 |
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 |
—— |
—— |
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5日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5号地块108276.9平方米(折合162.415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儋国用(2013)第732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儋州市政府认为,现该宗土地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
18 |
2018-01-11 |
达成意向 |
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5-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
儋州市人民政府 |
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 |
—— |
—— |
—— |
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5日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5-1号地块107536.6平方米(折合161.304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儋国用(2013)第733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儋州市政府认为,现该宗土地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
19 |
2018-01-11 |
达成意向 |
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
—— |
儋州市人民政府 |
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9号地块116355.8平方米(折合174.533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儋国用(2013)第557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儋州市政府认为,现该宗土地未按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
20 |
2018-01-11 |
达成意向 |
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5-2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
儋州市人民政府 |
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 |
—— |
—— |
—— |
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5日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5-2号地块96811.3平方米(折合145.216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儋国用(2013)第735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儋州市政府认为,现该宗土地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
21 |
2018-01-11 |
达成意向 |
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5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
儋州市人民政府 |
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 |
—— |
—— |
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5日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5号地块108276.9平方米(折合162.415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儋国用(2013)第732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儋州市政府认为,现该宗土地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
22 |
2018-01-11 |
达成意向 |
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7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
儋州市人民政府 |
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 |
—— |
—— |
—— |
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5日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7号地块1006.4平方米(折合1.510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儋国用(2013)第736号;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儋州市政府认为,现该宗土地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
23 |
2018-01-11 |
达成意向 |
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7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
儋州市人民政府 |
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 |
—— |
—— |
—— |
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5日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7号地块1006.4平方米(折合1.510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儋国用(2013)第736号;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儋州市政府认为,现该宗土地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
24 |
2018-01-11 |
达成意向 |
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
—— |
儋州市人民政府 |
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9号地块116355.8平方米(折合174.533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儋国用(2013)第557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儋州市政府认为,现该宗土地未按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
25 |
2017-09-22 |
签署协议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共青城诚毅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79999 |
CNY |
39.999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资本”,普通合伙人一)及全资子公司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产投”,有限合伙人一)与深圳市毅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飞投资”,普通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壹号”,有限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贰号”,有限合伙人三)于2017年9月21日签署了《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材料、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方向的企业进行投资。 |
26 |
2017-09-22 |
签署协议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共青城诚毅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79999 |
CNY |
39.999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资本”,普通合伙人一)及全资子公司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产投”,有限合伙人一)与深圳市毅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飞投资”,普通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壹号”,有限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贰号”,有限合伙人三)于2017年9月21日签署了《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材料、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方向的企业进行投资。 |
27 |
2017-09-22 |
签署协议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1 |
CNY |
0.000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资本”,普通合伙人一)及全资子公司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产投”,有限合伙人一)与深圳市毅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飞投资”,普通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壹号”,有限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贰号”,有限合伙人三)于2017年9月21日签署了《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材料、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方向的企业进行投资。 |
28 |
2017-09-22 |
签署协议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深圳市毅飞投资有限公司 |
—— |
1 |
CNY |
0.000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资本”,普通合伙人一)及全资子公司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产投”,有限合伙人一)与深圳市毅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飞投资”,普通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壹号”,有限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贰号”,有限合伙人三)于2017年9月21日签署了《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材料、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方向的企业进行投资。 |
29 |
2017-09-22 |
签署协议 |
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40000 |
CNY |
2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资本”,普通合伙人一)及全资子公司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产投”,有限合伙人一)与深圳市毅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飞投资”,普通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壹号”,有限合伙人二)、共青城诚毅贰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毅贰号”,有限合伙人三)于2017年9月21日签署了《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共青城宝安毅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材料、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方向的企业进行投资。 |
30 |
2017-04-27 |
实施中 |
张家港友诚科技机电有限公司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欣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3200 |
CNY |
8 |
2017年4月26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自然人陈建刚和江苏欣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收购张家港友诚科技机电有限公司23%股权的协议书》,本公司拟收购陈建刚所持有的友诚公司15%股权和江苏欣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张家港友诚科技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诚公司”)8%股权,分别对应收购价款6000万元和3200万元,收购总价款为920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对友诚公司的持股比例从68%上升至91%。 |
31 |
2017-04-27 |
实施中 |
张家港友诚科技机电有限公司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陈建刚 |
6000 |
CNY |
15 |
2017年4月26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自然人陈建刚和江苏欣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收购张家港友诚科技机电有限公司23%股权的协议书》,本公司拟收购陈建刚所持有的友诚公司15%股权和江苏欣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张家港友诚科技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诚公司”)8%股权,分别对应收购价款6000万元和3200万元,收购总价款为920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对友诚公司的持股比例从68%上升至91%。 |
32 |
2017-03-28 |
实施中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 |
宝安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无条件全面要约收购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宝安科技拟以每股1.95港元的价格无条件全面要约收购国际精密股权,并拟注销目标公司尚未行使的全部期权,注销价格根据要约价与期权行使价的差额来确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33 |
2017-02-09 |
实施中 |
湖北天下明药业有限公司 |
零售业 |
朱清平 |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CNY |
51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经营质量,拟将马应龙全资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大药房”)所持有的湖北天下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明药业”)51%的股权以人民币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朱清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马应龙大药房将不再持有天下明药业的股份。 |
34 |
2016-09-03 |
签署协议 |
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广东天行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2000 |
CNY |
55 |
2016年9月2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广东天行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行健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13.2亿元收购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5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35 |
2016-08-30 |
实施完成 |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古草茂,王勇,李燕及古芮伶 |
325 |
CNY |
54.17 |
收购古草茂等自然人持有的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4.17%股权。 |
36 |
2016-08-30 |
实施完成 |
厦门捷欧大地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捷欧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1000 |
CNY |
50 |
收购厦门捷欧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捷欧大地和新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 |
37 |
2016-08-30 |
实施完成 |
北京恒天隆商贸有限公司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宣武衡器厂 |
4000 |
CNY |
100 |
收购北京宣武衡器厂持有的北京恒天隆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
38 |
2016-06-21 |
董事会预案 |
张家港友诚科技机电有限公司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陈建刚 |
27200 |
CNY |
68 |
公司以人民币27,200万元收购张家港友诚科技机电有限公司68%的股权 |
39 |
2016-03-14 |
未通过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 |
宝安科技有限公司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
—— |
—— |
—— |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有条件全面要约收购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宝安科技有限公司拟以每股1.5港元的价格有条件全面要约收购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拟注销目标公司尚未行使的全部期权,注销价格根据要约价与期权行使价的差额来确定。 |
40 |
2015-09-22 |
股东大会通过 |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19663 |
CNY |
15 |
2015年8月1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宝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宝安地产,股票代码:000040)7039万股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东旭集团(占宝安地产总股本的15%),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19663万元。如果交易成功,预计可产生8.2亿元左右的收益。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收到东旭集团支付的5000万元定金。
|
41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岳敏等37名自然人 |
10873.0171 |
CNY |
4.2683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42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
2745.9845 |
CNY |
1.2195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43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 |
13729.9225 |
CNY |
6.0976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44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745.9845 |
CNY |
1.2195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45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捷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45.9845 |
CNY |
1.2195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46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华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745.9845 |
CNY |
1.2195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47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中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1372.9923 |
CNY |
0.6098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48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大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作企业(有限合伙) |
12356.9303 |
CNY |
5.4878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49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绿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610.9457 |
CNY |
4.2683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50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中信华宸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2196.7876 |
CNY |
0.9756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51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491.969 |
CNY |
2.439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52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海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18.9768 |
CNY |
1.8293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53 |
2015-02-11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启明创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647.5907 |
CNY |
0.7317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安控股已持有贝特瑞57.78%的股份,贝特瑞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本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购买贝特瑞32.1457%的股份。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6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贝特瑞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100%股份的评估值为225,113.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贝特瑞32.1457%股份的交易价格为72,364.11万元。 |
54 |
2014-10-17 |
实施完成 |
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京通成电讯发展(武汉)有限公司 |
12240 |
CNY |
51 |
2014年10月16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京通成电讯发展(武汉)有限公司、陈四德、艾芃、黄天艳及黎幼明、张玲、王珂、刘震鸿等签署了《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以人民币16,490.88万元收购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公司”)68.712%的股权
|
55 |
2014-10-17 |
实施完成 |
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黄天艳 |
720 |
CNY |
3 |
2014年10月16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京通成电讯发展(武汉)有限公司、陈四德、艾芃、黄天艳及黎幼明、张玲、王珂、刘震鸿等签署了《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以人民币16,490.88万元收购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公司”)68.712%的股权
|
56 |
2014-10-17 |
实施完成 |
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艾芃 |
720 |
CNY |
3 |
2014年10月16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京通成电讯发展(武汉)有限公司、陈四德、艾芃、黄天艳及黎幼明、张玲、王珂、刘震鸿等签署了《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以人民币16,490.88万元收购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公司”)68.712%的股权
|
57 |
2014-10-17 |
实施完成 |
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陈四德 |
2810.88 |
CNY |
11.712 |
2014年10月16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京通成电讯发展(武汉)有限公司、陈四德、艾芃、黄天艳及黎幼明、张玲、王珂、刘震鸿等签署了《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以人民币16,490.88万元收购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公司”)68.712%的股权
|
58 |
2014-08-22 |
实施完成 |
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潘多军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954.28 |
CNY |
—— |
潘多军收购公司持有的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金额2,954.28万元。 |
59 |
2014-06-28 |
实施完成 |
海南文安实业有限公司 |
娱乐业 |
海南美林美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463.15789 |
CNY |
90 |
2014年1月28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股权转让方”)与海南美林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该合同约定股权转让方将所持有的海南文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文安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股权受让方,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包括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1,600万元和股权受让方代海南文安公司向股权转让方偿还欠款人民币3,400万元。截至2014年1月28日,股权转让方已收到股权受让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2,5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可产生2亿元左右的收益(税前)。 |
60 |
2014-06-28 |
实施完成 |
海南文安实业有限公司 |
娱乐业 |
海南美林美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
1136.842105 |
CNY |
5 |
2014年1月28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股权转让方”)与海南美林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该合同约定股权转让方将所持有的海南文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文安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股权受让方,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包括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1,600万元和股权受让方代海南文安公司向股权转让方偿还欠款人民币3,400万元。截至2014年1月28日,股权转让方已收到股权受让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2,5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可产生2亿元左右的收益(税前)。 |
61 |
2014-05-27 |
实施完成 |
恒隆国际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深圳万安投资有限公司 |
丘兆忠 |
1470 |
CNY |
49 |
恒隆国际原控股股东丘兆忠先生将其持有的恒隆国际全部股权分别协议转让给深圳市丰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万安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丰宜实业以人民币1230万受让其41%股权,万安投资以人民币1470万元受让其49%股权。 |
62 |
2014-05-27 |
实施完成 |
恒隆国际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深圳市丰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丘兆忠 |
1230 |
CNY |
41 |
恒隆国际原控股股东丘兆忠先生将其持有的恒隆国际全部股权分别协议转让给深圳市丰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万安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丰宜实业以人民币1230万受让其41%股权,万安投资以人民币1470万元受让其49%股权。 |
63 |
2014-04-26 |
实施完成 |
四川贝氏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余忠友,郭学慧,胡伯述,倪大勇,史美浩 |
3931.19 |
CNY |
—— |
收购余忠友、郭学慧、胡伯述、倪大勇、史美浩持有的四川贝氏新材料有限公司,收购金额3,931.19万元。 |
64 |
2014-04-26 |
实施完成 |
绵阳市星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黄彦鑫 |
777.78 |
CNY |
35 |
收购绵阳市星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收购金额777.78万元。 |
65 |
2014-03-01 |
实施完成 |
北京宝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湖北鑫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2013年12月3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宝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股权转让方”)与湖北鑫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鑫昊公司”)及标的公司北京宝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安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方将所持有的北京宝安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湖北鑫昊公司,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265,000,000元。同时,湖北鑫昊公司全面承接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对北京宝安公司的欠款共计人民币40,611,502.75元。截至协议签署日,股权转让方已收到湖北鑫昊公司支付的首期转让款人民币壹亿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可产生1.2亿元左右的收益。 |
66 |
2014-01-29 |
签署协议 |
北京宝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湖北鑫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
—— |
30 |
2013年12月3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宝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股权转让方”)与湖北鑫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鑫昊公司”)及标的公司北京宝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安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方将所持有的北京宝安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湖北鑫昊公司,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265,000,000元。同时,湖北鑫昊公司全面承接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对北京宝安公司的欠款共计人民币40,611,502.75元。截至协议签署日,股权转让方已收到湖北鑫昊公司支付的首期转让款人民币壹亿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可产生1.2亿元左右的收益。 |
67 |
2013-10-08 |
实施完成 |
武汉恒安投资有限公司 |
—— |
荆州市鑫华物流有限公司 |
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1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恒安公司90%股权转让给股权受让方,其中武汉嘉瑞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广宏置业有限公司和荆州市鑫华物流有限公司分别受让40%、40%、10%;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恒安公司10%股权转让给荆州市鑫华物流有限公司。本次转让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陆亿元,由两部分构成:(1)股权转让方向股权受让方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42,590,074.05元;(2)股权受让方代武汉恒安公司向股权转让方偿还的武汉恒安公司所欠股权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款项人民币57,409,925.95元。 |
68 |
2013-10-08 |
实施完成 |
武汉恒安投资有限公司 |
—— |
湖北广宏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恒安公司90%股权转让给股权受让方,其中武汉嘉瑞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广宏置业有限公司和荆州市鑫华物流有限公司分别受让40%、40%、10%;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恒安公司10%股权转让给荆州市鑫华物流有限公司。本次转让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陆亿元,由两部分构成:(1)股权转让方向股权受让方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42,590,074.05元;(2)股权受让方代武汉恒安公司向股权转让方偿还的武汉恒安公司所欠股权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款项人民币57,409,925.95元。 |
69 |
2013-10-08 |
实施完成 |
武汉恒安投资有限公司 |
—— |
荆州市鑫华物流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恒安公司90%股权转让给股权受让方,其中武汉嘉瑞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广宏置业有限公司和荆州市鑫华物流有限公司分别受让40%、40%、10%;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恒安公司10%股权转让给荆州市鑫华物流有限公司。本次转让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陆亿元,由两部分构成:(1)股权转让方向股权受让方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42,590,074.05元;(2)股权受让方代武汉恒安公司向股权转让方偿还的武汉恒安公司所欠股权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款项人民币57,409,925.95元。 |
70 |
2013-10-08 |
实施完成 |
武汉恒安投资有限公司 |
—— |
武汉嘉瑞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恒安公司90%股权转让给股权受让方,其中武汉嘉瑞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广宏置业有限公司和荆州市鑫华物流有限公司分别受让40%、40%、10%;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恒安公司10%股权转让给荆州市鑫华物流有限公司。本次转让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陆亿元,由两部分构成:(1)股权转让方向股权受让方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42,590,074.05元;(2)股权受让方代武汉恒安公司向股权转让方偿还的武汉恒安公司所欠股权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款项人民币57,409,925.95元。 |
71 |
2013-08-31 |
停止实施 |
武汉恒安投资有限公司 |
—— |
湖北万基房地产有限公司,湖北金泽房地产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 |
CNY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恒安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股权受让方——湖北万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湖北金泽房地产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陆亿元。 |
72 |
2013-02-06 |
实施完成 |
上海宝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宝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73 |
2013-02-06 |
实施完成 |
上海宝安大酒店有限公司 |
—— |
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宝安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
74 |
2013-02-06 |
实施完成 |
上海宝安企业有限公司 |
—— |
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宝安企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75 |
2012-10-16 |
董事会预案 |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于林,刘顺杰 |
8568 |
CNY |
50.54 |
2012年10月11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于林、刘顺杰、孙连仁签署《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书》。中国宝安总计投入人民币17816万元投资控股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以8568万元受让自然人于林、刘顺杰所持有的古马岭金矿公司的全部股权,同时以9248万元向该公司进行增资。最终,中国宝安持有该公司68%的股权。 |
76 |
2012-08-29 |
实施完成 |
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966 |
CNY |
99.8 |
为解决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惠州地区存在的同业竞争,宝安地产拟以人民币17,000万元受让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日:2012年06月21日 |
77 |
2012-05-30 |
董事会预案 |
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34 |
CNY |
0.2 |
为解决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惠州地区存在的同业竞争,宝安地产拟以人民币17,000万元受让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78 |
2011-10-27 |
停止实施 |
上海宝安企业有限公司 |
—— |
内蒙古嘉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上海宝安企业有限公司、上海宝安大酒店有限公司和上海宝安物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内蒙古嘉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421.66万元。本公司与嘉泰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79 |
2011-10-27 |
停止实施 |
上海宝安物业有限公司 |
—— |
内蒙古嘉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上海宝安企业有限公司、上海宝安大酒店有限公司和上海宝安物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内蒙古嘉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421.66万元。本公司与嘉泰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80 |
2011-10-27 |
停止实施 |
上海宝安大酒店有限公司 |
—— |
内蒙古嘉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上海宝安企业有限公司、上海宝安大酒店有限公司和上海宝安物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内蒙古嘉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421.66万元。本公司与嘉泰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81 |
2011-08-26 |
实施完成 |
武汉永力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罗荣辉;王德丰;林杰;许国强;张惠军;龙道志;黄志强 |
2850 |
CNY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计投入人民币12350万元投资控股武汉永力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其中以2850万元受让罗荣辉、王德丰、林杰、许国强、张惠军、龙道志、黄志强等七位自然人所持有的永力公司部分股权;同时以9500万元向永力公司进行增资。最终,中国宝安持有永力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2%。
购买日:2011年06月30日 |
82 |
2011-08-26 |
实施完成 |
连云港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松源实业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回笼资金集中发展主业,2011年4月,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松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连云港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连云港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3,225.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上述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收到。
出售日:2011年04月20日 |
83 |
2011-08-26 |
实施完成 |
荆州宾馆有限公司 |
—— |
湖北省荆州市维多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74.82 |
CNY |
100 |
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回笼资金集中发展主业,2011年4月,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湖北省荆州市维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荆州宾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674.8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上述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收到。
出售日:2011年04月30日 |
84 |
2011-08-26 |
实施完成 |
连云港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松源实业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0 |
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回笼资金集中发展主业,2011年4月,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松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连云港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连云港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3,225.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上述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收到。
出售日:2011年04月20日 |
85 |
2011-06-22 |
签署协议 |
密山宝安钾业有限公司 |
—— |
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察院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0001 |
CNY |
15 |
2011年6月2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密山宝安钾业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察院签署《协议书》,第一地质院同意将其拥有的黑龙江省密山市杨木乡插旗山钾长石矿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转让给宝安钾业。在第一地质院取得黑龙江省国土厅关于插旗山钾长石矿评估的批文后,宝安钾业负责将公司15%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一地质院。 |
86 |
2011-03-23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裘新铭;王波;袁俊;冯卫军;罗子良;张龙海 |
600 |
CNY |
15.8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裘新铭、王波、袁俊、冯卫军、罗子良、张龙海等六位自然人所持有的深圳市大地和电气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受让总价款为600 万元人民币,受让股权比例合计为15.8%。
以上交易完成后,中国宝安与王静、贺洁、赵小丽等三位自然人分别向大地和进行增资,其中中国宝安现金出资3112 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中国宝安持有大地和的股权比例由15.8%增至51.56%。
购买日:2010年08月11日 |
87 |
2011-03-23 |
实施完成 |
深圳市大华永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湖北百基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50 |
CNY |
49 |
2010年12月3日,本公司与湖北百基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本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大华永昌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以24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截至审计报告日止,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550万元。
出售日:2010年12月14日 |
88 |
2011-03-23 |
实施完成 |
海南鑫安农场有限公司 |
—— |
金恒泰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
385.74 |
CNY |
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海南鑫安农场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给金恒泰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328.88 万元;子公司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鑫安农场5%的股权转让给金恒泰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85.74 万元;合计交易金额为7714.62 万元。
出售日:2010年07月10日 |
89 |
2011-03-23 |
实施完成 |
北京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 |
武汉马应龙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韩宝 |
—— |
—— |
—— |
2010年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增资+受让”方式投资2,320万元收购北京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30%,工商登记事宜已办理完毕。
购买日:2010年02月26日 |
90 |
2011-03-23 |
实施完成 |
海南鑫安农场有限公司 |
—— |
金恒泰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328.88 |
CNY |
9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海南鑫安农场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给金恒泰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328.88 万元;子公司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鑫安农场5%的股权转让给金恒泰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85.74 万元;合计交易金额为7714.62 万元。
出售日:2010年07月10日 |
91 |
2011-03-23 |
实施完成 |
宁波拜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杜兴保;李本辉;刘瀛;孙良武 |
624 |
CNY |
24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分别向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杜兴保、李本辉、刘瀛、孙良武受让其所持有的宁波拜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股权受让总价款为624 万元人民币,受让股权比例总计为24%。
购买日:2010年02月25日 |
92 |
2011-01-22 |
实施完成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君怡实业有限公司 |
宝安县宝劳综合企业公司 |
—— |
—— |
0.01 |
2010年10月,宝安区社会福利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140,710股被司法过户到深圳市君怡实业有限公司名下。 |
93 |
2011-01-22 |
实施完成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陈锦波、李立、曾惠云等六十四名自然人 |
宝安县宝劳综合企业公司 |
—— |
—— |
0.2 |
2010年10月,宝安县宝劳综合企业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2,847,687股被司法过户到陈锦波、李立、曾惠云等共计六十四名自然人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名下。 |
94 |
2011-01-22 |
实施完成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陈锦波等68家股东 |
—— |
—— |
0.05 |
2011年1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下列68家股东偿还了富安控股和宝投公司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共计597,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8%。 |
95 |
2011-01-22 |
实施完成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宝安县宝劳综合企业公司 |
—— |
—— |
0.06 |
2010年10月,宝安县宝劳综合企业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2,847,687股被司法过户到陈锦波、李立、曾惠云等共计六十四名自然人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名下。 |
96 |
2011-01-22 |
实施完成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张牛根、陈权枝、陈合爱等四十七名自然人 |
宝安县宝劳综合企业公司 |
—— |
—— |
0.08 |
2010年6月,宝安区社会福利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845,929股被司法过户到张牛根、陈权枝、陈合爱等共计四十七名自然人名下。8月本公司为上述四十七位自然人办理了垫付偿还手续,9月本公司为上述四十七位自然人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 |
97 |
2010-08-17 |
实施完成 |
海南鸿安农场有限公司 |
—— |
河南锦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854.07 |
CNY |
9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鸿安农场95%股权以3854.0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锦鹏集团,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鸿安农场5%股权以202.8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锦鹏集团,合计转让价格为4056.93 万元。
出售日:2010年04月10日 |
98 |
2010-08-17 |
实施完成 |
海南胜安农场有限公司 |
—— |
河南锦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
347.85 |
CNY |
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胜安农场95%股权以6608.5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锦鹏集团,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胜安农场5%股权以347.8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锦鹏集团,合计转让价格为6956.37 万元。
出售日:2010年04月10日 |
99 |
2010-08-17 |
实施完成 |
海南鸿安农场有限公司 |
—— |
河南锦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
202.86 |
CNY |
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鸿安农场95%股权以3854.0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锦鹏集团,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鸿安农场5%股权以202.8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锦鹏集团,合计转让价格为4056.93 万元。
出售日:2010年04月10日 |
100 |
2010-08-17 |
实施完成 |
海南胜安农场有限公司 |
—— |
河南锦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608.52 |
CNY |
9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胜安农场95%股权以6608.5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锦鹏集团,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胜安农场5%股权以347.8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锦鹏集团,合计转让价格为6956.37 万元。
出售日:2010年04月10日 |
101 |
2010-03-27 |
实施完成 |
海口那甲实业有限公司 |
—— |
海南中商农产品中心市场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
318.286 |
CNY |
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海口那甲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海南中商农产品中心市场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025.72 万元。本公司将所持有的那甲公司95%股权以6707.43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商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那甲公司5%股权以318.28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商公司,合计转让价格为7025.72 万元。在中商公司支付完股权转让款后再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出售日:2009 年08月31 日 |
102 |
2010-03-27 |
实施完成 |
海口那甲实业有限公司 |
—— |
海南中商农产品中心市场有限公司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707.434 |
CNY |
95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海口那甲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海南中商农产品中心市场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025.72 万元。本公司将所持有的那甲公司95%股权以6707.43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商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那甲公司5%股权以318.28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商公司,合计转让价格为7025.72 万元。在中商公司支付完股权转让款后再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出售日:2009 年08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