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HK0757)

谭英个人简介

姓名: 谭英
职务: 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10-18 至今)
性别:
学历: 硕士
出生日期: -
薪酬(元): 10.80万
持股数(万股): -
个人简介:

谭英女士,自2010年12月起担任渤海大学经法学院教授。谭女士曾于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担任锦州市燃气公司法律顾问,于1990年1月至1995年12月担任锦州市一一五厂法律顾问及于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锦州市阳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谭女士亦自2017年1月至今担任锦州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谭女士于1994年6月于中国北京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及于1999年7月于中国天津的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谭女士自2010年12月起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可为教授。谭英女士获委任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自2018年2月11日起生效。于2022年10月18日委任为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其他高管成员: 杨志达(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 谭文华(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 王永权(独立非执行董事) 钟玮珩(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钧泽(执行董事,中国区副总经理) 张海(副总经理,组件事业部总经理) 王立新(电池片事业部总经理) 马园(营销运营中心总经理) 佐藤正延(电池业务部质量总监) 谭鑫(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许佑渊(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