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国家统计局陆续公布2019年一季度全国及各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93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8%。
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广东、福建7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万元,其中,上海最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04元。北京和浙江排名第二和第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7069元、15505元。目前,仅新疆、西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西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仅3510元。值得注意的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省市是最低的省市的5.3倍。
从增速方面来看,17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超全国平均水平,其中,西藏、贵州、安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超10%。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新疆、天津、黑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不足8%。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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