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002288)

公司并购事件(超华科技)

序号 最新公告日期 最新进度 标的公司名称 标的所属行业 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币种 股权转让比例(%) 交易简介
1 2018-06-02 实施中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1%的股权 ——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1%的股权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1%的股权 1000 CNY 1 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尔信”)1%股权转让给广东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建筑”),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贝尔信19%的股权。
2 2017-09-02 实施中 铜箔设备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株式会社三船 15782 CNY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与株式会社三船(Mifune Corporation)签订了铜箔设备购买合同,并于2017年9月1日收到株式会社三船寄回的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合同成立。合同总金额260,000万日元,合计约人民币15,782.00万元(以协议签署日2017年8月25日日元兑人民币汇率计算)。公司本次购买的设备将用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8000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二期)”。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设备采购资金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3 2017-08-15 实施完成 梅州超华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深圳市前海超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30.897932 CNY 100 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规划,优化股权架构,提高管理效率,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梅州超华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电子绝缘材料”)100%股权和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香港”)100%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超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超华投资控股”)。划转完成后,超华电子绝缘材料和超华香港将成为前海超华投资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股权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权划转的相关事宜。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 2017-08-15 实施完成 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深圳市前海超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1844.921139 CNY 100 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规划,优化股权架构,提高管理效率,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梅州超华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电子绝缘材料”)100%股权和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香港”)100%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超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超华投资控股”)。划转完成后,超华电子绝缘材料和超华香港将成为前海超华投资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股权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权划转的相关事宜。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2017-06-24 实施完成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业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CNY ——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金融领域改革的创新作用,丰富公司业务领域,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由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本公司联合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作为一般发起人,共同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商银行”,暂定,以中国银监会最终核准为准)。客商银行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入股,股份占比不超过10%(投资额和持股比例仍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核准的过程中可能进行调整)。
6 2017-06-24 实施完成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业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CNY ——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金融领域改革的创新作用,丰富公司业务领域,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由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本公司联合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作为一般发起人,共同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商银行”,暂定,以中国银监会最终核准为准)。客商银行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入股,股份占比不超过10%(投资额和持股比例仍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核准的过程中可能进行调整)。
7 2017-06-24 实施完成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业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CNY ——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金融领域改革的创新作用,丰富公司业务领域,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由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本公司联合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作为一般发起人,共同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商银行”,暂定,以中国银监会最终核准为准)。客商银行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入股,股份占比不超过10%(投资额和持股比例仍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核准的过程中可能进行调整)。
8 2017-06-24 实施完成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业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 CNY ——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金融领域改革的创新作用,丰富公司业务领域,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由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本公司联合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作为一般发起人,共同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商银行”,暂定,以中国银监会最终核准为准)。客商银行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入股,股份占比不超过10%(投资额和持股比例仍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核准的过程中可能进行调整)。
9 2017-06-24 实施完成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CNY ——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金融领域改革的创新作用,丰富公司业务领域,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由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本公司联合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作为一般发起人,共同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商银行”,暂定,以中国银监会最终核准为准)。客商银行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入股,股份占比不超过10%(投资额和持股比例仍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核准的过程中可能进行调整)。
10 2017-05-03 实施完成 梅州超华电路板有限公司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超华电路板有限公司 700 CNY —— 为优化全资子公司梅州超华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路板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700万元人民币对电路板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电路板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电路板公司100%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总裁办公会的审批权限内,并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1 2017-02-21 实施完成 深圳超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金融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CNY 100 为更好地利用深圳的资源优势,加快公司产业布局的步伐,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超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12 2017-01-21 实施完成 深圳市前海超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CNY 100 为更好地利用深圳的资源优势,推动公司快速发展,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在深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超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13 2016-12-19 实施中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CNY ——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考虑,经研究决定,同意公司对广东客商银行增加投资额5000万元,投资总额拟由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2.5亿元,持股比例由原10%上升为12.5%。公司出资均来自于自有资金,无任何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鉴于发起设立广东客商银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名称、出资人条件、出资金额、持有比例等)须根据设立的进展及监管机构的审批情况方可最终确定,因此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投资额度内,确定公司对广东客商银行的最终出资金额、持股比例等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14 2016-12-19 实施中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00 CNY ——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的要求,现拟变更公司参股设立的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考虑,经研究决定,同意公司对梅州客商银行增加投资额10,200万元,投资总额由人民币2.5亿元增加至3.52亿元,持股比例由原12.5%上升为17.6%,并拟签署《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和《关于发起设立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声明与承诺》。
15 2016-04-26 停止实施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爱库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00.09 CNY 11.8546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余信宏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爱库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云顶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深湘宁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万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众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鉴于标的公司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东洲评估采用收益法的初步评估结果,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预测值为155,000万元,各方协商以净资产评估值预测为基础,初步确定标的资产贝尔信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24,000万元。
16 2016-04-26 停止实施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496.47 CNY 10.244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余信宏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爱库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云顶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深湘宁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万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众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鉴于标的公司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东洲评估采用收益法的初步评估结果,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预测值为155,000万元,各方协商以净资产评估值预测为基础,初步确定标的资产贝尔信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24,000万元。
17 2016-04-26 停止实施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高新区众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41.8 CNY 0.156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余信宏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爱库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云顶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深湘宁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万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众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鉴于标的公司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东洲评估采用收益法的初步评估结果,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预测值为155,000万元,各方协商以净资产评估值预测为基础,初步确定标的资产贝尔信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24,000万元。
18 2016-04-26 停止实施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深湘宁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99.96 CNY 0.9032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余信宏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爱库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云顶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深湘宁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万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众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鉴于标的公司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东洲评估采用收益法的初步评估结果,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预测值为155,000万元,各方协商以净资产评估值预测为基础,初步确定标的资产贝尔信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24,000万元。
19 2016-04-26 停止实施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080 CNY 16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余信宏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爱库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云顶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深湘宁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万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众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鉴于标的公司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东洲评估采用收益法的初步评估结果,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预测值为155,000万元,各方协商以净资产评估值预测为基础,初步确定标的资产贝尔信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24,000万元。
20 2016-04-26 停止实施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981.52 CNY 2.5687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余信宏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爱库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云顶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深湘宁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万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众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鉴于标的公司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东洲评估采用收益法的初步评估结果,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预测值为155,000万元,各方协商以净资产评估值预测为基础,初步确定标的资产贝尔信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24,000万元。
21 2016-04-26 停止实施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云顶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99.88 CNY 2.7096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余信宏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爱库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云顶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深湘宁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万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众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鉴于标的公司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东洲评估采用收益法的初步评估结果,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预测值为155,000万元,各方协商以净资产评估值预测为基础,初步确定标的资产贝尔信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24,000万元。
22 2016-04-26 停止实施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信宏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700.28 CNY 35.5639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余信宏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爱库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云顶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深湘宁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万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众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鉴于标的公司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东洲评估采用收益法的初步评估结果,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预测值为155,000万元,各方协商以净资产评估值预测为基础,初步确定标的资产贝尔信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24,000万元。
23 2015-12-09 股东大会通过 铜箔设备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船株式会社 188614.7 JPY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与三船株式会社签订了铜箔设备购买合同,购买的设备主要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188,614.70万日元,合计约人民币9806.08万元,全部交易金额以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支付。
24 2015-10-26 停止实施 珠海亚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亚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750 CNY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450万元收购珠海招商银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商银科”)持有的珠海亚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电子”或“目标公司”)18.00%的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750万元对亚泰电子进行增资,其中246.3849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其余6,503.6151万元计入亚泰电子的资本公积。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完成后,亚泰电子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12.2449万元,其中本公司合计持有亚泰电子312.2449万元出资额,占亚泰电子全部注册资本的51.00%。本次收购完成后,亚泰电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5 2015-10-26 停止实施 珠海亚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招商银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450 CNY 18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450万元收购珠海招商银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商银科”)持有的珠海亚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电子”或“目标公司”)18.00%的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750万元对亚泰电子进行增资,其中246.3849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其余6,503.6151万元计入亚泰电子的资本公积。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完成后,亚泰电子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12.2449万元,其中本公司合计持有亚泰电子312.2449万元出资额,占亚泰电子全部注册资本的51.00%。本次收购完成后,亚泰电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6 2015-09-09 实施完成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8000 CNY 20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对贝尔信进行增资,其中2,500万元计入贝尔信注册资本,15,500万元计入贝尔信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贝尔信注册资本变更为12,500万元,其中公司合计持有贝尔信2,500万元出资额,占贝尔信全部注册资本的20.00%。本次收购完成后,贝尔信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27 2015-08-15 董事会预案 XINGTERA(芯迪半导体)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INGTERA(芯迪半导体) 500 USD 12.73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万美元认购XINGTERA(芯迪半导体)(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芯迪或芯迪半导体”)新发行的B轮优先股权,以每股0.6274美元的价格次认购7,969,397股,占股权总数的12.73%。公司在芯迪完成2015年以及2016年业绩目标的条件下,会将其拥有总股数的10%,即796,939股B轮优先股无偿奖励公司的管理团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芯迪B轮优先股,自动、无条件地享有与芯迪半导体现有B轮优先股股东所持B轮优先股完全一样的权利及权益。
28 2015-06-12 董事会预案 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其他制造业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6500 CNY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香港”)增资6,5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收购三祥新太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三祥电路有限公司的25%股权。此次增资完成后,超华香港注册资本不变。
29 2015-06-12 董事会预案 梅州泰华电路板有限公司 其他制造业 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00 CNY 100 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三祥”或“乙方”)以人民币3,300万元受让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持有的梅州泰华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泰华”、“泰华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0 2015-06-12 董事会预案 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三祥新太电子有限公司 6500 CNY 25 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受让公司控股子公司25%股权的议案》。超华香港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500万元受让三祥新太所持有的广州三祥的25%股权。受让价格经双方协商决定。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广州三祥75%股权,超华香港持有广州三祥25%股权,广州三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1 2014-01-15 实施中 梅县扶大高管会所里村A、C两地块使用权 —— 梅州市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00 CNY —— 为了加强企业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梅州市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房地产公司”)转让公司位于梅县扶大高管会所里村A、C两地块使用权,A地块的面积为7,25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梅府国用(2014)第36号),C地块的面程为11,6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梅府国用(2014)第38号),总计18,906平方米,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900万元(含我方应承担的转让税费)。
32 2013-06-08 签署协议 梅州泰华电路板有限公司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 3000 CNY 100 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向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梅州泰华电路板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3,000.
33 2013-05-21 停止实施 九江德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德福 —— —— 80 马德福向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九江德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80%股权.
34 2013-05-17 实施完成 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亿大实业有限公司 15865 CNY 100 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与亿大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现金人民币158,650,000元收购其所持有的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35 2012-10-13 实施完成 梅县超华电路板有限公司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华企业国际有限公司 17.8158 CNY 5 梅县超华电路板有限公司于1992年设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广东超华科技股份公司持有95%的股权,超华企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权。鉴于超华企业国际有意将其持有的超华电路板5%股权全部转让给超华科技,公司有意以178,158.10元对价受让前述股权。
36 2012-08-11 实施完成 GP2012-1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县国土资源局 6350 CNY —— 公司于2012年8月3日参加了编号为GP2012——1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成功竞得此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日前,公司收到经梅县国土资源局签章确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
37 2012-07-31 实施完成 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合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0 CNY 20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4日与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的股东广州市合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受让广州三祥20%的股权转让协议,拟以自有资金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20%股权并对广州三祥进行增资。公司参考2011年6月收购目标公司时的交易价格等因素溢价611.40万元,协商确定为对价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日:2012年05月26日
38 2012-03-14 实施完成 梅州泰华电路板有限公司 —— 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 陈奇华;蓝镜华;聂雪峰 1000 CNY 100 2011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三祥与目标公司股东陈奇华、蓝镜华、聂雪峰三方就收购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同意收购目标公司股东陈奇华、蓝镜华、聂雪峰分别持有的目标公司50%、30%、20%的股权。2012年3月8日,广州三祥与目标公司自然人股东陈奇华、蓝镜华、聂雪峰四方经友好协商,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2年3月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改章程备案手续。
39 2011-09-30 实施完成 梅县超华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超华企业国际有限公司 643.8552 CNY 25 鉴于香港超华企业国际有限公司有意将其持有的梅县超华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25%股权全部转让给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有意受让前述股权。转让对价:6,438,552.49元
40 2011-08-18 实施完成 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三祥贸易有限公司 3630 CNY 55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与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的股东广州市三祥贸易有限公司、三祥新太电子有限公司签署了受让55%附条件生效的股权的转让合同。广州市三祥贸易有限公司在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增资、企业类型变更、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其持有的55%股权转让给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于2011年5月26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3630万元收购目标公司55%股权 购买日:2011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