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文化(872239)
公司经营评述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9-06-30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公司电视剧业务通过独家拍摄、联合拍摄或外购电视剧完成后,与电视台签订播映权许可合同,获取发行收入和现金流,或者通过第三方公司出售信息网络传播权给新媒体、或者直接出售给音像制作商的形式等获取版权转让收入和现金流。
(一)影视剧的采购模式
1、投拍电视剧的采购模式。公司电视剧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采购均按照事先制定的投资预算执行,包括剧本采购、演职人员服务采购、摄制耗材、道具、服装、化妆用品等的采购,以及专用设施、设备和场景的使用权采购等。公司负责确定剧本、导演及主创人员的遴选,其余采购交由第三方工作室在预算内执行。
2、外购电视剧的采购模式。外购电视剧指公司购买境内其他影视剧经营机构的剧目相关播映权,由该机构授权本公司发行
(二)影视剧的制作模式
公司投拍剧的制作以剧组为生产单位,按照投资主体不同分为独家拍摄和联合拍摄。独家拍摄是指由公司全额投资,版权和收益为公司独家所有,公司以其财产对项目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方式;联合拍摄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进行投资,版权为几个投资者共同所有,收益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比例分配,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按投资份额对项目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经营方式。
(三)影视剧的销售模式
公司电视剧业务的销售主要来自:通过与电视台签订播映许可协议,出售电视剧的播映权;通过与经销商签订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合同授权其在新媒体上播放电视剧;或者将电视剧音像制品版权转让给音像制品公司,取得版权收入。公司独家拍摄与联合拍摄中担任执行制片方的电视剧以及外购电视剧均采取了自主发行的发行方式,由公司的发行部门负责,未采取委托发行的方式发行。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2,248,887.57元,负债总额38,167,976.89元;资产负债率为73.05%,资产总额较本期期初下降0.75%,资产负债结构稳定。
(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2,170,094.29元,本期发生额较上期下降33.96%,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电视剧发行减少所致。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91.18%,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期间费用增加等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170,935.93元,同比下降95.80%,主要原因系上半年营收下滑,同时期间费用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395,852.94元,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赎回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081.95元,下降3.39%,主要原因系支付利息所致。
(四)业务经营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采取稳健的发展策略,梳理和整合了影视剧产业链各环节的优势资源,在影视剧剧本上精耕细作、耐心打磨;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和客户、销售渠道、成本结构、收入模式等对于公司经营无明显变化。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按时足额纳税、致力于生产经营,充分尊重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各方合作,加强沟通,实现股东、员工、上下游合作、社会等各方力量的利益最大化,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作为影视制作公司,在考虑自身发展的同时,公司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飞扬文化不断发掘并制作出一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作品,以树立更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疫情期间,公司为员工配备了口罩、消毒液等防护、消毒用品;同时坚决贯彻国家有关在疫情期间不裁员、稳岗的积极号召,尽最大努力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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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电视剧业务通过独家拍摄、联合拍摄或外购电视剧完成后,与电视台签订播映权许可合同,获取发行收入和现金流,或者通过第三方公司出售信息网络传播权给新媒体、或者直接出售给音像制作商的形式等获取版权转让收入和现金流。
(一)影视剧的采购模式
1、投拍电视剧的采购模式。公司电视剧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采购均按照事先制定的投资预算执行,包括剧本采购、演职人员服务采购、摄制耗材、道具、服装、化妆用品等的采购,以及专用设施、设备和场景的使用权采购等。公司负责确定剧本、导演及主创人员的遴选,其余采购交由第三方工作室在预算内执行。
2、外购电视剧的采购模式。外购电视剧指公司购买境内其他影视剧经营机构的剧目相关播映权,由该机构授权本公司发行
(二)影视剧的制作模式
公司投拍剧的制作以剧组为生产单位,按照投资主体不同分为独家拍摄和联合拍摄。独家拍摄是指由公司全额投资,版权和收益为公司独家所有,公司以其财产对项目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方式;联合拍摄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进行投资,版权为几个投资者共同所有,收益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比例分配,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按投资份额对项目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经营方式。
(三)影视剧的销售模式
公司电视剧业务的销售主要来自:通过与电视台签订播映许可协议,出售电视剧的播映权;通过与经销商签订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合同授权其在新媒体上播放电视剧;或者将电视剧音像制品版权转让给音像制品公司,取得版权收入。公司独家拍摄与联合拍摄中担任执行制片方的电视剧以及外购电视剧均采取了自主发行的发行方式,由公司的发行部门负责,未采取委托发行的方式发行。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一)财务状况分析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2,643,298.98元,其中负债37,203,777.92元,资产负债率为70.67%,同比期初上升5.11%,资产负债结构稳定。
(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1,357,701.05元,本期发生额较上期下降60.02%,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2018年的收入中有中央电视台电视剧频道购《我的父亲我的兵》收入为20,283,018.87元而在2019年我司无首轮剧收入,大力开发多轮剧市场,收入有所下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3,618,951.92元,同比下降63.90%,主要是:2018年收到央视购片款2150万,在今年没有首轮大额销售,故收入有所下降。
(四)业务经营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采取稳健的发展策略,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推广公司以往的剧本,进行多轮发行,营业收入有大幅提升;另一项重点就是梳理和整合了影视剧产业链各环节的优势资源,在影视剧剧本上精耕细作、耐心打磨,已和意向公司达成合作拍摄协议,2019年投入拍摄。
三、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主营业务明确,自成立以来以影视剧制作为核心,专注于抗战戏的创作、发行和营销,在抗战剧细分领域已经成为国内行业的佼佼者,为适应市场需求和自身不断扩张的需求,公司自2015年开始进行转型,从有限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10月16日成功挂牌新三板,完成了公司转型的第一步。
对于公司的经营定位,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2019年公司采取稳健的发展策略,期间梳理和整合了影视剧产业链各环节的优势资源,重点在影视剧剧本上精耕细作、耐心打磨,并为公司未来的经营打造和布局了多个优质的影视项目。公司在2019年进行优势资源整合的同时,依托丰富的影视产业运营经验、健全的营销网络,经过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2019年在按计划进行有序的运作中。
从长远来看,公司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
四、风险因素
1、行业扶持政策变化的风险
现阶段,国家对包括广告电影电视行业在内的文化体制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高度重视,整个行业受多种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如果以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以及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出现调整,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坚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对于面临的政策监管风险,公司内部将建立从立项、拍摄、后期剪辑环节、内部审片的一套质量和风险管理体系,以确保符合国家的内容审查,尽可能避免因政策变化带给公司正常业务的损失。
2、电视剧制作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家对电视剧行业的放开以及电视剧行业政策准入门槛的降低,大量民营电视剧制作机构涌入令电视剧制作行业成为了一个充分竞争市场。大量的资本和企业进入电视剧制作领域,在促进电视剧行业充分竞争的同时,也导致了电视剧投拍量和供应量的迅速增加,电视剧市场整体呈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另外,201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传统电视台渠道的电视剧采购价格增速趋缓,同时行业理性回归带动网络视频渠道的采购价格也大幅下滑。因此,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及电视剧产品销售价格和收入下降等系统性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依托丰富的原创剧本资源,坚持精品电视剧的战略,并同时扩大电视剧推广及版权销售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影视剧适销性的风险
影视剧产品作为文化产品的一种,其评判标准与日常的物质消费有所不同,缺乏有形的质量评价标准,对作品的好坏判断主要基于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独立判断,而且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判断标准会随社会文化环境变化而变化。公司在制作电视剧或外购电视剧播映权时,必须紧密把握市场状况和观众主观偏好的变化。反之,若受到题材选择不当、推出时机不佳等因素影响,影视剧产品的票房或收视率可能会受到巨大的打击,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因此,公司影视剧产品的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未知性,影视剧的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首先,公司在增资扩股后,资金实力大大的增强,今后能够同时联合摄制多部作品,充分分散影视剧产品适销性风险。其次,公司将继续完善剧本审核流程和制作计划流程,通过公司内部的市场调研来审慎地进行剧本挑选、编写的过程,并定期分析观众偏好、国内外影视作品流行元素,制定公司的剧本制作方针和计划,确保电视节目的适销性。
4、行业人才短缺的风险
影视企业对编剧、导演等主创人员、主要演艺人员、发行人员等人力资源的依赖度较高。倘若业内公司不能对自身团队和外部合作人员形成有效的管理,建立高效的运作体系;或者不能持续聚集及整合优秀的编剧、导演、演员等核心资源,将影响项目的执行,无法取得预期的发行收益,进而造成业绩波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业务将不断扩充,在项目开发及制作管理、合作资源协同及整合、投资管理等方面,公司团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的人才储备无法应对规模扩张的需求,将会限制公司的发展速度及上升空间。
应对措施:行业的人才流动属于正常现象,但为了保证公司的核心员工稳定,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人才管理体制,尊重信赖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提供人才的发展空间、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此外,公司还将努力打造企业的核心文化,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使员工的工作、事业和公司的发展和未来紧密结合,进而有效地保证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5、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包涵、包一晨,根据两人直接持股及近亲属身份形成的当然一致行动人关系,能够共同控制公司92.42%的股本所代表的投票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
重大影响。同时,报告期内包涵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包一晨历任公司监事、董事,两人均直接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掌握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权,对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经营计划等拥有实质影响力。因此,若包涵、包一晨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股权高度集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公司依法制订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还将通过加强对管理层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诚信和规范意识,督促大股东遵照相关法规规范经营公司,忠实履行职责。
6、公司治理的风险
有限公司期间,公司治理不够规范,存在诸如未制定专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议记录保存不完整等不规范现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及相应的议事规则,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尚需学习和贯彻新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此外,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员工数量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也愈加复杂,这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更的要求。若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按设计有效执行,公司治理风险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成长。
应对措施:针对上述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潜在风险,公司将大力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事会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各项管理、控制制度规范运行,保证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管理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地执行。
7、成本结转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造成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由于影视行业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成本,结转成本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入预测的准确性。行业环境的变化、人为判断的失误、政策性的风险、偶发性因素等都会导致预测收入与实际收入产生差异,从而导致净利润发生波动。
应对措施:公司会根据电视剧实际销售情况调整结转成本率,尽量减少预计收入与实际收入差异的影响。
8、收入及现金流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影视剧拍摄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拍摄阶段现金流呈现持续流出状态,而资金的回笼要等到电视剧放映完成后。整个资金的循环过程一般持续一年以上,存在跨期现象。由于电视剧初期拍摄阶段无现金流入,等放映阶段才会有现金回笼,从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非均衡性。这样会造成公司各会计期间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一定波动。
应对措施:公司会合理组织电视剧拍摄进度,妥善安排电视剧摄制与播映时间段的均衡,降低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波动,保持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均衡。
9、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xx%,处于较高水平。电视剧的拍摄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这些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销售回款、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和联合拍摄投资款等。虽然公司拍摄电视剧销售情况良好,但公司仍面临一定的债务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会通过定向募集资金等方式充实资本金,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加强公司电视剧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
收起▲
一、商业模式
公司电视剧业务通过独家拍摄、联合拍摄或外购电视剧完成后,与电视台签订播映权许可合同,获取发行收入和现金流,或者通过第三方公司出售信息网络传播权给新媒体、或者直接出售给音像制作商的形式等获取版权转让收入和现金流。
(一)影视剧的采购模式
1、投拍电视剧的采购模式。公司电视剧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采购均按照事先制定的投资预算执行,
包括剧本采购、演职人员服务采购、摄制耗材、道具、服装、化妆用品等的采购,以及专用设施、设备和场景的使用权采购等。公司负责确定剧本、导演及主创人员的遴选,其余采购交由第三方工作室在预算内执行。
2、外购电视剧的采购模式。外购电视剧指公司购买境内其他影视剧经营机构的剧目相关播映权,由该机构授权本公司发行
(二)影视剧的制作模式
公司投拍剧的制作以剧组为生产单位,按照投资主体不同分为独家拍摄和联合拍摄。独家拍摄是指由公司全额投资,版权和收益为公司独家所有,公司以其财产对项目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方式;联合拍摄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进行投资,版权为几个投资者共同所有,收益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比例分配,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按投资份额对项目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经营方式。
(三)影视剧的销售模式
公司电视剧业务的销售主要来自:通过与电视台签订播映许可协议,出售电视剧的播映权;通过与经销商签订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合同授权其在新媒体上播放电视剧;或者将电视剧音像制品版权转让给音像制品公司,取得版权收入。公司独家拍摄与联合拍摄中担任执行制片方的电视剧以及外购电视剧均采取了自主发行的发行方式,由公司的发行部门负责,未采取委托发行的方式发行。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财务状况分析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7,016,475.44元,资产负债率为67.72%,总资产同比期初上升2.91%,资产负债结构稳定。
(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3,286,150.89元,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20,553,725.11元,下降86.2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去年有《我的父亲我的兵》首轮销售收入和央视收入,今年收入主要是多轮剧。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为1,161,657.00元,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25,750,024.03元,减少比例为95.6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去年6月《我的父亲我的兵》销售满24个月,结转了全部库存,今年多轮剧销售收入少,成本结转也较去年减少。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2,266,142.89元,同比增加718.37%,主要公司加紧了对应收账款的催收;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出-701,701.3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686.97元,同比下降14.47%,主要系减少了对上海银行的贷款数,去年上半年支付上海银行贷款利息基数为1500万,今年为1000万。
(四)业务经营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采取稳健的发展策略,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推广公司以往的剧本,进行多轮发行,营业收入有大幅提升;另一项重点就是梳理和整合了影视剧产业链各环节的优势资源,在影视剧剧本上精耕细作、耐心打磨,已和意向公司达成合作拍摄协议,并于2019年投入拍摄。
三、风险与价值
1、行业扶持政策变化的风险
现阶段,国家对包括广告电影电视行业在内的文化体制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高度重视,整个行业受多种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如果以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以及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出现调整,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坚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对于面临的政策监管风险,公司内部将建立从立项、拍摄、后期剪辑环节、内部审片的一套质量和风险管理体系,以确保符合国家的内容审查,尽可能避免因政策变化带给公司正常业务的损失。
2、电视剧制作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家对电视剧行业的放开以及电视剧行业政策准入门槛的降低,大量民营电视剧制作机构涌入令电视剧制作行业成为了一个充分竞争市场。大量的资本和企业进入电视剧制作领域,在促进电视剧行业充分竞争的同时,也导致了电视剧投拍量和供应量的迅速增加,电视剧市场整体呈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另外,201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传统电视台渠道的电视剧采购价格增速趋缓,同时行业理性回归带动网络视频渠道的采购价格也大幅下滑。因此,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及电视剧产品销售价格和收入下降等系统性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依托丰富的原创剧本资源,坚持精品电视剧的战略,并同时扩大电视剧推广及版权销售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影视剧适销性的风险
影视剧产品作为文化产品的一种,其评判标准与日常的物质消费有所不同,缺乏有形的质量评价标准,对作品的好坏判断主要基于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独立判断,而且消费者的主观体验和判断标准会随社会文化环境变化而变化。公司在制作电视剧或外购电视剧播映权时,必须紧密把握市场状况和观众主观偏好的变化。反之,若受到题材选择不当、推出时机不佳等因素影响,影视剧产品的票房或收视率可能会受到巨大的打击,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因此,公司影视剧产品的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未知性,影视剧的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首先,公司在增资扩股后,资金实力大大的增强,今后能够同时联合摄制多部作品,充分分散影视剧产品适销性风险。其次,公司将继续完善剧本审核流程和制作计划流程,通过公司内部的市场调研来审慎地进行剧本挑选、编写的过程,并定期分析观众偏好、国内外影视作品流行元素,制定公司的剧本制作方针和计划,确保电视节目的适销性。
4、行业人才短缺的风险
影视企业对编剧、导演等主创人员、主要演艺人员、发行人员等人力资源的依赖度较高。倘若业内公司不能对自身团队和外部合作人员形成有效的管理,建立高效的运作体系;或者不能持续聚集及整合优秀的编剧、导演、演员等核心资源,将影响项目的执行,无法取得预期的发行收益,进而造成业绩波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业务将不断扩充,在项目开发及制作管理、合作资源协同及整合、投资管理等方面,公司团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的人才储备无法应对规模扩张的需求,将会限制公司的发展速度及上升空间。
应对措施:行业的人才流动属于正常现象,但为了保证公司的核心员工稳定,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人才管理体制,尊重信赖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提供人才的发展空间、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此外,公司还将努力打造企业的核心文化,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使员工的工作、事业和公司的发展和未来紧密结合,进而有效地保证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5、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包涵、包一晨,根据两人直接持股及近亲属身份形成的当然一致行动人关系,能够共同控制公司91.82%的股本所代表的投票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报告期内包涵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包一晨历任公司监事、董事,两人均直接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掌握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权,对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经营计划等拥有实质影响力。因此,若包涵、包一晨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股权高度集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公司依法制订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还将通过加强对管理层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诚信和规范意识,督促大股东遵照相关法规规范经营公司,忠实履行职责。
6、公司治理的风险
有限公司期间,公司治理不够规范,存在诸如未制定专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议记录保存不完整等不规范现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及相应的议事规则,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尚需学习和贯彻新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此外,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员工数量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也愈加复杂,这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更的要求。若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按设计有效执行,公司治理风险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成长。
应对措施:针对上述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潜在风险,公司将大力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事会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各项管理、控制制度规范运行,保证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管理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地执行。
7、成本结转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造成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由于影视行业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成本,结转成本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入预测的准确性。行业环境的变化、人为判断的失误、政策性的风险、偶发性因素等都会导致预测收入与实际收入产生差异,从而导致净利润发生波动。
应对措施:公司会根据电视剧实际销售情况调整结转成本率,尽量减少预计收入与实际收入差异的影响。
8、收入及现金流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影视剧拍摄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拍摄阶段现金流呈现持续流出状态,而资金的回笼要等到电视剧放映完成后。整个资金的循环过程一般持续一年以上,存在跨期现象。由于电视剧初期拍摄阶段无现金流入,等放映阶段才会有现金回笼,从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非均衡性。这样会造成公司各会计期间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一定波动。
应对措施:公司会合理组织电视剧拍摄进度,妥善安排电视剧摄制与播映时间段的均衡,降低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波动,保持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均衡。
9、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7.78%,处于较高水平。电视剧的拍摄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这些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销售回款、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和联合拍摄投资款等。虽然公司拍摄电视剧销售情况良好,但公司仍面临一定的债务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会通过定向募集资金等方式充实资本金,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加强公司电视剧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
四、企业社会责任
(一)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作为影视制作公司,在考虑自身发展的同时,飞扬文化不断发掘并制作出一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作品。公司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努力创造自身价值,增长业绩,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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