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10-50963115
邮箱:zhaosiheng1@le.com
官网: www.letv.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3号楼12层1503
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领域:信息服务
园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基本信息
主营业务 | 互联网信息服务(含发布网络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28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服装、鞋帽、皮革制品、针纺织品、日用品、玩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珠宝首饰、小轿车、汽车配件;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 乐视致力打造基于视频产业、内容产业和智能终端的“平台+内容+终端+应用”完整生态系统,业务包括乐视网、乐视影业、乐视体育、乐视电视等。 |
工商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693890511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人 | 刘延峰 | 注册资本 | 398944.0192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04-11-10 | 登记状态 | 存续 |
经营期限 | 2009-02-10 至 无固定期限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服装、鞋帽、皮革制品、针纺织品、日用品、玩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珠宝首饰、小轿车、汽车配件;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含发布网络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2月14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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