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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沙统计公报:GDP总量11574亿 常住人口增加23.98万(附图表)

[ 经济 2020-03-19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八、金 融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1048.45亿元,比年初增加2412.81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6600.39亿元,比年初增加906.53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1248.71亿元,比年初增加2854.0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4477.58亿元,比年初增加810.64亿元;中长期贷款15917.02亿元,比年初增加1719.14亿元。

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71.10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其中财产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65.44亿元,增长17.8%;人身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305.66亿元,增长12.6%。赔付支出126.05亿元,增长12.9%。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有普通高校51所,普通高中91所,初中学校250所,普通小学944所。全年在学研究生7.32万人,比上年增长8.3%;普通高校在校学生66.59万人,增长4.7%;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4.74万人,增长5.1%;普通初中在校学生27.03万人,增长4.6%;普通小学在校学生66.65万人,增长7.1%;幼儿园在园幼儿35.46万人,增长13.9%。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升初中入学率105.6%。全市共投入学生免费入学和资助经费15.54亿元,所有义务教育阶段182.16万人次学生全部享受了免杂费入学,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169.98万人次学生全部享受了“一费制”(含课本费、教辅资料费和作业本费)全免入学,在长沙市就读的14.04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享受免杂费、免“一费制”入学。全年补助了5.38万人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

年末全市有科学研究开发机构95个。全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157项,专利申请42087件,比上年增长2.6%;授权专利22504件,增长6.2%。签订技术合同5225项,成交金额233.82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1.7%。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有艺术表演团体12个,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12个,博物馆(纪念馆)20个,档案馆14个。

年末全市有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4633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36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4个,妇幼保健机构11个。卫生技术人员8.59万人,比上年增加0.55万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3.23万人,增加0.19万人;注册护士4.10万人,增加0.30万人。卫生机构床位8.12万张,增加0.39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7.37万张,增加0.38万张。

全年开展全民健身项目295项次(市级、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达681万人。年末拥有各级健身辅导站710个,公共体育场地2013个。

十一、环境、节能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市拥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0.67万公顷。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100%。

初步核算,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431.71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1%。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57.00万吨标准煤,下降4.2%。重点耗能工业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中,吨水泥综合能耗下降4.9%,吨水泥综合电耗下降10.3%,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0.2%。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94人,亿元GDP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08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88人,万车死亡人数0.68人。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839.45万人,比上年增加23.98万人,同比增长2.9%。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口出生率为12.43‰,死亡率为7.90‰,自然增长率为4.53‰。城镇化率为79.56%,比上年提高0.44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211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0505元,增长10.3%;人均经营净收入7914元,增长11.6%;人均财产净收入7096元,增长2.8%;人均转移净收入9697元,增长6.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9516元,增长7.5%。在城镇居民消费分类中,食品烟酒人均消费10188元,增长7.0%;衣着人均消费2564元,增长6.9%;居住人均消费7628元,增长8.4%;生活用品及服务人均消费3049元,增长7.5%;交通通讯人均消费5037元,增长7.0%;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消费7361元,增长7.0%;医疗保健人均消费2820元,增长9.7%;其他用品和服务人均消费869元,增长5.1%。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61.8辆,空调252.8台,计算机94.0台。城镇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建筑面积41.3平方米。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29元,比上年增长8.8%。农民人均消费支出23090元,增长10.2%。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1.9辆,计算机39.7台,移动电话机295.5部。农村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建筑面积58.0平方米。

年末全市共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等208所。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1.72万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531处,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708个。接受社会捐赠22530万元。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6.73亿元,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2.25万人(包括城镇和农村)。

年末参加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354.84万人,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为9.05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251.7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65.8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165.97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6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为157.6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88.0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为506.1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