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8-02-13 |
实施中 |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31.232 |
CNY |
——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司”)近年来在海上丝绸之路积极开拓在环境清洁技术、再生能源以及水环境基础设施方向的业务,而深港环保则在近十二年对地表水处理技术的研发中,投入了大量资源,并在水环境处理技术领域里发展出了一系列成熟的适应于中国的环境地表水处理的专有清洁技术和自主的知识产权。经调研,深港环保的相关系列技术尤其适合于东南亚区域,即适合气温高、人口密集、地表水有机污染严重的经济快速发展的地区。该公司的发展愿景与本司主营业务互补,并与本司系统大规模采购所寻求的外部资源高度契合。为进一步建立双方协同发展的竞争优势,本司拟以25,312,320元人民币认购深港环保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为3,515,600股,认购完成后占深港环保总股份的3.40%。 |
2 |
2017-12-29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250 |
CNY |
—— |
本司和恒裕集团将按照25:75比例设立一家合作的项目公司(即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框架协议》签订后,乙方恒裕集团应向甲方世纪星源支付定金人民币5,000万元(伍仟万元整)。该定金在甲方和项目公司签署委托代建协议后自动转作项目公司支付给甲方的第一笔对价款。恒裕集团应以(委贷或第三方贷款)股东贷款的形式借给项目公司不低于人民币4.9亿元的现金。本司持股期间不承担项目公司的亏损,不享有项目公司分红。项目公司应向本司支付人民币5亿元的对价,换取本司在“车港在建工程”项下权益(具体见后述)。在本司收到人民币5亿元对价后,本司将委托项目公司代表本司来完成“经营权置换”的操作,项目公司将根据政府与本司签订的协议,代表本司行使在“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贡献地块内,协调编制文体中心专项规划,并衔接用地红线内地下规划5万平方米新增车库的建筑面积。 |
3 |
2017-12-29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750 |
CNY |
—— |
本司和恒裕集团将按照25:75比例设立一家合作的项目公司(即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框架协议》签订后,乙方恒裕集团应向甲方世纪星源支付定金人民币5,000万元(伍仟万元整)。该定金在甲方和项目公司签署委托代建协议后自动转作项目公司支付给甲方的第一笔对价款。恒裕集团应以(委贷或第三方贷款)股东贷款的形式借给项目公司不低于人民币4.9亿元的现金。本司持股期间不承担项目公司的亏损,不享有项目公司分红。项目公司应向本司支付人民币5亿元的对价,换取本司在“车港在建工程”项下权益(具体见后述)。在本司收到人民币5亿元对价后,本司将委托项目公司代表本司来完成“经营权置换”的操作,项目公司将根据政府与本司签订的协议,代表本司行使在“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贡献地块内,协调编制文体中心专项规划,并衔接用地红线内地下规划5万平方米新增车库的建筑面积。 |
4 |
2017-12-29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250 |
CNY |
—— |
本司和恒裕集团将按照25:75比例设立一家合作的项目公司(即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框架协议》签订后,乙方恒裕集团应向甲方世纪星源支付定金人民币5,000万元(伍仟万元整)。该定金在甲方和项目公司签署委托代建协议后自动转作项目公司支付给甲方的第一笔对价款。恒裕集团应以(委贷或第三方贷款)股东贷款的形式借给项目公司不低于人民币4.9亿元的现金。本司持股期间不承担项目公司的亏损,不享有项目公司分红。项目公司应向本司支付人民币5亿元的对价,换取本司在“车港在建工程”项下权益(具体见后述)。在本司收到人民币5亿元对价后,本司将委托项目公司代表本司来完成“经营权置换”的操作,项目公司将根据政府与本司签订的协议,代表本司行使在“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贡献地块内,协调编制文体中心专项规划,并衔接用地红线内地下规划5万平方米新增车库的建筑面积。 |
5 |
2017-12-29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750 |
CNY |
—— |
本司和恒裕集团将按照25:75比例设立一家合作的项目公司(即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框架协议》签订后,乙方恒裕集团应向甲方世纪星源支付定金人民币5,000万元(伍仟万元整)。该定金在甲方和项目公司签署委托代建协议后自动转作项目公司支付给甲方的第一笔对价款。恒裕集团应以(委贷或第三方贷款)股东贷款的形式借给项目公司不低于人民币4.9亿元的现金。本司持股期间不承担项目公司的亏损,不享有项目公司分红。项目公司应向本司支付人民币5亿元的对价,换取本司在“车港在建工程”项下权益(具体见后述)。在本司收到人民币5亿元对价后,本司将委托项目公司代表本司来完成“经营权置换”的操作,项目公司将根据政府与本司签订的协议,代表本司行使在“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贡献地块内,协调编制文体中心专项规划,并衔接用地红线内地下规划5万平方米新增车库的建筑面积。 |
6 |
2017-12-28 |
实施中 |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18700 |
CNY |
10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及标的债权转让给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为187,000,000元。 |
7 |
2017-12-28 |
实施中 |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18700 |
CNY |
10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及标的债权转让给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为187,000,000元。 |
8 |
2017-12-28 |
实施中 |
深圳市创意星源城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福州永榕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创意星源城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州永榕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双方共同以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深圳市创意星源城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将双方注入标的子公司进行合并操作的新公司平台,该项合并完成后双方对能源投资的持股比例,将按两个标的子公司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来形成,即90:10。 |
9 |
2017-12-28 |
实施中 |
深圳市创意星源城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福州永榕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创意星源城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州永榕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双方共同以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深圳市创意星源城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将双方注入标的子公司进行合并操作的新公司平台,该项合并完成后双方对能源投资的持股比例,将按两个标的子公司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来形成,即90:10。 |
10 |
2017-08-24 |
实施中 |
碳材料前沿技术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
—— |
清研紫光碳源技术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根据《关于碳材料前沿技术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下称“《合伙协议》”)的约定,并购基金由InterraCarbonDynamicsLimited(中文名:清研紫光碳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ICD”)和硅谷天堂通过AdvancedTechnologyofCarbonMaterialM&AFundManagementLimited(中文名:碳材料前沿技术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管理,即AdvancedTechnologyofCarbonMaterialM&AFundManagementLimited担任并购基金管理人及并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下称“GP”),世纪星源作为并购基金的初始有限合伙人(下称“初始LP”),以等值于5000万元人民币货币出资认购并购基金首期500个LP单位份额(每10万元人民币为1个LP单位)。 |
11 |
2017-08-24 |
实施中 |
碳材料前沿技术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
——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 |
CNY |
—— |
根据《关于碳材料前沿技术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下称“《合伙协议》”)的约定,并购基金由InterraCarbonDynamicsLimited(中文名:清研紫光碳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ICD”)和硅谷天堂通过AdvancedTechnologyofCarbonMaterialM&AFundManagementLimited(中文名:碳材料前沿技术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管理,即AdvancedTechnologyofCarbonMaterialM&AFundManagementLimited担任并购基金管理人及并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下称“GP”),世纪星源作为并购基金的初始有限合伙人(下称“初始LP”),以等值于5000万元人民币货币出资认购并购基金首期500个LP单位份额(每10万元人民币为1个LP单位)。 |
12 |
2017-08-24 |
实施中 |
富岛电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富岛电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 |
—— |
—— |
本项交易即为该基金与世纪星源共同投资、并购、重组一家设立并续存于香港的标的公司,即RichlandPowerInvestmentHongKongLtd.(富岛电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富岛香港”);而本项交易以并购重组的形式投资于该标的的直接商业目标是:在其早先已启动的对印度尼西亚全境所辖的多个主岛水电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完善早期水电项目与水资源利用相结合的开发规划并同时推进多个项目并行开发的平台公司商业模式,将富岛香港重组为从事海上丝绸之路沿岸国家专门从事水资源系统早期开发的“项目库公司”。富岛香港作为被并购重组的标的,现已持有位于苏门答腊、加里曼丹、巴布亚等印度尼西亚所辖的多个主岛的已批准水电项目的早期开发权益;富岛香港由非关联方的个人股东:蒋锁红、张杰、徐魏三人在香港设立;富岛香港作为一家投资印尼水电项目在香港注册的公司,通过持有在印尼国内注册的针对水电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即PT.RICHLANDPOWERINVESTMENTINDONESIA(富岛电力投资(印尼)有限公司)(简称:“富岛印尼”)93%的股权;自2014年以来,富岛香港通过投资控股富岛印尼,分别在苏门答腊、加里曼丹、巴布亚等地进行了多个具有商业价值水电项目的早期开发,相关水电项目均已取得了印尼中央政府的初步许可(相关取得初步许可的项目见附件)。 |
13 |
2016-12-06 |
实施中 |
深圳市星源城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60 |
CNY |
—— |
中环星苑与东莞信托签订了系列协议,约定由中环星苑与东莞信托共同出资设立合作平台公司(即深圳市星源城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中环星苑出资人民币60万,持有合作平台公司60%股权;东莞信托出资人民币40万,持有合作平台公司40%股权。且中环星苑和东莞信托按持股比例分别向合作平台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人民币11,940万元、人民币7,960万元。合作平台公司设立后,将收购能源基建100%的股权,并向其增资(详见本司2016-043号公告)。 |
14 |
2016-12-06 |
实施中 |
深圳市星源城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
—— |
40 |
CNY |
—— |
中环星苑与东莞信托签订了系列协议,约定由中环星苑与东莞信托共同出资设立合作平台公司(即深圳市星源城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中环星苑出资人民币60万,持有合作平台公司60%股权;东莞信托出资人民币40万,持有合作平台公司40%股权。且中环星苑和东莞信托按持股比例分别向合作平台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人民币11,940万元、人民币7,960万元。合作平台公司设立后,将收购能源基建100%的股权,并向其增资(详见本司2016-043号公告)。 |
15 |
2016-12-06 |
达成意向 |
华润城市交通设施发展(郑州)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深圳市星源城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金凯乐有限公司 |
800 |
CNY |
100 |
拟收购的标的为华润城市交通设施发展(郑州)有限公司(下称“华润城交”)100%股东权益,包括其股本权益和全部股东债权。 |
16 |
2016-02-06 |
实施中 |
平湖G04211-0184地块项目公司 |
—— |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6928 |
CNY |
12 |
深圳建信已同意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12%股权以人民币16,928万元价格挂牌转让出售于中环星苑,转让股权的同时,深圳建信收回在项目公司上的本金为4920万元的股东贷款。 |
17 |
2016-02-06 |
实施中 |
平湖G04211-0184地块项目公司 |
—— |
深圳卓越信捷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484 |
CNY |
73.71 |
在卓越信捷承诺支付上述相关款项并且未来按2.9484亿元退股价退出项目公司的前提下,卓越信捷将按2.9484亿元价格向中环星苑承接项目公司73.71%股权,使卓越信捷在项目的代建管理期内成为项目公司的合作股东. |
18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华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80 |
CNY |
1.75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19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赛伯乐甬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0 |
CNY |
3.17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20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陈栩、许培雅 |
18643.2 |
CNY |
30.82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21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陈青俊 |
1360 |
CNY |
2.7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22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浙科升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880 |
CNY |
1.75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23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盘古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2400 |
CNY |
4.76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24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天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600 |
CNY |
15.87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25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智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0 |
CNY |
3.17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26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20 |
CNY |
3.81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27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温俊明等五名自然人 |
3744 |
CNY |
6.19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28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钱江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00 |
CNY |
3.17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29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联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880 |
CNY |
1.75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30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陈振新 |
2400 |
CNY |
4.76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31 |
2015-12-05 |
实施完成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环博投资有限公司 |
3456 |
CNY |
5.71 |
世纪星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栩、许培雅、浙江天易、杭州环博、新疆盘古、陈振新、浙江赛盛、宁波赛伯乐、杭州钱江、杭州智耀、刘柏青、陈青俊、华昌资产、浙江联德、浙江浙科、温俊明、姚臻、王卫民及金祥福所持博世华80.51%的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44,883.20万元。其中,以现金支付5,168.64万元,剩余部分39,714.56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3.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共计发行10,880.7014万股。 |
32 |
2015-01-27 |
董事会预案 |
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CNY |
50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司”)与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公司”)、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签署了《关于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按照该协议约定,由本司向清研公司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成为持有其50%股权的股东。 |
33 |
2014-12-19 |
股东大会通过 |
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 |
房地产业 |
億盟发展有限公司 |
首冠国际有限公司 |
514.883146 |
CNY |
—— |
本司全资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对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债权余额折合人民币5,148,831.46元)以人民币5,148,831.46元的价格出售给億盟发展有限公司。 |
34 |
2014-12-19 |
股东大会通过 |
Head Crown Development Ltd. |
房地产业 |
億盟发展有限公司 |
首冠国际有限公司 |
3931.3863 |
USD |
50 |
首冠国际拟将其所持有的首冠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及初始股东投资权益以39,313,863.01美元的价格出售给億盟发展有限公司。
|
35 |
2012-12-25 |
股东大会通过 |
澳成有限责任公司 |
—— |
珠海横琴新区锦汇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首冠国际有限公司 |
15000 |
CNY |
25 |
首冠国际有限公司向珠海横琴新区锦汇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澳成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 |
36 |
2010-08-30 |
董事会预案 |
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 |
——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
黄书荣;潘光明;倪军 |
7000 |
CNY |
100 |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在2010年6月6日签署的《关于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中所达成的对该公司股权及相关股东债务权利的收购意向。
本次资产收购的交易对方为黄书荣、潘光明、倪军三位自然人;股东黄书荣、潘光明、倪军分别各持股36.8%、、36.8%、26.4% 合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及相关的股东债务权利。股权收购的交易对价为7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