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上半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22元,同比增长8.4%,增速比一季度加快0.4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持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28元,增长9.2%,比一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同比加快0.5个百分点。
上半年仅抚州、赣州、宜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宜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仅15764元。南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为19143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021元。景德镇和新余排名第二和第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7758元和17528元。上饶、抚州、赣州、南昌、吉安、景德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上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最大,为9%。
相比之下,江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较少。上半年南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为10512元,虽然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少863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77倍。赣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垫底,不足5000元,仅3953元,南昌是赣州的2.7倍。值得庆幸的是,江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对较快,赣州、吉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10%,分别为11.0%、10.2%。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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