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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结婚率连续4年下降(图)

[ 经济 2018-08-13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中商情报网讯:2017年,民政事业得到新发展,民政部门发生新变化,民政队伍呈现新面貌。截至2017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090万人,占总人口的17.3%,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831万人,占总人口的11.4%。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5.5万个,比上年增长10.6%。

一、综合

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省级行政区划单位34个(其中直辖市4个、省23个、自治区5个、特别行政区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334个(其中地级市294个、地区7个,自治州30个、盟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851个(其中市辖区962个、县级市363个、县1355个、自治县117个、旗49个、自治旗3个、特区1个、林区1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39888个,其中区公所2个、镇21116个、乡9394个、苏木152个、民族乡982个、民族苏木1个、街道8241个。2017年共联合检查省界13条,完成了总长度约为14450公里的省界联检任务。

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182.1万个,职工总数1355.8万人,固定资产原价5434.8亿元;社会服务事业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建设规模2594.0万平方米,全年实际完成投资总额209.2亿元;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32.7万人,其中社会工作师8.3万人,助理社会工作师24.3万人;全国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5932.7亿元,比上年增长9.1%,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为3.4%,其中中央财政向各地转移支付社会服务事业费2492.3亿元,比上年增长0.3%,占社会服务事业费比重为42.0%,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截至2017年底,全国注册登记的提供住宿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3.2万个,其中注册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机构1.8万个,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机构1.3万个。机构内床位419.6万张,年末收留抚养人员228.8万人。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5.5万个,比上年增长10.6%,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2.9万个,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4.3万个,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8.3万个;各类养老床位合计744.8万张,比上年增长2%(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9张),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338.5万张。

2.提供住宿的精神卫生服务。全国民政部门管理的智障与精神疾病服务机构共有242个,床位8.8万张。其中社会福利医院(精神病院)144个,床位数5.5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4.7万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98个,床位数3.3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7万人。

3.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服务。全国共有儿童收养救助服务机构663个,床位10.3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5.9万人。其中儿童福利机构469个,床位9.5万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94个,床位0.8万张,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3.5万人次。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全国共有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2254个,床位17.1万张。其中各类救助管理机构1623个,床位10.1万张,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15.4万人次(在站救助163.1万人次,站外救助52.3万人次)。军供站313个,其他提供住宿的机构318个。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老龄服务。截至2017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090万人,占总人口的17.3%,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831万人,占总人口的11.4%。全国共有老龄事业单位1600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2.0万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6.4万个,老年学校4.9万个、在校学习人员704.0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35.0万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2682.2万人,比上年增长13.9%;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61.3万人,比上年增长51.5%;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354.4万人,比上年增长25.3%。

2.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孤儿41.0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8.6万人,社会散居孤儿32.4万人。2017年全国办理收养登记1.9万件,其中:内地居民收养登记1.7万件,港澳台华侨收养登记103件,外国人收养登记2228件。

3.残疾人服务。2017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1019.2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1053.7万人。截至2017年底,民政部门直属康复辅具机构24个,固定资产原价5.7亿元。

4.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7年底,全国有城市低保对象741.5万户、1261.0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640.5亿元。2017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540.6元/人·月,比上年增长9.3%。全国有农村低保对象2249.3万户、4045.2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1051.8亿元。2017年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4300.7元/人·年,比上年增长14.9%。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农村特困人员466.9万人,比上年减少6.0%。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69.4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全国共有城市特困人员25.4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1.2亿元。

临时救助。2017年临时救助累计救助970.3万人次,其中救助非本地户籍对象11.9万人次。全国各级财政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07.7亿元,平均救助水平1109.9元/人·次。

医疗救助。2017年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5621.0万人,支出74.0亿元,人均补助水平131.6元。2017年实施住院和门诊医疗救助3517.1万人次,支出266.1亿元,住院和门诊每人次平均救助水平分别为1498.4元和153.2元。2017年全年累计资助优抚对象367.1万人次,支出优抚医疗补助资金36.1亿元,人均补助水平982.3元。

5.防灾减灾救灾。2017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1.4亿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失踪979人,紧急转移安置525.3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18478.1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826.7千公顷;倒塌房屋15.3万间,损坏房屋157.9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3018.7亿元。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共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17次,向各受灾省份累计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0.7亿元(含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7.3亿元),紧急调拨近3万顶救灾帐篷、11.6万床(件)衣被、3.1万条睡袋、6.9万张折叠床等中央储备生活类救灾物资。

6.慈善事业。

慈善捐赠。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2.8万个(其中:慈善超市8969个)。全年共接收社会捐款754.2亿元,其中:民政部门直接接收社会各界捐款25.0亿元,各类社会组织接收捐款729.2亿元。全年各地民政部门直接接收捐赠物资价值折合人民币1.1亿元,间接接收其他部门转入的捐赠物资折款0.7亿元,社会捐款10.3亿元。全年有582.8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全年有1716.4万人次在社会服务领域提供了5395.6万小时的志愿服务。

福利彩票。2017年中国福利彩票销售2169.8亿元,比上年增加104.9亿元,增长5.1%。全年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31.1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全年民政系统共支出彩票公益金275.2亿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用于抚恤6.2亿元,社会福利173.6亿元,社会救助35.4亿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3.5亿元。

7.优抚安置。截至2017年底,国家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857.7万人。各级财政共支出抚恤事业费827.3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全国共有注册登记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单位957个,占地面积4128.1公顷,机构内烈士纪念设施0.8万处。2017年新增184人享受烈士待遇。全国共有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活动中心296个,年末职工0.4万人,服务军队离退休人员34.9万人。

8.社区服务。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40.7万个,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619个(其中农村16个),社区服务中心2.5万个(其中农村1.0万个),社区服务站14.3万个(其中农村7.5万个),其他社区服务设施11.3万个,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25.5%,其中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78.6%,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15.3%。社区志愿服务组织9.6万个。

三、成员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

(一)成员组织。

1.社会组织。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76.2万个,比上年增长8.4%;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864.7万人,比上年增长13.2%。全年共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4293起,行政处罚4270起。

全国共有社会团体35.5万个,比上年增长5.6%,其中:工商服务业类3.9万个,科技研究类1.5万个,教育类1.0万个,卫生类0.9万个,社会服务类4.8万个,文化类3.9万个,体育类3.0万个,生态环境类0.6万个,法律类0.3万个,宗教类0.5万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6.2万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2.0万个,其他6.8万个。全年共查处社会团体违法违规案件2375起,行政处罚2352起。

全国共有各类基金会6307个,比上年增长13.5%,其中:公募基金会1678个,非公募基金会4629个;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213个。全年共查处基金会违法违规案件49起,行政处罚49起。

全国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40.0万个,比上年增长11.0%,其中:科技服务类1.6万个,生态环境类501个,教育类21.7万个,卫生类2.7万个,社会服务类6.2万个,文化类2.1万个,体育类

1.8万个,法律类1197个,工商业服务类3652个,宗教类115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15个,其他3.0万个。全年共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违规案件1869起,行政处罚1869起。

2.自治组织。截至2017年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共计66.1万个,其中:村委会55.4万个,比上年下降0.9%;村民小组439.7万个,村委会成员224.3万人,比上年下降0.5%;居委会10.6万个,比上年增长3.1%;居民小组137.1万个,居委会成员56.5万人,比上年增长4.7%。全年共有18.2万个村(居)委会完成选举,参与选举的村(居)民登记数为2.4亿人,参与投票人数为2.1亿人。

(二)其他社会服务。

1.婚姻登记服务。2017年全国共有婚姻登记机构1217个,办理婚姻登记场所4877处。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063.1万对,比上年下降7.0%,其中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4.1万对。结婚率为7.7‰,比上年降低0.6个千分点。2017年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大,占36.9%。2017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37.4万对,比上年增长5.2%,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70.4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6.9万对。离婚率为3.2‰,比上年增加0.2个千分点。

2.殡葬服务。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殡葬服务机构4132个,其中殡仪馆1760个,殡葬管理机构952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1420个。殡葬服务机构职工8.1万人,其中殡仪馆职工4.7万人。火化炉6361台,火化遗体482.0万具,火化率48.9%,比上年增加0.6个百分点。